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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案:重要的法学信息资源》一文的更正

——与崔旺来先生的商榷

作者:田建设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1998年第3期刊登了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崔旺来先生撰写的"法案:重要的法学信息资源"一文(以下简称为"崔文")。阅后笔者产生了很大的疑惑;同时也对"崔文"中提出的重要法学信息资源:"法案"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反复阅读了崔文之后,笔者最终也未能搞清楚"法案"究竟是指什么信息资源?它的包括范围与反映的内容是什么?在对照"崔文"经过反复的查询与思考之后,现将我个人的存疑和看法归纳出来,以供大家共同探讨,捋清这个领域中的一些思路。

    (一)对"崔文"整体构思的质疑

    通读"崔文"之后对其全文所要反映的主体"法案"一词在定义判断上产生了很多疑惑:首先"法案"是什么?崔文未能明确概括出来,只是举例了"法案"所提供的信息途径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经济建设的信息(走私案、贩毒案、倒买黄金案等);法制建设的信息;发案率信息;犯罪特征、年令结构手段、性别等信息……"。针对"法案"信息,"崔文"又提出了包括:"提高法案的利用率,按照一定的规格标准作出各种法案记录,开设法案教育专业,培养法案专业人材"等一系列涉及法案信息资源建设方面的具体设想。最后"崔文"又将"法案"工作归结到"不能单调地把法案看作是科技档案的管理,要把它作为一种信息活动,纳入法学信息活动范畴,建立先进的法案学"。

    对此笔者不禁产生一些疑问:在未能准确掌握"法案"一词的确切含义之前,就将其升华到一系列的法案学理论中去,实在使人难以理解;况且"崔文"中大部分的内容,在笔者看来完全是推断出来的想象,就象是一座还没有根基的阁楼,缺乏实际的研究对象。它首先表现在主题不确切;其次是随之的内容空洞,具体涉及的研究对象在文中虚构;最后"法案"究竟是科技档案还是一种新的文献信息类型,"崔文"自身最终也未能解释清楚。

    (二)对"法案"一词在内容上的重新界定

    依照国内精典法学词典的权威解释:"法案"一词在法律科学中是专指立法机关议案的一种,是国家立法机关审查、讨论的法律议案的过程所形成的资料;并不完全就是"崔文"中所隐含的那些"重要"信息资源。经反复推敲"崔文"所欲表达的法案内容,从法学文献信息的实际需求来分析,可粗略推断出大致的一些法律文献信息类型可能与"崔文"中的法案在含义上有相似之处,如:法律草案、法律备案、司法案卷、违法案例、司法档案、诉讼档案、法学教案等带有"案"字的法学信息。如果说这些带"案"字头的文献信息就是"崔文"中法案的含义,那就错了。因为任何从事过法律、法学工作或资料工作的同行都知道,上述这些业务名词无论是在司法程序还是在法学研究领域都是法律、法学范围内反映不同范畴而独立存在的信息内容,它们都具有各自很强的专指性、技术性。如果把它们表现在法律信息的大概念中,它们也是分别具有独立的覆盖范围、独立的表现形式、不同的内容体系与存在方式;而无法将其简单概括为一种法学信息资源--"法案"的统称之中。这在现实与理论法学信息工作研究上还是一个较深层次的有待开发的大课题。

    (三)对"崔文"学术价值的新思考

    前文笔者针对"崔文"从两个基本方面提出了质疑;但是对"崔文"写作的出发点笔者还是完全肯定的。这就是'崔文'注意到了法学工作的特点,注意到了在法学信息资源中还有很多重要的资源未被法律文献工作者所充分重视。"法案"信息的提出,引发了我们对这个现实问题的新思考;尽管它们的提出还有种种偏差或误解。

    按照"崔文"对法案信息的内容去推测,我们是否可以设想这类信息资源就是灰色类或内部文件类的文献资料。综观法制建设工作和法学研究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大量的此类专门信息。例如:各级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整体过程中所形成的立法草案资料、法规备案资料、法律议案资料;各级执法审判机关在实施法律严惩犯罪活动中所形成的案件侦察案卷、司法审理案卷以及经过各级档案部门收集整理而形成的大量预审档案卷宗、起诉档案卷宗和诉讼挡案卷宗。这类专业信息在目前国内法律图书馆所研究的领域内确确实实是被专业人士所完全忽视,根本无法谈到被充分收集与利用。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与光盘信息扩大了人们对信息量的新需求;而传统的文献信息领域已无法满足当今学科研究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应用性极强的法律学科来说,如何更快地获取现实第一手资料,如何更大范围内寻求潜在专业信息资源,无论是立法机关还是教学、研究部门都表现出了迫切的需求性,从而也迫使法律图书馆界开始涉足这一领域。"崔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这种积极性。

    (四)对深化专业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再思考

    按照"崔文"所提出问题的思路,我们可大致推断出"法案"信息资源实质上是指那些非正式出版的、现实法制活动中存在的大量"内部文献"信息。为便于理解和掌握,笔者仅以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为例,对其所涉及的主要信息类型、基本表现形式提出个人的理解:

    1.在立法过程中涉及到"案"的文献大约有法律议案、草案、备案。各级立法机关在起草、制定、审议、监督过程中形成有大量的信息资料,在最终颁布的法律文本周围蕴含着大量前期性、补充性、疑义性、争论性的文字信息,其中绝大部分信息均未能公开出版或及时出版,只是作为会议资料、立法动态、政策简报等形式供有关权威人士或相关人员传阅参考。既使作为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文本在制定后交由国家立法机关法律监督部门备案审查的立法资料,大多也未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整理公开。

    2.在法的实施运作过程中国家各级检察、审判以及公安与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器,每时每刻都产生出大量司法类的信息。对这类信息应该将其归属到国家司法机关内部与司法体系框架中的具体运作结构里去认识,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陷入混乱的信息海洋里而无法自拔。例如:公安部门作为社会治安执法部门所涉及的侦察案件,户籍案卷等材料是如何组成信息体系的,如何提供文献利用的?检察机关对各类公诉案件又是如何组织资料取证、如何汇总案卷、整理案卷?审判机关面对各类诉讼案件进行了那些卷宗整理,最终又用何种文献形式给予保留与公开?目前,国内法律图书馆的绝大多数馆员恐怕对此还是一无所知。

    上述提到的这两类法制专门信息资源可能就是"崔文"所提出的法案信息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崔文"把它过分笼统化、口号化、神秘化。在我国现实法制建设事业中此类信息是大量的、有规律的在流动之中发挥作用,它是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文献支撑系统与决策保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只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专业文献工作领域中对此重视不够,尤其是研究部门与教学单位所属的法律图书馆工作者们在这方面的探讨与研究还近乎于零。这里面的原因笔者也简单归纳出几点:

    1.政治历史上的原因造成法制工作部门自身的神秘感,致使许多内部资料带有不必要的机密性,外人很难获取利用。

    2.法制部门政体的封闭性致使政务不公开,信息封闭,缺乏公众查询与获取途径。

    3.实际司法部门与教学、研究单位缺乏信息交流渠道,教学、研究工作与实际司法工作缺少有效的文献信息交流通道。

    4.内部资料、内部期刊缺乏统一的领导与协调,各司法系统内没有形成一套自己的统一检索目录与权威的查询途径。

    5.许多司法部门的文献工作者缺乏对各类资料的整理技术与经验,大量的珍贵信息资料未经系统的整理就草率处理掉了。

    6.法律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观念陈旧,简单套用一般图书馆的文献理论来开展对法学文献信息的工作,从而致使法学文献检索,文献收集,文献利用等业务在理论与实践上没有形成自身有效的业务体系。

    以上六点无论从那个方面看都是极不成熟的归纳,大量的思考还有待于法律信息领域内的新老同行们去进一步探讨。如果仅从目前笔者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以立法、司法两类法制信息渠道中的'法案"信息(这里暂时借用崔先生提出的这个名词),大概有两个比较正式的查询途径有待于今后法律图书馆界去认识与开发:一个是各级立法、司法主管部门在系统内部大量印刷的"内部资料"、简讯资料、会议资料;另一个是各级立法、司法机关的业务档案(包括预审档案、起诉档案、诉讼档案)。

    作为建全与完善我国法律文献资源保障体系方面来说,仅靠现有的几家法律图书馆和几所院校图书馆来开展一般性文献的收藏是远远不够。法律图书馆的馆员必须加强与促进自身与司法实际部门的资料机构与职能部门中的文献工作者来共同架构未来中国法制文献资源库。作为法律图书馆的馆员要以刻苦学习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为依托,搞清楚各类司法机构在职能上的专业分工,同时搞清楚其文献信息的源流与特色,什么样的资料由那个职能部门分发与收集?什么样的文献可以汇集为档案卷宗?这些都是很复杂的过程,很能一下说清楚。

    最后笔者只想对同行们说一句话:专业文献工作者只有走出自己的小圈子,使自己的信息服务意识去适应国家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才能避免产生空想的、不切实际的理论构想,才能避免在研究领域里走弯路。

    参考文献:

    李步云主编: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5

    崔旺来:法案:重要的法学信息资源,《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1998。3。p13

    田建设:我国中央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专业资料工作概述,《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1996。1。P40

    田建设:政法档案述略,《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1998。4。P53

    (该文曾发表在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杂志2000年第一期,现全文转载于中国法律图书馆论坛,

    以飨读者)

    作者介绍:

    田建设,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职工大学。从事法律图书馆工作20余年。联系地址:100720 北京沙滩北街15号法学所图书馆。 电话:010-6407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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