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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制度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作者:李  飞
宪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组织、职权、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重要的是要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规定。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全国人大机关以及在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不但自己要成为遵守法律的楷模,而且要通过我们认真的工作,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论是立法、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切实体现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全国人大机关在这方面一定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出发,不断总结经验,注意吸取地方人大工作的成功做法,着重研究和加强对新时期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适时修改和制定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法律,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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