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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历年试题及解析(1)

一、单选题:

    (2002年)

    15.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的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的西甲两国。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的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

    答案及解析:C 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事项的继承。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本题ABD都属于"非人身性的"条约。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 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国家不当行为是其承担责任的前提。国家不当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是可归因于国家;(2)行为性质上违背国际法义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控制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这些活动虽不是国家不当行为,但确容易给其他国家带来潜在的威胁或损害,因而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依据传统的国家责任制度,这些行为不是国家不当行为,国家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明显有违公平法理。因此,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他国造成损害时国际责任承担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视为一种新的国际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创立了三种新的责任制度,分别为:(1)国家责任制,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的赔偿责任;(2)双重责任制,即国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3)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本题中,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均采第二种责任制度。甲、乙两国既然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当然应依照公约规定双重责任制解决损害赔偿问题,故B项正确。

    17.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左确的?

    A.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B.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

    C.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D.甲国有权派出警察到丁国缉拿詹氏归案

    答案及解析:C 引渡是国家间的一种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法上,除非两国之间有关于相互引渡的双边条约,否则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一国是否接受他国引渡请求,由被请求国自行决定。本题中,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司法协助条约,所以丁国没有义务将犯罪嫌疑人詹氏引渡给任何一国,因此A、B错误。由于詹氏多次在公海从事海盗活动,而海盗行为是国际犯罪行为,各国依据国际法都对其享有管辖权,因此丁国可以逮捕詹氏并进行审判,C项正确。詹氏虽是甲国人,但一国警察制度只是各国国内治安行政管理制度,警察行使职权仅限于一国之内特定的社会治安事务,不可能到他国行使职权,因此D项错误。

    18.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消该禁令末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300%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及香蕉、的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

    答案及解析:C 反报是指一国对他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违法的行为以同样的或类似的行为作为的回报;报复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本题中乙国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由于甲乙两国没有相关的双边或多边的条约,所以并不是一种不法行为。因此甲国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C正确。

    19.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在英国诉讼

    B.必须在中国诉讼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答案及解析:B 依据我国(民诉法)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是强制性的专属管辖,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协商约定。

    20.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要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A.二级识别

    B.识别

    C.法律适用

    D.先决问题

    答案及解析:B 本题中判断妻子对丈夫财产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被称为识别。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答案选B。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21.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校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及解析:B 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间接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冲突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而根据第三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实体法;转致即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法律,而根据他国冲突法规定,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法院最后直接适用了第三国的实体法来解决本案争议。双重反致又称"完全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的做法,其含义为英国法院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而适用外国法,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判案件一样,再依该外国法对反致所抱态度,最后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本题中法律适用流程是先由法院地国丙国指向甲国,再由甲国指向乙国,又从乙国返回丙国,所以是间接反致,B项正确。

    22.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

    A.法院地法

    B.原告住所地法

    C.被告住所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及解析:B 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B项正确。

    23.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

    A.FAS

    B.DEQ

    C.DDP

    D.DDU

    答案及解析:C FAS全称为Free Alongside Ship,意为"船边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DEQ全称为Delivered Ex Quay,意为"目的港码头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DDU全称为Delivered Duty Unpaid,意为"未完税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DDP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税交货",只有该种贸易方式是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答案选C.

    24.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答案及解析:D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是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成立的。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做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本题中,厦门乙公司还盘要求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对香港甲公司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所以该还盘是一个新要约,而不是承诺,由于香港公司没有回音,合同没有成立,答案选D.

    25.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

    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

    答案及解析:D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等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等。

    26.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

    A.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的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D.承运人应使货舱、的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的运送和保管货物

    答案及解析:A 《海牙规则》第3条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一)使船舶具有适航性;(二)适当的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三)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海牙规则》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时间都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仅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27.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事项具有管辖权?

    A.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井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

    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答案及解析:C 从题干中的公约的名称首先既可把A项排除,因为"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国家而另一方是另一国国民;其次,"中心"要取得管辖权,还必须有争议双方订立的将该争议提交中心解决的书面仲裁协议,这是一项实质要件,不能以口头形式代替。且一旦达成,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撤回。B项排除;第三,"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必须是直接投资而非间接投资争端,且这种争端必须是法律争端,所以D项排除。

    (2003年)

    18.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答案及解析:B 前南法庭全称是"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的的国际法庭"。成立前南法庭,作为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是安理会根据宪章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执行措施。故B正确。

    19.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答案及解析:C 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即平行开发制。从题干上看,"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开采"其实指的就是国际海底区域。A项错误,因为公海海底有可能是某沿海国的大陆架,而大陆架是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沿海国对大陆架上的非生物资源和定居种的生物资源享有专属的固有的权利,他国不经沿海国允许不得在大陆架上进行开采活动;B项不对,因为《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底区域指的是内海、领海海底以及各国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区域,这些区域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范围,而由国际海底管理局来代表全人类对这些区域进行管辖,其开发制度实行平行开发制,任何国家的国内法都不得适用于这些区域;D项不对,因为公海自由指的是在公海区域各国享有航行自由、飞跃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科考自由、捕鱼自由、建设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并不包括开采矿产资源的自由。

    20.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

    答案及解析:B 全权证书,是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文件。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或使馆馆长议定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条约约文,或国家向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其机关之一派遣的代表,议定在该会议、组织或机关中的一个条约约文,由于他们所任职务,无须出具全权证书。故不选A、C、D项。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及解析:A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因此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冲突规范可以分为单边、双边、重叠、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所谓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既可以是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典型的单边冲突规范其连接点为某一国家名称,如本题题干所举的例子,它规定三类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其连接点是中国,在这样一个明确的连接点的指引下由于没有其他选择,因此称之为单边冲突规范。

    所谓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如"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是一个双边冲突规范,在这个冲突规范中,系属部分"不动产所在地法"没有直接指明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确定。

    所谓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只选其中之一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根据允许选择的方式和条件的不同又分为: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如"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所谓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例如,我国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

    2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B 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故选B.

    2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

    答案及解析:C 对于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24.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出口补贴

    B.国内补贴

    C.出口国专向补贴

    D.出口国普遍补贴

    答案及解析:C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政府)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故选C.

    2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

    A.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B.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答案及解析:D 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有审单义务,审单时要坚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即单据与信用证要表面一致、单单之间也要表面一致,银行才能付款,单证不一致银行可以拒付,单单不一致视为单证不一致。这里的单据通常包括提单、发票、保险单、汇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质检证明等。单单不一致就是指这些单据之间相互不一致,如本题中的D项即属于"单单不一致",银行可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根据UCP500规定的"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交易独立于基础买卖合同关系,基础合同履行的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情况不能成为银行付款或拒付的考虑事项,银行只能根据单单是否一致、单证是否一致来决定付款还是拒付,本题中ABC三项中的情况都属于基础合同关系,银行不得以之为由拒绝付款。

    26.对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进口货物,应按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税率征税?

    A.按普通税率征税

    B.按优惠税率征税

    C.按普惠制税率征税

    D.按特惠税率征税

    答案及解析:B 我国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货物,执照优惠税率征税。

    27.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B国和C国的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A.丙烯酸酯的出口人

    B.丙烯酸酯的进口经营者

    C.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

    D.丙烯酸酯在A、B、C三国的生产者

    答案及解析:B 根据我国2002年1月新施行的《反倾销条例》第40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28.《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

    答案及解析:C MIGA的承保险种主要有:(1)货币汇兑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府的任何措施,限制将其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投保人可接受的另一种货币并汇出东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投保人提出的汇兑申请作出行动。(2)征收和类似措施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府的任何立法上的作为或行政上的作为或不作为,具有剥夺投保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或其应从该投资中得到大量收益的效果,但政府为管理其境内的经济活动而正常采取的普遍适用的非歧视性措施不在此列。(3)违约险: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投保人(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并且投保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机关对毁约或违约的索赔作出裁决;或该司法或仲裁机关未能在根据本机构条例订立的担保合同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决;或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未能执行。(4)战争和内乱险:可归因于东道国境内任何地区军事行动或内乱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故正确答案是C项。

    (2004年)

    29.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答案及解析:D A 项,根据国际法上的"实际统治"原则,只有那些实际有效统治这个国家绝大部分领土的政权才可视为在国际上代表这个国家的合法政府,只有这些政府才具备在国际法上行使国家主权的权力;B 项,国际法上的"时效"原则是指由于国家公开地、不受干扰地、长期持续地占有他国领土,从而获得该领土的主权。但是,由于这里的时效不问该占领本身是否非法,加上关于取得时效的期限未能确定这两个问题,时效的适用历来争议很大。现在基本没有普遍适用意义。C 项,国际法上的"共管"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领土区域共同行使主权。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有关国家对该领土的主权互相限制。因此本题并不属于此种情况。综上所述,根据国际法上"领土主权"原则,该岛屿属甲国所有,故选D项。

    30.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答案及解析: D 本题考点为国际法律责任。国家应对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一项确立的国际法习惯法规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国家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甲国警察布某的行为并不是甲国国家的不当行为,因此甲国对布某的私人行为不承担责任。另外,考生还应注意,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其中最典型的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外交使节,由于其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及享有的在外国的特权与豁免,对于他们在国外私人身份的不法行为,除非特别说明,国家一般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

    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

    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

    答案及解析: C 本题考点为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根据《外空条约》的规定,国家从事外空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即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将外空据为己有。这项原则包括外空不得被任何国家占有,也包括不许任何自然人或团体占有。因此,本题中的"月球主人公司"无权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故选C项。

    32.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及解析:B 本题考点为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的行使条件……外交保护或外交保护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因此,在本题所述情形下,詹某还不具备行使外交保护所要求达到的条件。故选B.

    33.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答案及解析: C 本题考点为条约法上的条约的冲突及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仃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不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即适用后约,先约失效。(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仃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由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C.

    34.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答案及解析:C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法院成立以来尚无判决被拒绝履行案例。故此,本题选C.

    35.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答案及解析:A 根据《民诉意见》 第15 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知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36.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

    答案及解析: A 《民法通则》 第14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A.

    37.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C 我国《民用航空法》 就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1)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第185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抵钾权,第186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钾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3)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第187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C.

    38.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并由一巴西海运公司经营的海船,运送一批属一家日本公司的货物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该海船驶入韩国某港口避难,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该共同海损理算应适用什么法律?

    A.船旗国法律

    B.共同海损发生地法律

    C.巴西的法律

    D.理算地法律

    答案及解析: D 本题考点为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对于共同海损理算,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多数国家规定适用共同海损理算地法。我国《 海商法》 第274 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39.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及解析: B 关于继承准据法的确定一,我国《 继承法》 第36 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以及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中国会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 年发布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63 条的规定,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指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1986 年《 民法通则》 第149 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具体到本题中,田某死亡时的住所地在甲国,故应适用甲国法,选B.

    40.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答案及解析:C 本题考点为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解决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冲突规则有两种:一是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这为主张继承取得的国家所采用;二是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为主张先占取得的国家所采用……我国《 继承法》 和《 民法通则》 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1988 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91条作了解释性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绝产依中国法即遗产所在地法处理。所以,本题选C.

    41.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答案及解析:A 根据《 海商法》 第51 条第1 款第(五)项规定,对于由于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故本题选A.

    42.依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基于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国家可以对货物贸易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A.禁止进口

    B.禁止出口

    C.限制进口

    D.限制出口

    答案及解析: C 考查考生对法律最新修改内容的掌握,这是历年律(司)考的出题点之一。根据2004 年4 月6 日修订的《 对外贸易法》 第16 条第(九)项规定,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可对货物贸易实行限制进口,所以选C.

    43.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则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的范围限于下列哪一项?

    A.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C.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D.与商标权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答案及解析:A 《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Trade 一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简称TRIMS )是指能够对国际贸易引起扭曲或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这里的"贸易"仅指货物贸易,不涉及服务贸易。故本题选A.

    4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双边磋商

    B.成立专家组

    C.上诉机构的审查

    D.上诉机构的调解

    答案及解析: D 本题考点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其程序为:① 磋商。磋商有助于澄清争端、促进争端的解决。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② 设立专家组的申请-- 起诉。自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 天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申请成立专家组。③ 专家组的裁定和结论。无论是申诉方还是被诉方,对其所提出的诉求或主张,都承担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在一方初步证明其诉求或主张的真实性后,由另一方进行反驳。最后由专家组决定采信哪些证据,并根据其对有关证据的评估,作出裁决。④ 上诉机构的审查、裁定。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 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则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⑤ 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⑥ 争端解决机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因此D 项不在以上争端解决程序之列。

    45.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答案及解析:B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栖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由上可知,本题选B.

    4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

    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

    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

    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答案及解析: B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其保护的客体范围包括,(1)成员国必须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演绎作品以及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2)成员国可以选择是否给予保护的作品包括官方文件、讲演、演说或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3) 《伯尔尼公约》明确规定版权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理由是这类作品缺乏构成作品条件的创造性因素。由以上内容可知B 项所述内容明显错误,为应选项。

    二、多项选择题:

    (2002年)

    55.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行干涉?

    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

    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

    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

    D.甲因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问的国际组织

    答案及解析:ACD 在国际法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调整国际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表现为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具有不可侵犯、不可分割、不从属于任何外来意志的性质。平等原则是任何国家都拥有主权,国际交往中各国都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国际人格,任何国家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制度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体制,制订对外政策,申请参加国际组织,自由地决定同他国的建议缔约、互派使节、往来等。本题中,A项是一国自主选择确定国家政体形式的,C、D项是一国自主决定对外交往的,因而都是行使国家主权的具体表现,均正确。所谓不干涉内政原则含义是,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内政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干涉国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但是对于一国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各国有权采用相应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条件是这些行动必须具有公认的合法根据并且严格地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进行。对于人权的问题,我国的基本立场是人权可以成为国际保护的对象,但本质上人权是一国内政的事项,人权从属于主权,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以所谓"人道主义"为借口,为其自身的私利而干涉他国内政事务。同时,我们强调人权从属于主权并不等于说国际社会对发生于一国境内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事件可以置若罔闻。一国境内发生的种族隔离、种族灭绝、以不人道的手段迫害、驱赶难民等活动本身就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国际罪行,国际社会应根据《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在国际法律框架中给予关注。所以,B项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违反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义务,该国不能以"内政"事务为借口而逃避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因此该项错误。

    56.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一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那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巡逻人员应将被移动的界碑移回到甲国认定的界碑原处

    B.如本国的肇事者逃过边界,甲国巡逻人员可以进人乙国追拿这些肇事者

    C.甲国有义务惩办这些擅移界碑的本国牧民

    D.甲国应尽速通知乙国,并在甲乙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

    答案及解析:CD 边境制度包括:边界标志的维护、边界资源的利用、边境居民的交往、边界事件的处理等。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国家负有共同责任,双方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灭失。若一方发现界标出现上述情况,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到场的情况下修复或者重建。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或者毁灭界标行为给予严厉惩罚。答案选CD.

    57.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答案及解析:ACD 国际法上,对国际法在一国国内适用问题没有具体、统一的规定,我国在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实践中是视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而采取三种做法:(1)依据《民诉法》第2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民法通则》第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可见在民商法律关系中,可以直接适用国际条约;(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在有关外交领域的法律关系中,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3)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的规定,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综上所述,除有关民商事性质外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在我国一律直接适用外,在外交关系、国际人权保护方面的条约、公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结合条约本身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结论。所以本题中A项错误,C项仅在民商事领域是正确的,在其他领域尚待进一步结合具体条约内容才能判断,D项忽视条约保留问题,所以符合题意。

    58.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答案及解析:ABD 无害通过制度是长期国际实践形成的习惯规则,主要适用于外国船舶,而不适用航空器。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无害通过制度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享有无须沿海国的许可或事先的通知而连续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只要通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该公约排除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等行为为无害通过。所以,本题中"碧海号"仅以通过为目的前往表演区域的行为是无害通过行为,选项D正确;选项B中"碧海号"表演区域在我国领海内,而赛艇表演是"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因而不是无害通过行为,必须首先得到我国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在我国领海上进行,故B项亦正确;依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内水和领海)上空为我国领空,我国对之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外国民用航空器必须根据其国籍国政府与我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经中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国领空,领空没有无害通过制度。因此,既然领海上空是我国领空范围,甲国"蓝天号"在我国领空进行表演,如果该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协定,当然要经过我国政府的许可,故A项正确,C项错误。

    59.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的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答案及解析:BCD 《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第1款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60.在国际私法上,准据法的特点有哪些?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可以是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D.准据法一般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答案及解析:ABD 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律。其特征包括:(1)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所援引的法律;(2)是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实体法;(3)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具体的国际民商案件情况而确定的法律。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本身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以直接适用,而准据法必须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属于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方法,因此准据法不可能是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故C项错误。

    61.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B.当事人是通过变更静态连接点而实现规避法律的

    C.当事人规避我国强行法的行为无效

    D.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是当事人滥用冲突规范的结果

    答案及解析:ACD 所谓法律规避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规避法律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所以A项应选;(2)规避的对象是当事人本应适用的法律;(3)结果上规避的行为已完成;(4)方式上当事人是通过改变连结点的手段来实现其规避法律的目的。冲突规范中连接点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依据,所以这个连接点应当是动态的,而不能是静态的连接点,因为静态连结是指固定不变的连结点,如"不动产所在地"、涉及过去的行为或事件的连结点(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侵权发生地),这样的连结点当事人事后无法以合法手段改变的,故B项错误不选。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问题,国际私法上有不同的主张,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故C项应当选。另外既然当事人对连结点的改变是以故意逃避对其不利的法律适用为目的,那么如果依据承认其效力的主张,法律规避的本质上是对冲突规范的滥用,所以D项亦正确。

    62.甲国公民汤姆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A.汤姆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汤姆的行为有效

    C.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D.合同成立

    答案及解析:BD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国际私法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属人法,但是有一定的限制:(1)依据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据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2)对不动产买卖,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我国对此的规定亦同。根据《民通意见》第180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认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本题中,该买卖合同是汤姆在我国境内订立,虽然依据汤姆属人法甲国法律规定年满19岁的自然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但依据其行为地法即我国法律规定,汤姆却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汤姆购买工艺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该合同成立,故A项错误,BD项正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考虑当事人国籍,并且同时公约第2条规定排除公约对仅供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因此本题中汤姆购买民间工艺品的合同不适用该公约,因此C项错误。

    63.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答案及解析:BCD 合同争议适用的准据法一般由当事人协议选择,但对某些特殊类型合同,法律有例外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第2款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该类型合同属于投资性合同,依据国际投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和国际实践都适用投资东道国法律。本题中,选项B、C、D所指为上述列举合同类型,因此必须适用中国法律,故应当选。《合同法》在此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专属管辖的合同类型,依据列举排除其他的法律解释原则,对那些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依照第126条第1款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自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本题中A项中所指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非《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所列的合同类型,而且没有其他法律要求必须适用中国法,故根据民商事领域"法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的原则,该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6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几种送达方式?

    A.外交途径送达

    B. 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C.邮寄直接送达

    D. 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答案及解析:BCD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助的原则,在司法事务上相互协助,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即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特殊司法协助,即对外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所以答案CD正确,排除A.

    65.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A.韩国公民

    B.以律师身份接受朴某委托的韩国律师

    C.中国律师

    D.中国公民

    答案及解析:ACD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由此可见,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当事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66.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答案及解析:BCD 依据《民诉法》267条、第268条和《民诉法意见》第306条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要件是:(1)判决做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原则;(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做成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5)外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公正;(6)不存在"诉讼竞合",即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做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7)请求承认的外国判决必须公正。所以,本题中,德国法院的判决欲得我国的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选项BCD正确。

    67.设下列各公司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种情况适用公约?

    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的关于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未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

    C.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易合同

    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

    答案及解析:BC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第3条还排除了对提供货物与提供服务相结合的合同的适用,依公约规定,下列两种合同排除适用:其一,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其二,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如技贸结合。排除的原因是这两种方式,供方的义务主要不是提供货物,而是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因此会产生一些调整单纯的货物销售的公约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影响作为统一法的适用。

    68.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几项措施是成员方不得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合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A.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

    B.将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

    C.将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

    D.规定企业出口销售产品时当地生产的数量或价值的比重

    答案及解析:ABCD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根据协议,下列是成员不得实施的限制:(1)企业进口产品用于当地产品的一定数量或价值进行限制。(2)企业进口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把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3)企业出口或出口产品,这种限制是规定特定产品、产品数量或价值,或是规定其在当地生产的数量或价值的比重。

    69.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关FCA贸易术语下交货与装货义务的规定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买方负责装货

    B.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卖方负责装货

    C.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即完成交货

    D.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卸下才完成交货

    答案及解析:BC FCA术语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既完成交货。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的任何人。FCA的交货地点的选择对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如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应负责装货,如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卖方可以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而不负责将货物从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因此答案选BC.

    70.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答案及解析:AC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规定:(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承诺的意思通知承诺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他是传递正常、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书面或口头通知承诺人,他认为要约已经失效。因此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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