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2004年11月,是我国现代著名法学家、原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兆龙教授百年诞辰的日子。杨教授祖籍江苏金坛,曾先后于燕京大学、东吴大学及美国哈佛大学、德国柏林大学求学与研修,精通英、法、德、意、西、俄、波兰、捷克等八国语言,熟谙英美、大陆两大法系法律菁华及沿革源流,博闻强记,学贯中西,在国内外法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并在1948年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遴选为全球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杨兆龙教授既勤于著述,撰有《证据法概论》、《中国法学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等重要专题论著,更致力于国内立法实践,先后参与宪法、军事征用法、国家总动员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同时还担任过上海租界临时法院推事、江苏省高等法院执行律师、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检察长等重要司法职务,为保障民权、释放被国民党政府关押的"政治犯"作出了特殊的贡献。杨兆龙教授的学识与为人深受学界推重,先后被选为中国比较法学学会会长、中国刑法学会会长。1950年,经董必武同志指派,出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
苏州大学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深为有杨兆龙教授这样的校友而荣幸;金坛素为人文荟萃之地,同样不会忘怀这位造福桑梓的名家。为此,经苏州大学法学院与金坛市人民政府协商,决定于2004年11月27~28日,在苏州大学召开杨兆龙教授百年诞辰纪念及学术思想研讨会,缅怀先辈的学术成就,弘扬其法学理念与主张。素知先生致力于中国近代法学沿革的研究,关心东吴法学教育传统及苏州大学法学院的成长,为此,特向先生发函,望拨冗与会,共襄此举。会后并准备出版杨兆龙教授纪念文集,因而也恳请先生提交大作,玉成此事。
致
礼
苏州大学法学院
金坛市人民政府
附注:
1、会议议题:杨兆龙法学思想的贡献、中美法学交流的回顾与展望
2、会议时间:11月27日--28日,报到时间及地点:11月26日,苏州市东吴饭店
3、费用: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由与会人员承担,不交会务费。
4、联系电话:0512-65227082(张老师),传真:0512-65221343,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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