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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流感与民事主体资格

作者:王  成
王成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猪流感又来了。

禽流感的时候,人们谈鸡鸭;疯牛病的时候,人们谈牛;非典的时候,人们谈果子狸;现在,人们把目光集中到了猪身上。原本一顿都离不了、但很少引起关注的猪,也似乎与人有了距离。

那天吃饭的时候,看着电视新闻中一片风声鹤唳,我把这些感慨说了。结果,一个朋友说,都吃人家多少年了,人家给你点流感,就有意见了。

听完此话,我不禁一笑。但事后反复回味这句话,感觉不是句笑话。

是啊,猪流感好像是猪传给人的,但是,人要是不养猪、不以那种方式养猪,以至于最终顿顿吃猪肉,怎么可能会把猪世界的流感引火烧身呢?况且,那天早上刚刚的新闻还说,美国动物医学卫生组织说,本次流感虽然定名为猪流感,实际上是猪流感病毒、禽流感病毒和人流感病毒混合后的结果。因此,他们认为,实际上猪是背了黑锅的。

这两天的新闻似乎都在说,猪流感,实际上是人传给猪的。

仔细想想,对于人之外的所有生物,包括动物、植物,乃至于自然环境,在他们眼中,人,何尝又不是一种持久的、无疫苗可预防、无药物可治愈、致命的病毒呢?

前几年在威海游泳,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感觉他们是在好奇的看着我。我当时一个强烈的感觉:海是鱼世界。在鱼的眼中,人不过是客人。

回到猪流感上来。人的嘴一旦盯上哪个物种,这个物种必定要倒霉。即使不消亡,其生命意义也将彻底改变。他们将不再为自己而活着,不再有自己生老病死的轮回。他们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为了人类服务、主要是为了人类的那张贪婪的嘴服务。人要他们什么时候出生,他们就必须什么时候出生;人要他们什么时候死亡,他们就必须什么时候死亡。

随着人这种病毒毒性的增加,所有其他生物的命运不外三种:一种是生存空间逐渐缩小、最终消亡;一种是大量繁殖,但已经猪不再猪、鸡不再鸡;第三种,就是变成笼中鸟兽,专门取悦各色人等。

人和所有其他生物的关系为何这样紧张?人何以以如此方式对待其他生物、而心安理得?

或许是专业的关系,我想到的一个原因,这种局面可能和民法上主体和客体的二分法有关。民事关系就是生活关系,因此民事主体和客体的划分,实际上是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反映。

现代成文民法,其实是欧陆民法,中国也不例外,无论大陆还是台湾。讲欧陆民法,自然需要从罗马法说起。

在罗马法上,就开始有民事主体和客体之分。民事主体是指一小部分家长,客体则是指家长之外的一切东西。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是支配与被支配、处分与被处分的关系。民法讲究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说到底,是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不受其他主体干涉的支配和处分客体的自由。

到后来,法国民法强调所有权神圣,主体对客体的支配更加随心所欲。

随着历史的演进,主体的范围慢慢扩大,原先的一部分客体开始获得完全主体资格。最开始应当是家属、慢慢是奴隶,再后来可能是女性。这个扩大过程,我个人推测,一定是一个充满尖锐矛盾的斗争过程。因为,主体的资格,意味着对客体的自由支配的资格,以及不被其他主体自由支配的资格。换言之,如果是客体,只能被主体支配;如果成为了主体,则可以支配客体。

从人的本性可以想象得到,就像所谓公共汽车理论一样,上了车的人总觉得车上已经很挤了,但车下的人还是想拼命地挤上车。

无论主体群体怎么变迁,有两个东西一直没有改变。一个是人之外的其他生命体,从来就一直是客体。另外一个,主体可以对客体进行随意自由支配的权力、以至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紧张关系没有改变;以至于人作为主体,不仅仅是民事关系的主体,而是整个世界的主体的意识没有任何改变,甚或可能越加变本加厉。

这至少可以解释几个现象:

第一,当年西方人、包括欧陆人、美国人,还有生在东方、但以洋人自居的所谓东洋人侵略他国的时候,他们一定自诩为主体,他国的人民和大好河山,一定被看作了客体。因此,在本国人模狗样 第二,作为一个整体,人面对人之外客体的心态没有改变;人的贪婪没有改变;因此,在人中间人模狗样的,面对其他动物、面对自然中其他生物的时候,在其他动物、生物的眼中,何尝不是面目狰狞?

比如,天天有人想方设法抓点野味儿、吃点新鲜;

比如,钓个鱼、打个猎、捕个虫、抓个鸟,是闲情逸致;

比如,天天有多少鲨鱼被割掉鱼翅,然后又仍回大海;

比如,天天有多少鲸鱼被日本人捕杀、吃掉,还说是为了保护鲸鱼……

写到此处,突然发现,这种列举多么得苍白无力,低头四顾,没有客体,自己这样的主体基本上是活不了的。

因此,其他生物、包括这次的猪,其实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所有的生物都在一个大的循环之中,也以其他生物为食、也为其他生物之食。而人,大家都说,人其实是最贪婪的:一般来说,每一物种都有特定的、有限的其他生物作为食谱,而人,基本上以所有其他生物为食。一般来说,每一种生物,最终都是整个生物链条的一个环节,即使是再凶猛的老虎、狮子,在年老后或者老死后也最终会被其他生物吃掉。而人,因为成了主体,慢慢不再被其他生物所吃,因此在活的时候不进入整个生物链条的循环。原本,人死后,无论土葬、还是海葬,最终还要回到自然循环中去的。现在倒好,一把火烧掉,什么都没有了。

再凶猛的动物,吃饱了,就会停止杀戮。人不仅要有吃的、还要有看的、穿的、戴的、挥霍的,远远超出了自然循环的范畴。看看,人,以主体的名义,把所有生物共有的地球,祸害成了什么样子。

《礼记?大学》曰:"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序是不能颠倒的。修身是人生起点。而修身,讲究内敛、自律、节俭。孔子还要求,每日要三省。我理解,内敛、自律和节俭,都是在处理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要向其他人和其他生物索取太多。不要向这个世界索取太多。

作为主体的人的能力越来越强以至于太强了,只能够自我节制。实在自己憋不住,客体就要倒霉。

现在全世界都以美国生活方式为主流生活方式。但是,中国人和美国人,注定是一对冤家。正如美国人的名字,名在前、姓在后,而中国人的名字,姓在前,名在后一样;又正如美国人都是左撇子,中国人都是右撇子一样,美国的方式,与中国人讲究的修身方式恰好相反。不知道这和美国人毕竟不是那块土地上土生土长的、而是靠枪炮强行呆下来的这种经历有关。

有故事讲过中国老奶奶和美国老奶奶买房子的事情。当初,我听这个故事的时候,中国老奶奶是反面教材。经过次贷危机这么一折腾,说不好,谁是小丑了。

我感觉,这次金融风暴是美国生活方式的必然结果。而金融危机对中国普通百姓的影响有限,多亏中国人的生活习惯。

有句话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看到上面的这些想法,估计上帝也会笑的。但我想,鸡们、牛们、果子狸们、这次是猪们,以至于山洪、海啸、泥石流、沙尘暴和越来越诡异的气候,一次次地给我们这些自命不凡的主体,以提醒:是不是得躬身自省了?为什么一次比一次来得更猛烈,是不是说,先提醒,不行的话就警告,再不行就惩罚?以至于最终消灭?

我想,从根儿上,是不是这种主体客体二分法出现了问题?人只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体?

《三字经》讲: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

《论语?卫灵公》曰:"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理解,可终生行之者,非人之一生,是生生不息的人类整体的一生。孔子此一言,不是对子贡个人说的,也不是对某个个人说的,可能是孔子对整个人类泄露的天机。因此,"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里的"已",不应当限于每个个体的人,还指作为整体的人类;这里的"人",我想不应当是限于作为主体的人,还应当包括作为客体的其他生物。因此,这句话,在这里就应当被理解为:人类讲人道、不愿意被残酷贪婪地对待,就不要同样残酷贪婪地对待其他生物。

我个人觉得,己所欲的,也不一定就要施于人。比如,湖南、四川人喜欢辣的、也不一定就要求其他人也喜欢辣的。北方人喜欢吃面食、南方人喜欢吃米饭。

人喜欢住在楼房里,把猫啊、狗啊甚至猪啊,也养在楼房里。锦衣华食,未必就是猫狗们所欲的。

资料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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