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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峰:经济发展离不开人权保障

人权与发展:近代以来的历史主题

人权与发展是欧洲近现代史上的两个主题。这两个主题历时数百年,经过一系列革命和变革的洗礼,逐渐在西方社会实现。与此同时,伴随全球化的步伐,人权与发展也成为当今世界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当西方社会已经进入后现代时期,当非西方国家还在努力追逐现代化,后发国家如何面对人权与发展的主题,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期待的问题。

人权意味着自由、民主。发展意味着社会财富的积累、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民族国家的强大。一方面,这两个主题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另一方面,这两个主题之间也存在矛盾和紧张关系。

虽然自然权利理念古已有之,但人权理念的出现和勃兴是近代以后的事情。世界历史上有过两次大的人权运动。第一次即17、18世纪的人权运动,主要发生在欧洲范围内。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及《权利法案》的颁布、1789年法国大革命及《法国人权宣言》的颁布是标志性事件。第二次人权运动的兴起是在二战以后。纳粹德国的残酷暴行促使人类在战后严肃、认真地重新面对人的尊严和价值问题。《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无不体现了复兴后的人权运动。接踵而至的区域性人权公约的出现,世界范围内各种人权组织的成立,都昭示着人权运动的发展。及至现在,人权逐渐成为具有全球道德号召力的价值追求。一个政治社会能否保障其公民的人权成为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标志,成为衡量政府正当性的重要标志。

虽然发展古已有之,但直到近代才凸显其在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历史学家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晚近的现象。尽管人类已经存在了至少250万年,但是我们所熟知的经济发展只是在19世纪50年代前后才出现。时至今日,在全球200多个国家中,只有二十多个国家成为发达经济国家,全球65亿人口中的三分之一还生活在贫困之中。英国工业革命是最早也是最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发展实例。时至今日,英国的发展速度已远不如往昔,但英国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仍然令当今世人瞩目。也正是继英国之后,欧洲列强如法国、德国等效法英国,努力发展经济。工业革命及其带来的文化交流和全球贸易为后发国家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可能性,使经济发展成为近代史上的另一个主题。

西方经济发展的成功,让很多后发国家奋起追之。但是,非西方国家的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成功个案寥寥。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中,人权与发展之间的对话似乎很困难。一些人认为,提倡人权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必然发生冲突。这种冲突甚至会上升成为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集体权利与个体权利、人权与主权的冲突。人类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世人,人权与发展相伴而生,相伴而进。一个经济体的发展之所以能够持续数百年之久,其重要基础是人权保障。同样,没有发展,也不会有人权的真正实现。

人权保障是经济发展的目的

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到"基本物品"的概念。所谓基本物品乃是任何有理性的人所需要的一组事物。基本物品的实际内容包括权利、自由、机会、收入、财富、自尊。基本物品关注的是人人相同的普遍性需要。尽管罗尔斯提出两个正义原则,强调第一个正义原则所包含的基本自由对于第二个原则中基本物品的要求有字典式优先,但罗尔斯指出,基本自由的优先性必须以一定社会条件和一定程度物质需要的满足为前提,也就是说,个人自由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社会经济条件满足的基础之上。因此,基本权利关乎人类的基本需求,基本需求的满足关乎人类繁衍与福祉。

世界人权发展的历史也告诉我们,仅仅强调公民与政治权利是不够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基本假设是,正义和繁荣所依赖的不是国家的管制而是平等的自由。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17、18世纪的欧洲取得巨大成就,经济增长,大幅提升了国家财富。但如大家所见,自由主义并未完全实现其预期目的,因为自由主义并不能保证社会财富以一种公正的方式分配。于是,一个形式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却是实质不正义的社会,是一个存在严重阶级差异的社会。19世纪欧洲的历史表明,个人自由不仅会受到来自国家的威胁,而且还会受到来自那些在物质上处于优越地位的社会成员的威胁,即富裕阶层也会运用其自由来压缩穷人的自由。因此,国家要保障平等的自由,就要保护社会成员免受来自企业家、银行等社会力量以及各种风险的威胁。这种平等的自由需要物质基础,特别是给弱势群体以物质支持,防止他们受到强势群体的压迫。可见,一个社会仅仅强调政治和公民权利是有缺陷的,必须在公民与政治权利之外增加社会和经济权利。于是,国家通过积极作为来保障经济社会权利,但这需要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公平分配财富,需要大量的资源。所以,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权利的实现离不开经济的发展。

人权保障是经济发展的手段

当前,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均强调基于人权的发展观。不管大家对这种理念是否存在争议,有一点共识是,经济发展不是一个独立的领域。一个政府在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应该谋求其他方面的发展。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人权保障促进经济发展。2000年,联合国全体191个成员国在千年首脑会议上通过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旨在将全球贫困水平在2015年之前降低一半。仔细审视千年发展目标会发现,这些发展目标与社会保障权、食物权、健康权、最低生活保障权、生存权、儿童发展权、不受歧视的权利、住房权、用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受教育权密切相关。

虽然不是所有的人权条目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但是一部分人权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直接促进了经济发展。例如,财产权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对财产权缺乏有效的尊重是阻碍发展中国家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产权不明晰,导致土地等财产的占有者或使用者不能有效利用资源,甚至不能通过财产继承将财产遗赠给自己的子女。在这种制度环境下,经济发展显然受到阻滞。再如尊重儿童的权利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滥用童工会在身体上、心理上、道德上伤害这些孩子,甚至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机会。剥夺儿童受教育的机会是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伤害。如果儿童不能上学,则推动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就大打折扣。因此,滥用童工不仅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侵害了受教育权。

有些人权条目虽不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这些人权的实现将会增加经济发展的可能性。例如,如果政府侵犯公民权利,社会成员就会对政府感到恐惧和不满,就会影响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如果这种恐惧和不满蔓延开来,就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再如,民主参与权利有利于经济发展。因为一方面,民主政治决定了统治者为了执政,必然要对群众负责,按照群众的意愿做决策,也就必然尊重经济和社会权利;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决定了人民必然参与政治决策,就会防止政府可能犯下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错误。再者,民主政治会大大降低决策的交易成本,而且制定更为合理的经济政策。

在当代社会的实践中,人权与发展的矛盾并没有消失,但是以比较缓和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欧洲债务危机损害了人权,特别是损害了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权利。但总的来说,人权保障体制减轻了经济发展的负担,促进了经济复兴,正在帮助欧洲国家走出这场危机。例如,在欧洲经济危机的影响下,2009德国联邦国内生产总值下降,GDP增长率为-5.1%;但其经济增长率在2010、2011年回升,分别为+3.7%和+3.0%。经济发展的历史已经而且还将证明,在发展的主题下,人权运动不再以激烈的方式表现出来;在人权的主题下,发展以持续健康增长的方式表现出来。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政法部)

来源: 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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