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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研究所建所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致辞

作者:胡康生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胡康生
    (2008年11月15日)
    
    尊敬的王伟光常务副院长、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
    今天,我谨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50华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法学所50年来走过的为法学耕耘之路、为法治贡献之路,表示崇高的敬意!并对法学学科新发展论坛的成功,举行表示诚挚的祝愿!
    法学研究所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最为悠久的研究所之一,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智库之一。自1958年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研究所为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人权建设方面的决策,提供过重要的智力支持与理论服务--法学研究所的学者率先开展法治研究、人权研究,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在长期的立法工作中,见证了法学研究所的学者在制定立法规划、起草法律草案、进行立法论证、解读法律含义等方面,积极参与,贡献智慧。尤其是在1982年制定宪法和以后四次修宪过程中,在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刑法、劳动合同法等诸多法律的立法和修改过程中,为国家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大量的理论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在大多数的立法论证工作中,都能看到来自法学所的学者,这在我国的法制建设实践中,是一个可喜可贵的现象,也是法学所50年历程令人敬重的原因之一。
    法学所与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还有一些特殊的渊源。例如,法学研究所的许多学者,曾应邀到全国人大作专题法制讲座。特别是,法学研究所还有一些著名专家直接参加到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中,比如法学研究所的第一任所长--老一辈法学家张友渔先生曾经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具体领导和参加了1982年宪法的起草工作;前年离世的王叔文先生曾经任职法律委员会的副主任、郑成思先生曾经任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座的王家福先生曾经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梁慧星先生是现任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经做过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的信春鹰同志,现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法学研究所历经50年的建设与发展,作为一个侧面,见证了中国法制的历史进程,特别是见证了改革开放30年的法制建设辉煌历程。纪念法学研究所建所50年,就应当认真研究总结50年来的成就和经验,把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在中国法学界法律界,法学研究所已经形成了很好的学术品格,形成了广泛的学术影响,这些都是法学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坚实基础。我作为法学研究所的老朋友,真诚地希望法学研究所今后能为全国人大输送更多的法律人才,更为广泛地参与立法实践,参与法治建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更为杰出的贡献。
    同志们: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中国21世纪共同面临的伟大课题。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中探索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方能无愧于我们的时代、无愧于我们的国家、无愧于我们的人民!作为一位长期从事国家立法的法律工作者,我真诚地希望,奋斗在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各位同志,要更多地关注立法,参与立法,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在此,再次祝愿法学研究所建所50周年纪念大会圆满成功!祝愿法学学科新发展论坛成功举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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