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之新手上路——你对法律忠诚吗?
如今我们的国家正处在日新月异的变革时代,法律是其中变化的重要一环。因此在较长时期里,情、理、法的平衡,需要法律同仁的一致努力。在这个努力的人群里,
年轻人--特别是年轻的律师,应该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感。
在论坛上听见一些年轻的律师说某个案子会因为"国情",所以会如何如何……
这是作为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应该说的话吗?
"国情"?!好大的口气。什么叫"国情"?类似的话毛驴听过好多,至少在法律问题上,都好象要自认高深的表达一个意思:司法腐败成风,弱势群体没戏。
类似的情况还有:
毛驴经常听到新手律师议论:这个案子赢不了,对方当事人是响当当的人物呢。这属于没交手先膜拜;毛驴还听到新手律师这样议论:案件头绪太多,我们虽然有理,但案件可能要输。这属于没交手先投降……等等。这种主观上倾向性的错误思维,充满了消极和颓废,是没有律师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最终表现。它的危害表现在:由专业人士说出来,可信性增加,三人成虎,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威力。想到了,便增加了做到的几率,直接危害了法律的有序化。最终倒霉的是国家、社会和个人,惟独没有谣言散布者,这些人给收钱找好了借口。
按照人口比例,中国的律师现在太少,毛驴和专家研讨的结论是:目前至少有10万律师的缺口。说到这里有必要给律师下个定义,律师是什么?毛驴认为:律师是法律的掘墓人,情理的颠覆者。实体有问题,程序找平,程序有问题,实体变更。所有变化与功夫都在法律之外,匪夷所思的思考,千变万化的角度,奋力一击的魄力为终结律师定义。
两年前,毛驴曾经参加过法院系统的一个教育活动,其中有个电视片子叫: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内容就是法官犯罪过程、大哭忏悔的内容。这给毛驴的启发就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魔高一尺,道高一仗,看谁握紧了辟邪的桃木宝剑。浅薄者把人情等同于"国情",智慧者用"国情"制约人情。律师应该用"法眼"去看国情,任何行为都可归结为法令,只是效力的时空不同,法制国家,更是法制个人。律师所起的作用是桥梁和纽带,弘扬法律与阐述民意并举。
打铁要靠自身硬,只要是不怕辛苦,敢拍胸脯的律师,什么腐败、不正之风就没什么大不了,做律师要有豁出去的思想准备,何况那些所谓"国情",真的就神圣无法撼动吗?我看未必。毛驴纵横法律工作数年,眼中所看到的种种不良,无非只是人人喊打的人情,初始为干扰,终结为一统。我们真正的国情是:法制社会,人权国家。
需要说明的是,毛驴食人家烟火,并非只是云里雾里的夸夸其谈。要承认做任何事情,相应的困难都会出现。从来没有康庄大道,坦途是摸索出来的。
人有私欲而忘公理,政令、法律不是万能的。说一些问题是不正常的正常现象,并不矛盾。毕竟我们还能看到一些问题,我们还能说出一些问题存在的原因。面对不正常现象,年轻人们不应该一味只是牢骚、埋怨、旁观,舍我其谁,挺身而出才是年轻人真正使命之所在。
国家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在飞速发展,完美籍由每个人的努力所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奉献什么,是本文留给各位朋友的思考。
来源: 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