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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作者:张宗亮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先后听取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深受鼓舞,令人振奋。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0年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高度评价了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高屋建瓴,寓意深刻,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吴邦国委员长在讲话中,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作了深刻阐述,对在新的历史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地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讲了非常重要的意见。两个讲话实事求是,系统全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思想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执政为民的理念,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的讲话精神,正确分析、把握当前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把讲话精神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在实践中日益完善,充分显示了它的巨大优越性。我省和全国一样,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大大加快了全省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和威信。但也应当看到,人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我们一定紧密结合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和措施,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宪法精神上来,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发展的要求,更加适应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二、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做好人大工作
    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重要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讲话中提出的要求,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求真务实,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切实做好我省人大工作。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要根据立法的总体要求和我省实际,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做出积极的贡献。去年换届以来,我们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在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的任务仍然很繁重。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努力体现宪法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在坚持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改革发展亟需的法规作为重点,适时搞好立、改、废。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大力拓宽立法民主渠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真正体现民意,符合实际,具有特色,切实可行。三是从整体利益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做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相平衡,努力避免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近年来,我们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譬如: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实行立法听证制度,联合起草法规草案,坚持统一审议制度,严格审议程序等。今后,我们要以宪法法律为依据,认真贯彻立法法,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机制,严格把好法规的质量关,把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做好。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大局,贴近中心,把当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一要围绕全省工作重点,推动省委重大决策的实现;二要贴近民生,反映民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针对“一府两院”权力的行使,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监督中,努力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不断研究改进视察、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在突破难点、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使监督工作不断有新的亮点、新的进展,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努力把监督与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办事,促进我省国家机关依法协调、高效地运转,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
    (三)转变作风,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实现党和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我们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多种途径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通过信访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努力使各项决策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符合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坚持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各项制度,邀请或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立法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积极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要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继续坚持和完善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渠道。通过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我们人大工作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更加有效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我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倍加珍视和维护我省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大好局面,及时、准确地把握省委的主张和决策意图,适时将省委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或作出决议决定,转化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行为规范,为省委决策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使人大工作与省委中心工作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我们一定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动员全省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党的主张,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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