
2009年3月24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论坛第二讲在新会议室举行。会议邀请陈春龙研究员就“中国国家赔偿立法与司法热点问题研究”进行演讲,刘海年研究员主持会议。
在演讲中,陈春龙研究员分别从中外国家赔偿制度的比较、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司法追偿问题、赔偿委员会的设置问题、刑讯逼供的原因与对策、司法鉴定的问题与改革、审判机关生杀予夺的权力与责任以及执政党领导与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八个方面的问题入手,分析了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并结合佘祥林这一典型案例对我国的国家赔偿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师生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法学所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