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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获奖成果公示、我所五位学者成果入选

7月3日司法部研究室科研处在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上进行"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获奖成果公示,我所五位学者成果入选,是近年来我所学者成果一次性入选同一部级成果奖最多的一次。获得成果奖入选的学者及入选成果名称是:莫纪宏研究员著《宪法学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版),王晓晔研究员著《竞争法学》(社科文献出版社2007年1月版),冀祥德研究员著《控辩平等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版),渠涛研究员编译《最新日本民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谢鸿飞副研究员著《论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公法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及其限度》(《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

(中国法学网记者报道)

"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入选成果公示 (2009年7月3日)

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司发通[2001]057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公告》(第83号)的规定,司法部邀请法学专家,对申报"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的材料,先后组织了形式审查、第一轮专家评审和第二轮专家评审会,最终确定150项成果入选(见附件)。为保证评奖结果公正、公平,现对入选成果进行公示,公开评议。要求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成果按照各学科申报顺序排列,各成果获奖等级暂不公开。请就公示成果的政治思想、学术规范进行评议。评议内容要客观公正,不掺杂个人感情因素。

二、提出异议者,要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署名反映,并注明反映人的电话、电子邮件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核查。

三、对提出异议的成果,我们将认真核查,并如实向反映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申报人提出放弃奖项的,要按照原来申报程序,个人提出申请,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部批准。无特殊理由放弃奖项的申报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和成果评奖。

五、本次公示时间为: 7月3日至8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206850 010-85626170

传真:010-65206810

电子邮件: sfky@lawstudy.gov.cn

地址: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 (http://www.lawstudy.gov.cn)

司法部研究室         
二○○九年七月三日      

【相关附件】

·"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入选成果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