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举报”前提是保障举报人安全

作者:王  毅
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6月22日起正式更新网址为www.12309.gov.cn。"12309"电话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设有严格保密措施,群众可放心举报。(6月22日《人民日报》)

尽管有关方面发布这一消息时,一再强调设有严格保密措施,希望公众能放心举报,但这样的说辞此前也见诸于各个检察机关的相关措施中。而事实上,在举报、接报、调查、取证、反馈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举报人最为担心的,恰恰就是举报人的信息时常被反馈到被举报者那里,其结果自然导致举报者为举报付出沉重的代价,而被举报者则安然无恙。

举个简单的例子,采用12309举报电话接收举报,这个电话是否有来电显示,就是人们关心的。因为倘若公民个人用的是自己家里的电话进行举报,那么这一信息一旦为被举报者知晓,那么举报者的命运可想而知。同样令人担忧的,还有有关部门一再倡导的实名举报。说句公道话,不是公众不敢实名举报,而是公众被实名举报屡屡泄密导致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吓怕了,因是之故,实名举报也往往易成举报者最不愿意选择的一条路径。

对于有关部门而言,在设计并公布这一制度之后,不妨看看网友们的回帖内容,在这些回帖内容中,一个最为集中的担心,就是保密程度不够,让举报者的信息一再泄露的问题。而且,值得关注的是,但凡涉及到举报信息泄露的问题,从来没有一个人、一个部门承担过哪怕是极为微小的责任,在举报者的个人信息无法确保得到保密的前提下,鼓励公民通过正当渠道进行举报,恐怕有点难度。

其实,无论是设立 12309电话,还是设立相关的网站,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依然是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如何为举报者保密的问题,这一点在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已经有明确的说明,无需赘述。但由这一消息发布之后公众的担心来看,有关部门该反思如何建立一个真正有效的保密机制,该如何通过问责的手段来使举报者的信息不外泄,该如何尽快出台相关的举报法,以更好地保护举报者的权益,这才是有关部门首先应该努力的方向。

事实表明,没有举报法以及相关的司法问责,一切有关保密的承诺只能事关个人良心,而无关其他,仅凭良心是不能保障公民的举报权利的。

资料来源:《大众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