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
第二、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第三、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第四、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
第五、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第六、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
第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上述七项标准结合了对法治的形式要求与实质要求,可以说是对法治政府的最低要求,是比较现实的标准。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六项:
第一、合法行政。
第二、合理行政。
第三、程序正当。
第五、诚实守信。
第六、权责统一。
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与当前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第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第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五、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第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第七、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www.chinalawsociet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