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是自1992年我国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后制度20年来的第一次全国性科研成果评奖活动。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全国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博士后申报了该奖项。申报人员培养单位涵盖了全国范围内大部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参选成果覆盖了法学各二级学科的优秀作品,评审委员均为法学各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在评奖程序上,设立科研成果奖评奖委员会、确立专家回避制度、成果打分制度、匿名投票制度、会议集体评审等,多方面保障了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一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设著作类与论文类奖项。著作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论文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