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中国副外长傅莹在谈到人权问题时表示,“人权问题”成了一个总是扣在中国头上的“高帽子”。香港《大公报》14日刊文说,中国的人权进步有目共睹。就西方势力指摘最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言,近年来中国人在意见表达方面的深度和广度都大大拓展。国家多次就立法、个税调整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开门征求民意。官民良性互动不断增强。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近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议。会议指出,《行动计划》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预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指标均已完成。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更加有效,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得到全面保障。
但长期以来,一些西方势力出于政治原因,习惯带着有色眼镜来审视中国的人权状况,不顾大量客观事实,往往抓住某些个别问题、个别案件无限放大、上纲上线,一叶障目,不及其余。甚至将人权与经贸挂钩,对中国施压,干涉中国内政。如中国副外长傅莹所言,“人权问题”成了一个总是扣在中国头上的“高帽子”。
其实,中国的人权进步有目共睹。就西方势力指摘最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言,中国近年来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着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手机、微博等新媒体的勃兴,中国人在意见表达方面的深度和广度都大大拓展。国家多次就立法、个税调整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开门征求民意。官民良性互动不断增强。
各国由于国情、价值观、文化传统、经济水平不同,在人权问题上难免存在着差异,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评价标准。但也正因为如此,就更需要进行对话与交流,增信释疑,但这首先要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温家宝总理日前访英时明确表示,“我们对别人从来不用教训的口脗,我们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所有平等对待我们的国家和民族。”
中国一直致力于积极参加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提交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人权条约的履约报告。2009年首次接受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审查,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并于与欧盟、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澳洲等有关国家分别举行了人权对话或磋商。
当然,中国人权发展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国领导人也从不讳言这一点,并且在通过努力才推进人权事业的进步。国新办主任王晨已经明确宣布,中国政府将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目的是进一步推动扩大民主、加强法制、改善民生、保障人权,使人民生活得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加幸福。(作者:景平)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