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资料的一点私见
历史研究必须从搜集资料入手,必须充分地占有资料。搜集资料是一门学问,里面有一个方法问题。这方法也许可列举三条五条、十条八条以至更多条,但就我所历所见所闻,有一条是最基本的,就是首先要重视基础资料。
我是经过多年的摸索,主要从三次研究工作经历中体察出这一条的。
1955 -1956年间,我接受为《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写“中法战争”的任务,开始研究这段历史。此书在写作上要求侧重中国与外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尤其着重于外交活动。中法战争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最后是通过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导演的一场“业余外交”而达成停火的;这是这次战争中影响最大的一场外交活动,当时能看到的有关著作对此都语焉不详,我们的书必须说清楚,这就需要着力去搜寻资料,自力进行探索。赫德外交的执行者是金登干,他的活动十分机密,要搞清楚难度很大。我正在多方寻求而苦无所获时,碰巧得到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4编《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刚刚完成的译稿(此稿于1957年5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此书辑录了1883 -1885年间赫德与金登干间往来函电等大量原始资料,里面记录了赫德屡次想插手于、最后独揽了中法和议的详情。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中法战争时期赫德外交活动真相的第一手资料,以此为依据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那场秘密外交的内幕就完全被揭开了。这使我深切体会到基础资料对历史研究中解决具体问题的决定性作用。
紧接着我又接受了另一项任务:改写我们的书稿中“马嘉理事件后的中英交涉与烟台条约”一节。这一节原已由一位同事写出初稿。1956 -1957年间全部书稿基本完成,向出版社交稿期近,丁名楠同志在统审时发现这一部分问题较多,必须改写,这个任务便交给了我。而所谓改写,实际上就是重写。这项工作很繁重,时间紧迫,资料不集中;我便重点抓了几种中英文基础资料,参考了几种中英文著作(最主要的是王绳祖先生的英文专著《马嘉理事件与烟台条约》),经过细心研究,摸清了问题,基本上按时完成了任务。这一段实践使我体会到,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有了充分的基础资料就能做成研究。
后来编写《帝国主义侵华史》第2卷,我承担研究清末十年间即《辛丑和约》后到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外关系,负责写有关各章节。这是一个大课题,时间跨度大,问题多而又牵连广,许多事情涉及多边的国际关系,如日俄美在东北的角逐、四国银行团、六国银行团等等,十分复杂。我采用的办法是将这一大课题分解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尽力搜集有关的基础资料,主要依靠这些资料,再加上若干基本参考书,进行研究,一面厘清各个问题,一面理出其相互间的联系。最后基本上都做成了。这段工作使我终于认定,基础资料是历史研究的基本立足点,历史研究第一需要的是基础资料。
所谓基础资料,一般就是反映史事全局或其重要环节最直接、准确而又充分的资料,是与研究课题关联最紧密的完整或切要的资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原始资料、第一手资料。这种资料的最主要功能是从整体上或重要点面上提供基本史实:它是史实的主要载体,构筑史实的基本原料。研究一个历史事件或一项历史活动,只要有了充足的基础资料,就可能—或者说,只有有了充足的基础资料,才可能—探明其真情实况,复原其基本面目,透视其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而后就可判断其是非曲直、利弊得失,从中找出规律,引出经验教训。基础资料之所以为历史研究的基础,历史研究的关键之所以首先在基础资料,道理就在于此。
常常看到有的近代史著作几乎完全引用第二手资料,好像作者在研究及写作中很少甚至没有接触过基础资料。如果这是由于条件所限,基础资料难得,那或许情有可原;如果是不知重视利用基础资料或不愿在基础资料上花力气,而只满足于从成书中去摘引,那就背离科学研究的正路了。科学研究贵在创新,只有根据充分的基础资料进行创造性研究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吸收前人研究的积极成果是必要的,但只“嚼别人嚼过的模”是难以有大作为的。
创新性研究要求在资料上、特别是在基础资料上下大功夫,吃透资料。在这里,粗枝大叶、不求甚解、浅览即止都无济于事;需要的是对资料的内涵潜心揣摩,细致地梳理,深入地解析,辨伪存真,综合、提炼,由此得之于心,才可能出真知灼见。这也就是实实在在地学有所成了。
强调基础资料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说历史研究应首重基础资料,绝不意味着否定或排斥非基础资料(零星资料、间接资料等等):非基础资料对于研究工作也是需要和必要的。基础资料与非基础资料的关系不是互相对立,非此即彼,而是有主有次,相辅相成。研究历史,搜集资料,应力求前者齐备,后者丰足。但近代史资料浩如烟海,无边无涯,要想一切搜罗无遗,往往是不可能的。在此情况下,应能区别重轻,以定取舍:基础资料必应保证,非基础资料点滴有所遗漏,一般不致妨碍研究大局。
历史研究的成果是论文或专著,论著完成,资料已酿成蜂蜜,其整体使命一般就告完成了。但基础资料还可再有一用。具体用法是:论著成稿不要急于发表,而是暂时搁在一边冷一冷,在此“冷却”过程中,再仔细研读一下基础资料(至少研读其主要部分),据以对论著进行验证、核实、做必要的修订。这是研究者对其成果自我审查的一个有用有效的方法。做到这一步,基础资料的作用就发挥到底了。
多年来,中国大陆在近代史方面编辑出版了大量基础资料,品类多,范围广,为各种专题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有的甚至基本上没有被利用,有一些倒是在港台地区和国外受到很大的重视。我曾读到台湾学者王树槐的专著《庚子赔款》,发现书内广泛地引用了《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10编《中国海关与庚子赔款》中的资料,深受触动。受此启发,我在研究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外关系时,注意到《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一书中收录了关于海关税款保管权转移问题的非常丰富的资料;这件事在历史上影响很大,而前人的研究尚未透彻,很值得再探讨,于是以此书中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写成《辛亥革命与中国海关—海关税款保管权的转移及其意义》一文。这项工作使我得到双重收获,一是弄清了英籍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夺取海关税款保管权的历史,二是探察到历史研究的一条新路,这就是与习惯上的“定课题一查资料一做研究”程式不同的“发现资料一定选题一做研究”。这后一条对从事近代史研究的一些同行也许能提供一点参考。在我们的近代史研究队伍中常看到一个现象,就是同一课题同一水平的重复研究,这实在是耗费了人们的聪明才智,而又无助于学科的发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人们在选择研究课题上发生困难,找不到新的课题,便到旧题目上打圈圈。如果是这样,那也许可以从改变选题方法上去开创新局面:就是从同水平的重复研究中解脱出来,到大量的已出版而尚未被充分利用的各种基础资料中去选定新课题,做创新性研究。这样做,将会使闲置的资料尽其所用,并为近代史研究开辟出新领域,一举两得,有志者不妨一试。
来源: 《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