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紧急状态是在1967年阿以战争期间宣布的,在1980到1981年年期间经历了18月的暂停之后,在前总统萨达特遭遇暗杀之后紧急状态再次加以实施。自从1981年以来,紧急状态法每三年延长一次,直至今日。埃及政府一贯表示,使国家处于一种紧急状态之下是必要之举。参加人权理事会定期审议会议的埃及代表团团长、议会事务部部长舍哈布(Mufid Shehab)2月17日在人权理事会上为埃及的这一政策进行了辩护。
舍哈布说:"紧急状态法是在1981年宣布予以实施的。在此之前,萨达特总统遭遇暗杀。在此之后,一些政治人物,如人民议会的议长也遭遇不测。在90年代,外国旅游者也成为袭击的目标。近些年来,针对外国人的恐怖主义行动和旨在煽动宗派不和的行动也时有发生。紧急状态法同旨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国家行动密切相关。而正如大家所知,恐怖主义的威胁现在也并没有停止。"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为审议会议所准备的资料汇编中收录了37个利益攸关方就埃及人权问题所发表的评论。其中,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的一份报告称,该国政府援引紧急状态法来镇压和平的政治活动和批评者,而埃及的《紧急状况法》允许当局在不经起诉的情况下拘押个人,并且在不符合国际公正审判标准的特别法院里审判公民。
德国政府代表在审议前向埃及提交的质询问题中表示,诚如"人权观察"和其他不同非政府组织所指出的那样,紧急法从1981年以来一直持续有效。紧急法的内涵包括一种可能性:政府可能通过紧急立法来压制政治活动和批评者,或允许当局在不加控罪的情况下进行拘禁。德国代表团有兴趣了解:埃及政府是否在明年举行总统选举之前取消这一紧急状态法?
埃及代表舍哈布表示,埃及政府正在制定一部反恐法律,以取代目前的紧急状态法。舍哈布说:"穆巴拉克总统已保证一旦通过反恐法律,将结束紧急状态。受命制定反恐法律的委员会目前工作进展很大。新的法律将包括打击毒品犯罪的内容,宪法中现有条款没有任何一项被搁置。"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为审议会议所准备的资料汇编显示,埃及人权组织指出,由埃及报纸透露的新的法律草案是对在违反宪法规定的极权国家的最新认可。非政府组织"大赦国际"表示,对于取代紧急状况法的新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问题,政府没有与民间社会进行协商,尽管后者提出了协商的要求,而且人们担心新的法律会永久地维持目前由国家保安官员、公共检察办公室和总统行使的某些紧急状况权利。"大赦国际"呼吁该国政府确保正在为打击恐怖主义而拟定的新法律能充分考虑国际人权法和埃及根据国际人权条约而承担的义务,而不是根据国内成文法而永久地加强那些目前便利严重侵犯人权的紧急状况或其他方面的规定。
阿根廷在事先提交、需要埃及做出答复的问题中表示,根据人权组织所提供的情况,利用军事和特别法庭审判平民的做法仍在继续。在这种情况下,平民将得到何种保证,使他们能够被一个合格、独立和公正的法庭进行审理的权利得到维护?
就此,舍哈布在人权理事会审议会议上做出了这样的回答:"我想澄清一些事实:将平民提交军事法庭进行审理的案件在近年来非常少见。军事法庭和紧急状态法庭都遵循正常刑法。军事法庭是一个独立司法系统,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官不能被撤换,对于军事法庭做出的决定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因此军事法庭同一般民事法庭从根本意义上说没有区别。"
瑞典、英国、捷克、挪威、瑞士、爱尔兰和荷兰在质询中都提及言论自由问题。埃及代表团团长、议会事务部部长舍哈布提请人们注意埃及在这一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舍哈布指出:"就新闻自由和发表博克所涉及的言论自由而言,近些年埃及的言论自由前所未有地大大提高,在报章、电视和互联网中不再有红线和禁区。"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资料汇编指出,2006 年至2009 年,6 个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发出11 项联合和个别函文,事关律师、人权维护者、新闻工作者、人权组织成员和司法机构成员的案件,其中有些人被指控诽谤或扰乱公共秩序,他们由于其合法的维护人权活动,包括参加和平示威和批评政府的不正常行为,而遭到骚扰,恐吓、袭击、逮捕、包括未经批准受到逮捕;被羁押,包括禁止与外界接触的羁押,而且有可能遭到警察和安全部队官员的酷刑或虐待。
对此,埃及在做出答复时表示,正在审查这些指控并进行调查。
来源:联合国网站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