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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学术年会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的季节。本年度中国法律史学界最大的盛会中国法律史年会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共同承办。大会历时三天(10月22-24日),主要就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和特点的研究方法这一中心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本学科的体系、结构和特征进行重新审视,总结过去,思考现在,畅想未来,以其对本学科的未来的发展作出新的设计和构架。大会共收论文55篇。
    10月21日,来自全国和高校和研究机构的130多位与会代表陆续抵达上大法学院。10月22日上午9点整,年会正式开始。首先是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倪正茂教授致开幕辞,其后有上海大学法学院金日华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先后致贺词,最后陈鹏生会长宣布2001年学会优秀论文名单并结束开幕式。9点30分开始学术讨论。
    本次年会的学术讨论依然采取分组的形式,同时参考国际惯例对发言严格作出时间上的限制并打铃提示。每组讨论设主题报告者一人,不超过10分钟,1-2人点评不超过8分钟,最后是10分钟的自由发言和讨论。
    在为期三天的学术研讨会上,100多位与会代表老中青三代法史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各述己见,畅所欲言。时而娓娓道来,如涓涓细流淌过学术的原野;时而有激烈争辩,碰撞出思想和智慧的火花。整个气氛热烈而活泼,充满着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炽热情怀。有些问题虽有旧调重弹之感,但也不乏精彩之处。尤其是在研讨会的最后一天(10/20日上午),与会代表就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学术规范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对当前学界中存在的某些失范现象和某些学术观点展开批评,双方各执己见,针锋相对,见仁见智。代表们认为:(1)学术研究应当规范但同时应提倡在传统继承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2)法史研究应当建在充分占有一手原始资料的基础之上;(3)学术研究不应当有门户之见,应当提倡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推进该学科的健康发展;(4)学术批评无论是采取口头或是书面形式都是正常现象。
    10月24日上午11点大会闭幕式,主办单位领导代表致谢词,陈金全会长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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