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进行了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这次学习会。他强调,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越要注重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引导和规范各种社会行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制保证。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对我们党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不断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
这是继1996年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正式提出"依法执政"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命题。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会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一)党的执政能力的内涵: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五大能力建设,执政的四个方面的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全党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1]
解读以上《决定》内容,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中,我们可以看到与法律问题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五大能力建设"涉及到法律问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涉及到法律问题,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也涉及到法律问题。而且,会议提出的在政治和法律层面的措施和法律的关系就更加密切。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在于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一)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个具有高度远见的新的执政方略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执政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依法执政是执政方略,它们两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这也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有个别学者甚至将这两者对立起来。我们认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执政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相对于依法治国而言,依法执政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第一,依法执政主要是针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个涉及到如何执政、用什么方式执政的基本方略,因此,它的主体主要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及党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
第二,依法执政的客体是党作为领导核心和执政党地位所涉及到的与党的领导和执政相关的各种事务和活动,包括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党对行政、司法、监督、社会民主工作等的领导;
第三,依法执政所依之法主要是宪法和法律,以及立法法所确认的各种法律形式(法律渊源)。
由此看来,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在其内涵、主体、客体、依据等方面,既有不同,也有重合。依法治国是党提出的关于国家的治国方略,侧重于国家和社会事务;依法执政是党提出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方略,侧重于执政党对国家的领导和执政事务。但两者在所依之法上是重合的,即都要依据宪法和法律。并且,在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要依法办事,都是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而努力。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依法执政作为一个执政方略,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执政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就包含了依法执政的内容;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在于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从《决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在于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我们可以分别从"五大能力建设"、"三大执政"的相互关系、"执政的四个方面的要求"来作出分析和论证。
1、从建设"五大能力"看依法执政
"五大能力"的建设和提高,都离不开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第一,"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离不开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离不开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离不开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第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离不开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第五,"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离不开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2、从"三大执政"的相互关系看依法执政
《决定》提出了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的要求,我们将它概括为"三大执政"。而这三大执政之间,也有一个内在的关系。
从科学执政来看,主要是要建立一套符合科学要求的执政体系,比如科学的决策体系,科学的执行体系,等等,而无论是科学的决策体系还是科学的执行体系,都离不开法制的运作。法制是保证科学决策和科学执行的制度要素。因此,科学执政要求依法执政。
从民主执政来看,民主执政本身就应该是依法执政。现代民主就是建立在一套符合民主要求的法制基础上的运转体制和机制。而要做到民主执政,就要依赖于一套完善的法律体制,就要求执政党按照这样一套法律体制去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所以,民主执政要求依法执政。
从依法执政来看,其中的"法",是应该符合科学和民主要求的法,如果法律反映了科学和民主的要求,再按照这样的法律去执政,就既实现了依法执政,也同时实现了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或者说,依法执政中,就包含着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因素。
因此,从"三大执政"的相互关系看,尽管它们单独表示,但依法执政是关键。依法执政可以统摄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这并不意味着依法执政有什么先在的优势,而是由法治的形式功能和实质价值所决定的。
3、从"执政能力的四个方面的要求"看依法执政
《决定》在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分解为"五大能力建设"和"三大执政"后,又将党的执政能力具体体现在"执政能力的四个方面",即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决定》对这四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实现这四个方面的要求,贯彻依法执政是关键。
第一,依法执政是"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的重要标志。依法执政的执政方略的提出,本身就是"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的重要标志。党学会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执政,怎样执政,使党的执政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
第二,依法执政是"使党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的必要手段。党的执政体制是涉及到一个国家的宪政层面的问题。执政体制如何设计,如何完善,都应该和必须从宪法和法律层面来解决。。
第三,依法执政是"使党的执政方式更加科学"的重要方式。党的执政方式是否科学,取决于党对科学执政的理解、认识和贯彻实行。正像我们在前面分析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关系时所讲的,科学执政要依赖于依法执政。
第四,依法执政是"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的主要途径。党的执政基础主要是指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以法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途径,用法律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热情。因此,依法执政是"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的主要途径。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大能力建设",还是从"三大执政"的相互关系和党的"执政能力的四个方面"来看,贯彻实行依法执政都是最为关键的。依法执政是贯穿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全过程,是不能缺少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得出一个研究结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在于依法执政的贯彻实行。
参考文献:
[1]、以上内容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法制日报》2004年4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www.chinalawsociet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