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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宪所长结合我院2013年度科研外事制度改革谈两所创新工程要求

2014年4月1日下午,陈泽宪所长在学习班上从科研组织与管理、外事工作、国际合作项目三个方面分析了院创新工程工作新要求。

在科研组织与管理方面,陈泽宪所长强调要认真研读院社科办[2013]25号文件中的17项规定,尤其是其第13项条件明确规定了”在2014年度的考核中将严格执行准入条件,没有商量余地。”

陈泽宪所长指出为落实创新工程总体要求,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非实体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法学所、国际法所《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制定的《非实体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两所将每年对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在”创新论坛”管理办法上,陈泽宪所长强调各创新项目组每年度根据所里的安排至少主讲一次创新论坛,主讲人原则上由首席研究员担任并要制作PPT文件。

在科研成果填报与统计上,科研人员要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自己的科研成果。

在外事工作方面,一是要严格执行上报、备案、审批程序;二是要务实节俭安排活动;三是要实行因公信息公开与成果共享制度。

关于国际合作项目,正在合作或正在商谈中的合作项目要通过科研处上报院部。

最后陈泽宪所长指出科研人员要深入考察,仔细筛选根据我们的研究需要展开国际合作。

结合陈泽宪所长上述发言,李林所长强调两所科研人员要认真消化和执行上述精神,发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从单位整体角度出发加强政治纪律、严防学术不端开展全所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