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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司法考试方案出台 港澳居民可报名参加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即将出台。根据有关规定,从2004年开始将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17日,新调整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司法部提出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根据方案,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在考试时间、试卷分值、参考答案公布与审查、录取分数等方面作适当调整和变化。司法部将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研究、确定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并于近期发布考试公告。
    
    据了解,2003年11月司法部发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对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作了规定。港澳居民报考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安排司法部将在发布考试公告的同时予以发布。
    
    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副部长张军介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自2002年建立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已举行的2002年和200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吸引了50多万人次报名参加,共有4万多人通过了考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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