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下午,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所联合党委特邀李林所长做“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中国化的创新发展”专题报告。报告会由穆林霞副所长主持,两所全体职工参加。
李林所长首先从建构主义视角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七大命题,即“法律观、法治观、法学观的界定”;“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主体范畴”;“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时空范畴”;“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核心内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本立场和方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现代化”。并提出围绕这七大命题来建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科学理论体系。
随后,李林所长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主要法律思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探索”、“新中国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创新和发展”、“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基本经验”这五大部分,系统论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中国化的创新发展过程。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主要法律思想”部分,李林所长全面总结了马恩列斯法律思想的精髓。其中李林所长将马恩法律思想的主要观点高度概括为:1、“法律的历史观”,即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2、“法律的阶级观”,即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律的国家观”,即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4、“法律的物质基础观”,即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以及5、“法律的社会观”,即一方面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法要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随后由提炼了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贡献,主要包括:1、“关于国家的学说”;2、“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形式”;3、“关于实行共产党领导”;4、“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以及5、“关于社会主义法制”。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实践,进行了许多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果。李林所长指出20世纪初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和深入发展。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三大理论成果,产生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讲话等重大战略思想。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推动并逐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探索”部分,李林所长提炼了这一时期我们党提出的民主法制理论,主要包括:1、“关于国体和政体的理论”;2、“关于民主集中制理论”;3、“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4、“关于党政关系和新民主主义宪政”;5、“要依法办事”;6、“强调革命法制的政治性和人民性”;7、“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8、“重视人权保障,加强人权法制建设”;9、“彻底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和伪法统”。并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建立前进行的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成为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一个伟大贡献。
在“新中国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创新和发展”部分,李林所长首先回顾了新中国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艰难探索,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法律观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一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具体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重大理论成果。随后李林所长从五个方面总结了新中国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探索和创新,即1、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2、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理论;3、政治体制改革理论;4、“一国两制”理论;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握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对于新中国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创新和发展,李林所长提炼了五个方面的成就,即 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2、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5、尊重和保障人权。2002年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确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依法治国思想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加深化,形成了科学发展的法律观。包括: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4、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坚持科学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理念;6、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在“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部分,李林所长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事业,中共中央先后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正在逐步形成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习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思想深刻,博大精深。并见诸于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出版的著作之中。其伟大成就包括:1、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有了新认识;2、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3、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新的战略布局;4、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5、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思想,既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战略部署,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在历史新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导思想。
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基本经验”部分,李林所长总结道: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发展过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另一方面,必须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而其基本经验就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必须赋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以民族性,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科学、合理地批判、借鉴和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必须赋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以时代性,立足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力求使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化相统一。
最后李林所长回顾了法学研究所在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结出的丰硕成果,从王家福先生在参与党的十五大报告民主法治部分起草时力主改‘法制国家’为‘法治国家’,促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报告,到吴建璠、李步云、刘瀚、郑成思等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咨政建言,再到最近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列研究报告》,两所科研人员始终与国家需要同频共振。他期望两所职工要密切关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不断推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繁荣和发展。
在总结发言中,穆林霞副所长高度评价了李林所长的专题报告,并期望两所职工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夙兴夜寐、研以致用、咨政建言,履行“为党和人民做学问”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