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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民副所长把我引进科研之门

作者:刘楠来
法学所成立45年了,我在法学所工作也已42年。回顾以往的岁月,这里有许许多多的人和事给我留下了难以忘却的记忆。
    我是1961年7月进的法学所,再最初的几个月里,按照领导的要求我主要是看书和翻译一些资料,而没有开始写书、写文章这样的研究工作。说实在的,当时我很不清楚,在这里应当怎样做研究和应当研究什么。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年轻人,似乎都习惯于听从领导分配任务,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我也安心看书和翻译资料。
    1962年上半年的一天,也就是我进所后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副所长兼我们二组组长周新民让叫我和另外二位同志去他的办公室。因为我来所时间短,与所领导接触不多,所以对周新民了解很少,只知道他是一位老革命,党的高级干部,博学而带有传奇色彩的老学者,令我十分敬畏。突然听到他的呼唤,心里不免有些紧张,直到走到他的面前,我的忐忑之心仍然没有安定,还在揣摩着他为什么要叫我去的用意。周新民以他惯常的微笑迎接我们,让我们坐下来以后细声慢语地说:今年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诞生250周年,国内要搞一些纪念活动。你们个人想一想,写一篇关于卢梭地纪念文章,写好后给我看一看。话语不多,说完就让我们走了。这时,我的心才终于平定下来。
    一位领导让他领导下的年青工作人员写篇文章,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当时,这对于我这个刚走进研究机构大门,尚不知道怎样做研究的人来说,却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它启动了我在法学所,也就是参加工作以后的第一项课题研究,并且导致了我在学术期刊上第一篇论文的公开发表。
    在周新民布置了任务以后,我立即投入了文章的写作准备,翻阅了能够找到的有关卢梭的种种资料,认真细致地研读了《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等卢梭的传世作品,结合我当研究生时的研究方向和来法学所后分配在二组的现实,选定了卢梭的国家学说作为这一项研究的对象,经过近两个月的提纲和反复推敲和遣词造句的艰难跋涉,终于向周新民交出了一篇题为《略论卢梭的国家学说》的论文。在这期间,我一直感觉到周新民就站在我背后,不断地督促我,要我努力把文章写好。
    大约过了二、三个月,学部刊物《新建设》编辑部来了电话,说已经决定刊用我的文章。我很惊讶,我没有向哪个杂志社投过稿呀!继而一想,这一定是周老把我给他的文章推荐出去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了刊载我的文章的1962年第12期《新建设》。《新建设》是当时国内水平最高的哲学社会科学刊物,看到自己的文章能在这本刊物中同一些著名学者的文章排放在一起,心中的高兴就不用说了。我把文章从头至尾连看了几遍还不愿放手,如同我在第一个女儿出生后抱着她,看着她很长时间不忍释手一样。我发现在已经刊印成铅字的文稿中有几处增光添彩的改动,从文笔的优美和意思的深邃来看,明显是周老留下的雪泥鸿爪。
    日月如梭,将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周新民出题让我写文章,帮我改文章,并把文章推荐给刊物发表的事,我一直铭记在心。我永远感激他把我引进了科学研究的大门,给了我闯荡科学殿堂的最初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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