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上午,台湾大学詹森林教授与政治大学王文杰教授等访问法学所,并就中国人格权法立法问题、债法总则立法问题以及民法典编纂问题,与孙宪忠研究员、谢鸿飞副研究员等本所学者以及北京大学易继明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陈华彬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尹志强教授等举行了座谈。
在有关“中国人格权法立法”的探讨中,孙宪忠教授向台湾地区学者介绍了中国人格权法的立法进展情况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主要争论,并就人格权法是否应当单独立法、人格权是否应当独立成编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主张。
在有关“债法总则立法问题”的探讨中,孙宪忠教授介绍了现今民法学界关于应否制定债法总则的意见以及立法机关的基本态度。与会学者表达了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期望与设想。
詹森林教授向与会学者简要介绍了台湾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规则与实务、英美法与德国法对台湾民法的影响,并同与会学者就法律继受与本土文化兼容、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事立法动态及司法实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民法室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