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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烧伤女的救助困局

作者:梁剑芳
男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女方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两人毅然相恋共结连理,然而,现实却如此残酷——今年5月20日的一场意外,使妻子王碧雯全身85%深度烧伤,再不进行植皮手术,生命随时可能面临危险,丈夫邓泽润为妻子多方奔走求治,却因病情“特殊”被多家医院以条件所限婉拒。(《羊城晚报》9月14日 )

对于一位严重烧伤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该不该救?答案毫无疑问。但这样的患者,能不能救呢?从单纯的技术角度来说,是毋庸置疑的——我国的烧伤救治在世界上都居于领先水平,烧伤接近100%的病例都有救治成功的纪录。而且,在严格的防护下为艾滋病患者施行产科和外科手术的报道,也屡见不鲜。

然而,具体到王碧雯这例个案来说,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众所周知,艾滋病是一种只能预防而无有效治愈手段的疾病。烧伤患者的治疗不是一天两天,一个烧伤面积达85%的患者,在失去皮肤的庇护之后,体液会在身体表面直接渗出,面对这样一个“全开放”的传染源,在没有确切把握进行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如何让医护人员施行包括植皮手术在内的长时间的救治?

医院诉说的困难,也并非矫情——同居一室,是对其他患者的不负责任,倘若造成院内交叉感染,医院简直罪不容赦。而清空一个病区,对于人满为患的大医院来说,是一个多么艰巨的任务。造成这一尴尬的原因,在于有烧伤救治能力的大医院,没有传染病区和艾滋病患者收治经验;而专门的传染院,又缺乏烧伤救治能力。

改变这样的局面,远非个人和医疗机构的能力所及。最重要的,是遏制艾滋病的快速蔓延。从新闻中得知,王碧雯的艾滋病病毒,是其前夫传染给她的。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由静脉吸毒转变为性传播,是艾滋病蔓延进入普通人群的标志。从吸毒人群的“针具交换”到“美沙酮替代疗法”,针对艾滋病的医学干预措施,在中国遭遇的道德批判此起彼伏却又于事无补。安全套是阻断性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重要手段,但直至今日,还有人在对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娱乐场所100%使用安全套”痛加驳斥,一些公安部门还在以搜出的安全套作为确定卖淫的证据。

除此之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还应该及时调整传染病院的诊疗科目设置——传统的传染病院,基本是不做外科手术的,也没有烧伤科的配置。需要手术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他们应该有能够救治的医疗机构。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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