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历年试题及解析(2)
71.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答案及解析:CD 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只能向该收货人,或向经收货人背书转让的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记名提单一般不能转让。不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的转让,无须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只是提单是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因此选CD.
7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
A.付款人拒绝承兑
B.付款人破产
C.付款人死亡
D.付款人避而不见
答案及解析:ABCD 拒付是指付款人的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行为。承兑是付款人表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指示,同意承担付款义务而将此意思表示载于票据上的行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向票据的付款人提示要求付款,付款人依票据进行支付的行为。拒绝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的拒绝,还包括付款人破产、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等情况。因此选ABCD.
73.依我国法律,在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下列哪些内容属于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中不得含有的限制性条款?
A.限制受让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材料及零部件
B.限制受让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
C.双方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D.禁止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
答案及解析:ABCD 依我国法律,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技术贸易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条款:(1)要求受让方接受同技术引进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2)限制受让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材料、零部件或设备。(3)限制受让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4)限制受让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5)双方交换改进的技术的条件不对等。(6)不合理的限制受让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7)禁止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8)限制受让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价格。(9)要求受让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所以选ABCD.
(2003年)
57.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答案及解析:BC 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的管辖。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1)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包括一国不得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不得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除非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非经该国同意不得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2)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如放弃管辖豁免不意味着放弃了执行豁免。(3)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做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上述规则,A项属于一国在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这种活动本身不构成豁免的放弃,故A项错误;B项属于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庭主张豁免本身不构成主权豁免的放弃,故B项正确;C项豁免的放弃需要针对个案进行,不能以在某一案件中放弃了豁免就视为在所有以后的案件中都放弃了主权豁免,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一国主张他国法院判决无效的行为不能视为该国此前已放弃了主权豁免。
58.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答案及解析:ABCD 灭绝种族是一种国际犯罪行为,《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必须符合国际法强行规则。首先,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者无效。其次,条约缔结后如遇新的强行规则产生时,与该规则相抵触者失效并终止。故四选项皆错误。
59.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及解析:ABD 根据1972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造成他国损害的责任制度可以概括为四点:(1)发射物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偿的绝对责任;(2)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主要是外空)给他国的空间物体、宇航员、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偿的过失责任;(3)甲国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地球表面的丙国人员、财产,包括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的,则甲乙两国对丙国负绝对责任;(4)甲国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丙国在外空的空间物体、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的,则甲乙两国依各自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根据上述的第3项,甲国的"雷公号"与乙国的"神眼号"在外空发生碰撞,由此对地球表面的丙国飞行中的飞机和地面人员造成损害,则甲依两国应对丙国的损害承担绝对的赔偿责任,因此AB选项正确,而C项错误;根据上述第2项,"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属于在外空发生的碰撞,适用过失责任,因此D项正确。
60.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答案及解析:BC ①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②除下面的例外情况,接受国的法院不对外交人员进行民事管辖,③在行政管辖事项上,接受国对外交人员也给予一定的豁免,如免除外交人员的户籍和婚姻登记,对其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实行行政制裁等。注意,外交人员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的例外情况有: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故不选A.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故选B.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故选C.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D选项依管辖原则应由甲国管辖。
61.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答案及解析:ABCD 《民通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故四选项皆正确。
62.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及解析:CD 《民法通则》第149条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故选C、D项。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63.荷兰人迈克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事过失伤害。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克向工作所在地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
A.荷兰人
B.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D.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答案及解析:ACD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及其司法解释308条、309条,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时,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律师代为诉讼,也可以委托其本国人及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当然其也可以委托中国公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B项错在荷兰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作为荷兰人麦克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
64.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答案及解析:ABD 《民法通则》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65.中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瑞士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瑞士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瑞士法院承认和执行
D.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答案及解析:AC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国家得到承认与执行,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我国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由法院按照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请求对方国家的法院承认与执行。故A、C项正确。
6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下列哪些合同?
A.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B.住所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C.具有不同缔约国国籍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D.在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条件下,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答案及解析:AD 依此公约第1条的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故选A、D项。
67.假设甲国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非成员国。依该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作品可以享有国民待遇?
A.甲国公民在甲国和乙国同时出版的文学作品
B.乙国公民首先在甲国出版的文学作品
C.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的文学作品
D.乙国公民在乙国发表的文学作品
答案及解析:ABC 伯尔尼公约的国民待遇又称为"双国籍国民待遇",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包括:①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称为"作者国籍标准"或者"人身标准"。故选A、C项。②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称为"作品国籍标准"或者 "地理标准"。故选B项。
68.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AC CIF,自装运港船舷风险转移。
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卖方有违约行为,买方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故A正确。承运人有管货义务,故B错误,C正确。公约第 50条的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如买方请求了损害赔偿就不能再进行减价,当然,如减价不足以补偿买方的损失,还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故D错误。
69.下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外商投资法律中的哪些规定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要求?
A.在合资企业中,本地股权应占51%以上
B.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应优先从国内购买
C.合资企业进口货值不得超过当年度出口货值
D.合资企业必须提供外汇平衡的保证
答案及解析:BCD 与协议第3条第4款国民待遇义务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包括: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国内产品或自任何国内来源的产品;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限制在与其出口的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关的水平。违反数量限制规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包括:普遍限制企业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进口;限制企业使用外汇,从而限制进口产品;限制企业产品出口或供出口产品的销售。故选B、C、D项。
70.中国甲公司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水果,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甲公司提货验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B.甲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C.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其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答案及解析:BCD 买方的义务之一是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接受,接受表明买方认为货物的质量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而接收并不表明买方对货物的质量没有异议,依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例如,任货物弃之码头而受损,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保全货物的方式:①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②将易坏货物出售: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71.载有"软条款"的信用证是对受益人危害极大的信用证,下列哪些规定应被视为信用证的"软条款"?
A.本信用证付款以货物经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人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证书为条件
B.本信用证的生效以开证行的另行通知为条件
C.受益人在议付时应提交的单据包括出口地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
D.受益人在议付时应提交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货运收据,该签名应与开证行所保留的签名样本相符
答案及解析:ABD 信用证中常见的"软条款"有:①信用证中载有暂不生效条款。如信用证中注明"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通知后生效",或注明"等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方能生效"。故选B.②限制性付款条款。如信用证规定:"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要在货物清关后才支付"、"开证行须在货物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故选A.③信用证中对受益人的交货和提交的各种单据加列各种限制,如:"货物样品先寄开证申请人认可"等。故选D.④信用证中对受益人的交货装运加以各种限制,如信用证规定禁止转船,但实际上装运港至目的港无直达船只等。
72.一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险"一切险"的货物发生了损失。在此情况下,下列选项中哪些事故原因可使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造成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已经有虫卵,运输途中孵化而导致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驾驶船舶过失造成的
答案及解析:ABC 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故选A.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故选B.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故选C.⑤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73.日本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64年肯尼迪回合谈判中,对黑白胶卷的进口关税承诺不超过40%,在1979年东京回合谈判中,对黑白胶卷的关税承诺不超过30%,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对黑白胶卷的关税承诺不超过20%。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肯尼迪回合的关税减让依然有效
B.日本现在对进口黑白胶卷可以收取25%的反倾销税
C.根据海关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日本可以收取与之相当的服务费
D.日本现在对从美国进口的黑白胶卷适用15%的关税,违反了关税减让承诺
答案及解析:ABC 世界贸易组织对关税的原则是,约束关税,并不断削减。各成员在关税减让表中公布的税率是受到约束的,是可以适用的税率的最高限。除非经其他有关规则允许(如反倾销税),重新与其他成员谈判,否则不得提高关税税率。成员可以实际适用比约束关税低的关税。故选A、B项,不选D.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关税的义务,不得阻止任何成员对任何产品进口随时征收下述关税或费用:对于同类产品或对于用于制造或生产进口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的产品所征收的、与国内税费的国民待遇义务规定相一致且等于一国内税的费用;符合反倾销或反补贴规则的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与提供服务的成本相当的规费或其他费用。故选C.
(2004年)
68.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及解析: ABCD 本题考查内容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知识点。《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巴塞尔公约》)对于列举在其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包括:(1)缔约国禁止向另一缔约国出口危险废物,除非进口国没有一般地禁止该废物的进口,并且以书面形式对某一进口向出口国表示同意……(2)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自非缔约国进口危险废物。据此,可知本题四个选项均得入选。
69.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案及解析: BD 本题考点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确定。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一国通常应他国船舶船长的请求或他国驻该国领事的请求,对停泊在该国港口的他国船舶上发生的侵权事件进行管辖。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70.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及解析: AC 本题考点为区际法律冲突。《民通意见》 第192 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根据本法条可直接选AC.
71.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律
B.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 BD 本题是直接法条题。《海商法》 第270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第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第272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以上法条可知,本题应选BD.
72.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答案及解析: BD 根据《民诉》 第263 条第1 款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第265 条:"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本题选BD.
73.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及解析:AC 根据《2 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 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 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 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绒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 ② 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 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由此可知C 项正确,而BD不正确。
74.依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自由进出口的货物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B.全部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均应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
C.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许可
D.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答案及解析:ABC 《对外贸易法》 第15 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本条可排除D 项,其他三项均符合要求。
75.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答案及解析:BD 《海牙规则》 规定了承运人的两项最低限度的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强制性的,在提单中解除或降低承运人的这两项义务的条款均属无效。第一项是适航义务,公约第3 条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与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1) 使船舶具有适航性;(2)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3)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海牙规则》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时间都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仅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不仅包括承运人的"谨慎处理,还应包括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谨慎处理。关于适航,《海牙规则》没有明确的定义。第二项是管货的义务,指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操作、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却载所承运的货物。承运人在上述七个阶段均应做到适当和谨慎,"谨慎"就是要认真,"适当"则带有技术性及业务水平。"积载"指承运人应适当地配载货物。对由于积载不当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负责。"运送"指承运人应尽速、直接、安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不得进行不合理的绕航。故本题选BD.
76.中国太宏公司与法国莱昂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莱昂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短少8%,且水果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法国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当法国莱昂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当法国莱昂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D.本案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
答案及解析: CD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 ,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lnst Payment ,简称D / P )指代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付款方式。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 即tance ,简称D / A )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要求买方对汇票承兑,在买方承兑后即将货运单据交付买方的托收方式。因此,D 项正确;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而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银行在托收中的地位严格地限于代理人,为此,《托收统一规则》 规定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1)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据的义务;代收行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或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限概不负责。(2)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概不负责。(3)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或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4)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5)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作出拒绝证书的义务。因此D 项正确,AB 项都不正确。
77.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B.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C.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答案及解析: AB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于1985年10月11日缔结于韩国汉城,1988年4月12 日生效,依此公约成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增成员,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各种政治风险。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四种政治风险: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对于前来投保的跨国投资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要求必须是具备东道国以外的会员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的法人,或其多数股东为东道国以外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的法人。此外,只要东道国同意,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则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经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还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据此,A 项正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 于1965 年3 月18 日通过,1966 年10 月4 日生效,因在美国华盛顿通过,故也称为华盛顿公约。《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的目的是成立一个"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作为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为各缔约国和其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的便利。中心管辖的条件有三:(1)主体方面: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2)争端性质方面: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3)主观条件方面: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而D 项仅说明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故不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
93.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没有管辖权
B.乙国向甲国就贾某伪钞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贾某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径直将贾某转引渡给中国
C.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拥有管辖权,可以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贾归案
D.中国法院可以对贾首先作出缺席判决,然后申请甲国对该判决予以执行
答案及解析:ABCD 在国际法上,国家行使管辖权遵循以下几项原则:国籍原则、领土原则、保护性原则、原则管辖权。其中所谓保护性原则是指在国外犯有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入该国境内时,对其行使刑事管辖。引渡是国家间司法协助行为,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除非双方之间有条约且条约明文规定了相互引渡的义务。在本题中,甲国人贾某贪污中国某国有企业驻该国办事处的公款,其行为严重侵害中国利益,对此中国依据保护性原则当然有管辖权,同时如果该行为亦触犯甲国刑律,甲国对其享有屑地管辖,可能构成管辖权的重合,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享有的管辖权并不代表管辖权就一定能实现,只有当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或通过国家间的引渡保护性管辖才能实现。行为人贾某从未到过中国,不可能被我国刑事司法机关直接拘捕,而如果其同时触犯甲国刑律被其司法机关逮捕,依据管辖权冲突中属地管辖优于属人管辖,甲国法院优先对该案有管辖权,中国只能请求甲国引渡,不能派人到甲国去抓人,故选项C错误;但是中国与甲国既无引渡的双边协定,是否引渡就完全由甲国自行决定,根据"本国人不引渡"原则,甲国引渡贾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虽然贾某在乙国也参与伪钞犯罪活动,假设甲乙两国之间存在引渡的双边协定,但依据引渡的国际公约与惯例,乙国作为请示引渡国,引渡成功后只能在本国以伪钞罪对贾莱进行审判,若以他罪名审判惩处或转引给第三国,则一般必须经原引出国同意,所以中国通过第三国途径引渡贾某也不可能,选项B错误;另外在刑事司法领域,国际法上尚无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故D项错误。
94.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A.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报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
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杜某进行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杜某本人是否同意
答案及解析:ABC A项错误,因为管辖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外交人员本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同样,B项中外交人员有免除作证的义务,放弃这种特权由派遣国明示作出。C项错误,因为放弃豁免权应明示作出,甲国未答复视为不放弃。
95.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没行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该案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确定准据法
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答案及解析:C 《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则意见》第189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抚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96.下列哪些机构是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A.美国仲裁协会
B.香港国际仲裁小心
C.国际商会仲裁院
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答案及解析:CD 国际常设性仲裁机构有三种:(1)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即是指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建立在某个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之下,不属于任何国家,具有固定组织形式、仲裁地点、仲裁规则和一定数量仲裁员和完整的办事机构及行政管理制度的民间组织。如国际商会下设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世界银行下设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2)国家性常设仲裁机构,即设立在一国内的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如伦敦国际仲裁院。(3)专用性常设仲裁,即设立于某一行业组织内部专门受理其行业内部案件的仲裁机构,如伦敦黄麻协会。
97.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A.合同
B.扶养
C.继承
D.物权
答案及解析:AB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关于继承,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关于物权,一般原则是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因此选AB.
98.下列哪些表述反映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A.其涉及的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争端
B.该制度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上的时间限制
C.建立了反对一致或否定性协商一致原则
D.其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争端
答案及解析:BCD WTO区别于原关贸总协定(GATT)的一大亮点即它的争端解决机制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1)调整范围已不仅限于货物贸易争端,而是扩大到了WTO协定涉及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及原来游离于GATT之外的农产品、纺织品方面发生的争端,(2)该机制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上的时间限制,大大提高了效率,(3)实行反对一致或否定性协商一致原则,即只有全体不赞成,才予以否决。答案选BCD。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99.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9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0 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纽约,造成收货人丙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丙公司提出了索赔。丙公司赔偿了提出索赔要求的需方后转而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B.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
C.丙公司应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D.本案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答案及解析:ABD 倒签提单是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倒签提单是种欺诈行为,为这种行为出具保函是无效的。承运人倒签了提单,实际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应对收货人承担责任。FOB交货方式表明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货物越过装运船舷时转移。
100.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计算机程序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
B.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
C.成员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
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
答案及解析:ABD 根据《TRIPS协议》,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在专利方面对任何动植物可不授予专利,然而成员方应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无论以专利形式或是以一种特殊有效的体系,还是以综合形式保护均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面,协议规定司法当局有权命令一成员方停止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应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因此答案选ABD.
(2003年)
92.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答案及解析:C 甲丙两国都是采取的出生地主义,即只有在该国出生的才能取得该国国籍,高某在甲国出生,因此高某取得甲国国籍,而不可能取得丙国国籍,故AB项都是错误的。乙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即只要当事人的父母一方属于乙国人,即可取得乙国国籍,高某的父亲是乙国人,因此高某可以取得乙国国籍,丁国也是采用纯粹双系血统主义,高某的母亲具有丁国国籍,因此高某可以取得丁国国籍。因此,本题中C项正确,D项错误。
93.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
A.使馆外交人员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
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
答案及解析:C 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规定,持我外交签证或与中国互免签证的国家的外交护照的人,也享有相应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故选C.
94.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下列选项中何种损害是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答案及解析:C 我国2002年1月1日实行的《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 第10条规定:"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故选C.
95.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 ,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答案及解析:CD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交货: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CIF风险转移: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CIF双方义务:①卖方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支付运费;办理货物的保险并交纳保险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②买方义务: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单证;取得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进口手续;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除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96.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答案及解析:C 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①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②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③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④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及解析:BD 《民通意见》第190条对这个问题作了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
99.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及解析:AC 参见上题解析。
100.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答案及解析:AC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如果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外国人委托我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委托书是从我国境外寄交或者托交的,应当经过所在地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故选A、C项。
(2004年)
89.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B.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D.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答案及解析: C 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因此,本题所述情形下,C 项当选。
90.甲乙两国在其交界处发现一处跨国界的油气田,两国谈判共同开发未果。当甲国在其境内对该油田独自进行开发时,乙国派军队进入甲国该地区,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A.由于战场在甲国领土,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B.由于甲国作战是行使自卫权,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C.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该四个公约的约束
D.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乙国没有遵守战争法规则的法律义务
答案及解析: ABCD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从1899 年和1907 年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到1928 年的《巴黎非战公约》 都提出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 明确规定"以和平方法且以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1970 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 也重申"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之原则",规定"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规定"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基拙并依照自由选择方法之原则解决之。"可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解决国际争端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本题中ABCD 四项中的说法均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相违背。另外,战争法是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和其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规范战争中交战方行为的规则和制度的总体。战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独特而重要的部分,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甲、乙两国均应遵守战争法规则。
91.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答案及解析: AD 本题是直接法条题。《民通意见》第182 条明文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故本题选AD.
92.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甲国法
B.香港法
C.乙国法
D.中国法
答案及解析:AD 本题考点为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 第146 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 "。民通意见》 第187 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故本题选AD.
93.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答案及解析: BC 本题考点为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倾销的认定。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 的规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而倾梢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另一方面,非倾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倾梢。故正确选项为BC.
9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答案及解析: BC 本题考点为国际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负责。《海牙规则》 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 项,依第4 条第2 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钾;(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协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 )包装不当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 )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根据以上第(13 )项规定,C 应选;同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故B 项应选。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95.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B.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C.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D.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答案及解析: AC 关于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的争端类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23 条规定了三种争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惊解》 对这三种类型作了进一步的阐释。① 违反性申诉。这是争端的主要类型。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在确立了存在违反有关协议条款的行为后,推定申诉方的利益受损或丧失。对这种争端的裁定,被诉方往往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措施。 ② 非违反性申诉。对这种申诉的审查,不追究被诉方是否违反了有关协议条款,而只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享有的利益受损或丧失……申诉方需要证明其根据有关协议享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该合理预期利益因为被诉方的措施受损或丧失。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只需作出补偿。 ③ 其他情形。关于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其他争端类型及其所适用的程序和规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迄今为止也还没有出现过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案件。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