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奈把社会划分为农业阶级(生产阶级)、工业阶级(非生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作者加以补充,在农业阶级和工业阶级中又区分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他把自由竞争的原则推广到劳动者和企业家的关系上,从而提供了当时最完备的工资理论。作者不仅把工资归结为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而且详尽地说明了其所以如此的道理。其次,作者发挥了重农学派的净产品学说。他虽然也错误地把净产品(产品价值超过它的生产费用的余额)说成是自然界的赐予,但是他同时强调这是土地赐予耕作劳动的,实际上是劳动利用自然生产力的结果。在这里,他所说的自然赐予的农产品,正如马克思所说“秘密地转化为农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在土地同劳动者分离的情况下,它被土地所有者无偿地占有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农业范围内,作者正确地理解了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不过他是在具体劳动形态上来理解剩余劳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