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同龄退休”是平等的全部内涵吗?

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发布的退休年龄问题研究报告中显示,对于男女工人同龄退休,有平均58.1%的人持同意的态度,其中有69.0%的女干部、60.6%的女技术人员、48.4%的女工人和52.5%的男性。(3月30日新华网)

近年来,我国男女不同龄退休引起了较多的争议,而全国妇联报告称多数人同意男女工人同龄退休,能否为争议划上句号呢?我们又该如何认识这种“多数人同意”呢?

根据美国社会保障署《全球社会保障—2002》研究显示,在调查的17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03个男女退休年龄相同,占总数的六成以上。而结合我国现实来说,男女不同龄退休,不仅忽略了半个世纪以来性别分工和社会性别角色的变化,也忽略了女性素质不断提高、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女性内部分层加速等因素。因此,多数人同意男女工人同龄退休不但具有纠偏意义,而且具有现实基础。

客观地说,男女退休年龄相同与不同,哪种更有利于男女平等,至今仍是一个争议性问题。从观念上认同男女不同年龄退休到对这种观念进行置疑,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实质则是女性地位的提升。

不过,笔者以为,应放弃单一从男性视角看待“同龄退休”的局限。过去从男性视角,希望单纯通过制定倾向性保护妇女权益政策的直接手段,来达到男女发展结果平等的目的,却常常事与愿违,反过来强调和夸大了男女生理性别的差异。

如果说,硬性规定男女退休年龄的差距的一刀切做法有不科学之处,那么,在“同龄退休”问题上,社会也不能陷入“一刀切”的陷阱,不能用新的“一刀切”做法代替过去的“一刀切”。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认为同龄退休就是性别平等。

全国妇联的报告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制定相应退休年龄政策时,必须改变过去单纯保护妇女权利的男性视角,从社会性别理论出发,强调男女权利和机会的平等,给予女性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试点推行弹性退休制度。这或许是当下的最好选择。

来源:《燕赵晚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