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令人心酸的一幕:本月8日,年仅7岁的俄罗斯男孩阿尔乔姆只身登上了飞往莫斯科的航班,随身带着一封美国养母亲笔书写的“弃儿信”。去年9月,阿尔乔姆被美国田纳西州的托莉•汉森领养,原以为从此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岂料短短数月新妈妈便将他弃如敝屣。在小阿尔乔姆看来,养母“并不爱他”,还经常揪他头发。
对于那些被遗弃的孩子们来说,福利院条件再好,也缺乏家庭所特有的温暖和亲情,被领养自然成为这些孩子最好的归宿。无疑,跨国领养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善良与关爱。已故的美国人霍尔特被全世界尊称为领养孩子们的祖母,美国第一个著名的领养提案就是《霍尔特提案》。在霍尔特看来,“所有的孩子都是美丽的,只要有人爱他们。”
但在这爱心汇成的全球浪潮下,也涌动着暗流。一个真实的情况是,与可怜的阿尔乔姆一样,许多幼小无助的天真儿童正在领养家庭中惨遭蹂躏。据美国多家媒体去年12月报道,美国华盛顿州莱西市51岁的巴士司机托尼•惠森哈特强暴自己收养的中国女童长达4年之久。这名女童7年前被托尼夫妇收养,但直到去年年初才鼓起勇气向学校辅导员讲述了自己的不幸。
不断发生的跨国领养儿童遭虐待事件说明,无论从人性角度还是从民族情感上来说,我们都不能对这些远离故土的孩子一送了之。柬埔寨去年通过的《外国人领养儿童法》就规定,领养家庭必须在领养后的3年内,每6个月向柬埔寨有关部门书面报告1次被领养儿童状况。中国也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外国领养组织在领养人领养子女后第1年内提供两次领养家庭的安置报告。但对于领养儿童被安置1年后的情况,就没有继续提交报告的规定了。某种程度上说,对跨国领养儿童持续关注的缺失,可能间接纵容领养家庭的虐待行为。
对于各国来说,加强跨国领养活动从源头到过程的监控尤其必要。除加大对申请者以及被认领者的审核之外,对儿童福利院的整治规范也显得迫在眉睫。阿尔乔姆的养母就声称“当初遭俄罗斯孤儿工作人员愚弄和误导”,因为“这个孩子精神不稳定,他有暴力倾向,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果真如此,说明这些工作人员急于将这个孩子作为包袱丢到美国去,这显然是罪不可赦的。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各国的跨国领养事业正在染上可怕的铜臭味。在俄罗斯,被领养的孩子甚至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叫卖。这是令人倍感悲哀的事情,而政府所要做的就是,让作为社会公益机构的福利院回归其应有的属性。从理论上讲,福利院收取的“捐款”都应该统一上交,其开销亦应由政府统一划拨。
此外,对跨国领养儿童的心理关怀也是不可或缺的。新组合的家庭能否弥合民族的差异,幼小的心灵能否跨越文化的鸿沟,对现状是否缺乏足够的安全感与信任……这些都需要原籍国进行持续的关注。在这方面,中国政府的做法就很有借鉴意义。在去年11月由官方发起的“寻根之旅”活动中,数千名被外国领养的中国孩子受邀回到自己出生的故乡。对这些孩子来说,故乡之行就像是一种心理治疗。
自1992年开始实施《收养法》后,中国向外国人打开收养中国孩子的大门。如今已有数万名中国孩子生活在外国家庭中,他们都不应该被我们遗忘。
来源:《广州日报》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