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步保障人权
法治周末:2013年多起冤案的平反传递出了怎样的信号?
陈卫东:今年对冤假错案的纠正要比往年任何一年都多,我觉得从整体来讲,今年以来冤假错案的纠正,是改变了过去我们一味强调打击犯罪而忽视人权保障的一个倾向。同时把案件事实的认定建立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之上,严格按照证据的证明标准,对于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的精神,这也体现了我国当前司法的一种良性发展。
法治周末:您说今年对冤假错案的纠正要比往年任何一年都多,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陈卫东: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便得以确立了新的司法发展理念,增强了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另一方面,在纠正冤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到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都相继总结原因并发布相关的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见或工作机制,这些也推动了冤假错案的发现和纠正。
过去我们纠正冤假错案主要是依据“真凶落网”或“亡者归来”,而今年有些案子,有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司法部门主动纠正,没有发现真凶,而是依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重新进行了认定,发现当初证据认定上存在不足或疑问,同样进行了纠正,像安徽的于英生案就是比较典型的案子,真凶是在当事人被释放3个月后才找到的。这些也体现出了当前司法机关勇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的决心。
纠错促改革
法治周末:在您看来,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有什么积极意义?
陈卫东:冤假错案在现实中的纠正,除了能还事实以真相,还当事人以清白外,带来的另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促使各部门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冤案,我们的体制、司法机制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并进而促进司法改革。
今年正是在一些冤案曝出并得到纠正后,公、检、法机关开始反思原因,去思考对策,进而带动一系列有关冤假错案防治、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司法改革举措的出台,可以说相关司法改革是在吸取冤假错案的教训中得来的,改革的深入也能促使更多冤案得到平反并在今后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就有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坚持非法证据排除、严禁刑讯逼供等规则。
应该看到,不论是中央政法委还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现在都有了相应的规范文件。保障人权、坚决打击冤假错案等基本指导思想、原则已经确立,只不过是各家根据自己工作性质的不同有所侧重,有所强调。我认为现在冤假错案从工作机制方面没什么问题,关键还是今后如何落实的问题。
观念要转变
法治周末:那么,您认为应该如何落实?
陈卫东:首先是各部门观念上的转变,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案件要始终坚持一种正确的、科学的理念作指导,要严格证据标准,严格诉讼程序的恪守,公、检、法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在诉讼中发挥相互制约的作用,以理性的、平和的心态去执法,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去独立的、公正的执法。
同时要切实落实独立的审判权,以往很多冤案的审判都受到当事人一方、其他司法机关及舆论压力等影响,如何“用依法独立公正的审判把好最后一道关”也将是未来司法改革的一大重点。
现在司法案件终身责任制正在逐步建立,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只有让各个环节的司法人员都感受到严格执法的压力,才能让司法各个环节都有效地运转起来,防止出现“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一错到底的现象。各部门各司其职,才能确保冤案不再发生。
来源:法治周末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