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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法律体系中蕴涵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及对中国教育的影响

作者:曹培忠
摘要: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蕴涵的自由竞争、追求知识和创新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要求中国的教育必须基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基本国情,实现中国的高等教育的战略转变。在WTO条件下,中国的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将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经受冲击和考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素质教育,必须改变以社会为本价值观,积极创新,推进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

    关键词: WTO法律体系 教育思想和理念 影响 法学

    一、问题的提出

    2001年11月15日,中国政府经历15风雨历程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实现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战略选择。入世实现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和增长,确保经济安全和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同时对于世界经济也产生积极的影响,入世意味着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全球化。虽然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关于世界贸易自由发展和资源利用的世界组织,②但是世界贸易组织蕴含的教育理念是经济规则和惯例中的精神的体现和反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不仅有世界人权的法制理念,而且蕴涵着更多的人文关怀。③在WTO环境下,中国的教育,尤其是中国的高等教育的法学教育,将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经受世界和国内的两种冲击和考验。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高校的改革,WTO环境下中国法学素质教育的问题将更加突出。④

    笔者据此从研究世界贸易组织蕴涵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结合法学教育的二重性和以世界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和法学学生的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基点,研究在WTO环境下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教育模式及实现中国高等教育模式的途径和方法。

    二、WTO环境中的教育理念和世界高校发展的趋势

    (一)、WTO中的教育理念

    成立于世界经济振兴时期的世界贸易组织,⑤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克服贸易保护和壁垒发挥了重要意义。⑥本质上讲世界贸易组织仅仅是一个关于世界贸易自由发展和资源利用的世界组织,⑦但是世界贸易组织蕴含的教育理念是经济规则和惯例中的精神的体现和反映。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和规则,无不蕴涵着世界人权的法制理念和更多的人文关怀,教育思想和理念。⑧

    具体说: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蕴涵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第一就是追求自由和竞争,世界贸易组织有自己的贸易程序法和组织法,⑨其中,自由和竞争是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基本的观念,在遵守自由和平等的条件下,发展自由贸易和防止歧视,对非自由的贸易和政府的控制给予否定。⑩因此贸易的自由竞争必将延伸到人才和教育的竞争,世界性的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将随着中国的入世更加繁荣,人才市场的竞争使得教育,尤其是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为经济发展服务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延伸,更加国际化和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其次是创造性和适用性,是贸易自由条件下的又一教育理念。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竞争,要求成员国家的贸易政策,既要遵守世界贸易规则,又要在合理和合法的条件下,寻求保护,世界贸易的发展必将在最优秀的民族中产生。如中国的入世,要求中国的经济行为遵守贸易规则和承诺,又要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的权利进行贸易保护。高等教育的社会职能和历史使命要求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必须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创造性要求。11

    再次是世界贸易组织追求知识的教育理念,世界贸易组织本身是文化和教育的创造和融合,贸易活动将知识的价值和趋向进一步升值,随着贸易形式的进一步演化和发展,服务贸易和知识经济,将随着贸易形式的延伸,更加突出。12 无论是历史上的贸易发展还是贸易的演化,反映出的都是知识的价值和创造的追求。这种教育思想和科技知识在社会中的作用更加重要,高等教育的主要内容更加倾向于科技知识的传播,入世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方法和模式。

    最后,世界贸易争端解决和贸易制度的审查制度,包含着遵守规范和规则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国际贸易活动,要求人们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具有民族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正视挑战,参与竞争,关心他人和团结合作。

    (二)、世界高教理论演变和中国高校的发展

    随着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理论的诞生,13西方的一系列高教理论工作者,先后提出了高等教育的三种教育模式:英才高等教育(elite higher education)大众高等教育(mass higher education)和普及高等教育(universal higher education)。在这三种高等教育模式中,只有普及高等教育才能满足社会求学的文化需要。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振兴教育和发展高科技成为各国政府不可替代的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各国的战略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成为各国的公识。

    基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的高等教育在遵循发展速度适中,力求提高规模效益,建立多元集资机制和发展终生教育的原则下,提出了中国高等教育由英才教育向大众教育的战略转变,社会优先发展教育,全面扩大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提升教育质量,力求中国高等教育在短时间内达到中等国家发展水平。14

    在这种大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学教育也由英才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由注重理论教育向注重实践教育转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330所高校在教育部注册办理了法学专业,培养法律人才。15 法学的扩招,使中国的法学高等教育如何定位,是定位通才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应试教育还是素质教育,尤其是中国实行的职业资格考试,使中国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模式上存在的问题和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

    三、入世对于中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和挑战

    世界贸易组织是人类共同文明的成果,共同的国际规范和市场的经济法则,对于中国刚刚进入法制轨道和封建传统文化的沉淀深厚的中国,能否实践中国的入世承诺和遵守世界人类的文明准则和实现中国的法制建设的目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16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核心是市场和法制,是在世界共同准则的前提条件下,要求成员国遵守生效的规定和协议。17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对于每个成员国有约束力,收信这些规则和增强每个成团员国法律的义务。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条款不许保留,只允许成员国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最后文本的附件四选择保留适用。18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入世历程,实际上是和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而发展的,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结晶。19

    综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艰难历程和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问题涉及两个核心问题: 第一是中国外贸制度的透明问题和法律问题;20第二就是市场的开放问题, 这不仅涉及到中国内国的法律制度和中国的经济安全,因此,中国的入世就是适应以市场为走向,倡导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21、

    中国的入世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入世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产生一系列的挑战:

    第一、立法面临的挑战:改革开放使中国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是以世界经济发展的目光审视中国的法制建设,不得不得出一个惊人得结论:"当代中国得立法在数量上呈现明显的膨胀趋势,立法的质量和效果,则令人怀疑。"22立法上的缺陷和不足,表现在立法目的本位和透明度和可操作程度等几个方面。23从立法生态的角度讲,中国的立法存在着立法的重叠和学科的不规范和世界立法统一趋势的不协调。24因此,中国的入世势必给中国的法制带来第五次革命,在中国大地上,诞生一场全面适应经济全球化得法制革命风暴。25

    第二、我国执法和司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和效益。中国入世使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处于世界文化的环境中,在这个条件下,中国必须重新审视法制建设。从立立法的角度清理、编篡和完善。既要符合规定,又要熟悉世界贸易规则,在保护主权的前提下,实现世界文化资源的本土化。26

    第三、中国入时,整体上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整个民族的法律意识的变革进一部引发全面的法制的深层的变革,基于此, 社会的法制需求和中国的法制教育将出现的繁荣局面。27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审判、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将成为社会的共同的价值观念。28

    基于世界高教理论的变革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诞生,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的挑战,中国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世界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挑战。实现中国法学教育的素质化,按照世界惯例和结合中国的国情,建设中国法学教育的生态化体系,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必然选择。29

    四、经济全球化条件和WTO环境下中国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的应对举措

    (一)、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教育实现以素质为原则

    教育的服务职能决定了教育为经济服务。当前,世界教育的基本发展趋势是多元体化的发展模式,依据马丁.特罗教育理论,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的职能必将进一步分层,以适应不同的教育对象和满足不同的教育目的,这种教育的多元化模式,要求中国的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的必须遵循实现素质教育的原则。

    依据现代高等教育的理念,高等教育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观念已经成为中国教育理论者的公识。

    (二)、法学教育的基本属性和法学学生的基本素质

    法学高等教育实践现代高校三大职能-----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从这个角度审视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具有法学教育的二重性。30

    综观历史和国外的发展,无论是中国历史上的"以吏为师" 的法学教育,尤其是秦灭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建立统一的法律制度,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垄断专学,形成历史上的独特的"以吏为师"法学教育模式,31 还是国外古罗马时期的辩士教育,法学教育的特点,尤其是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有着如下的基本特征:第一,强调系统性、理论性和完整性的有机统一,第二,法典化的系统教育成为定势,第三,法学教育的性质是一般的人文科学教育,而非职业训练。因此,中国的法学高等教育应当从政治工具的范畴中解脱来,培养素质教育,解决中国经济实践问题。基于此,中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的毕业生应当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和品质和创新知识和能力。

    (三)、WTO环境下中国教育的应对举措

    以法学为例,实施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素质教育,适用入世的要求,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调教师主导的作用,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二是强调学生的高素质,要求学生具备法学素质,三是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分层次的教育战略,既要注重中国的国情,农业人口比重大的特点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国情,辨证分析中国传统文化对法学教育消极影响。总之,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实现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和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观念。32同时,结合教育的特征和法学教育的属性,实现法学专业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对立统一,最大限度的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根植于中国的国情,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教育的发展趋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人才。另外,理论创新,把法学教育的法学条文融会贯通于具体的实践中,推进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和积极借鉴外国的经验,构建完善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提高整体国民素质。

    五、结语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蕴涵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要求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基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基本国情,实现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英才教育向大众教育的战略转变,社会优先发展教育。WTO条件下,中国的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将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经受世界和国内的两种冲击和考验。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蕴涵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要求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基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基本国情,实现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英才教育向大众教育的战略转变,社会优先发展教育。因此,中国的教育,应当按照教育的基本规律去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例如,法学高等教育以培养素质教育为主的,以解决中国经济实践问题为根本目的。

    因此,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素质教育,必须改变以社会为本价值观。积极创新,推进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

    [参考文献]

    [1], 谢安帮,《高等教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二版。

    [2], 杨霍皋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李双元,《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专题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

    [4]高培勇主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M],经济科技出版社,2002年,

    [5],WTO,《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R],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_e/whatis_e/10mis_e/10m00_e.htm.

    [6],China and WTO, (Accessed in January 2002), http://www.moftec.gov.cn/moftec-cn/wto/.

    [7], 李龙《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R],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4,

    [8]中国教育部,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R],http://www.sznews.com/n/ca171114.htm,accession in Aug. 2003.

    ① [作者简介] 曹培忠(1965-),男,山东农业大学副教授,澳大利亚英联邦国际经济法硕士Cth Aus.LLM。主要研究方向:WTO及欧盟法。

    ② see the 95's WTO agreement: artIII: the function of the WTO. At the wto's website.

    ③ see the papers: Hoe Lim The trade and hum at the wto's website.an rights: what is at the issue? .

    ④ "中国入世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有一里程碑,中国的入世标志着中国进入快车道。"李双元,《世界贸易组织法律问题专题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42-47。

    ⑤ "1947年4月到10月,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参加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United Nations Economy and Society Council )主持召开的国际贸易和就业会议第二届筹备会,并和10多个国的代表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参见刘笋,《国际贸易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34-36。

    ⑥ See The Multilateral System: 50 years of Achievement -Introduction (Accessed in November 2001).

    ⑦ see the 95's WTO agreement: artIII: the function of the WTO. At the wto's website.

    ⑧ see the papers: Hoe Lim The trade and hum at the wto's website. an rights: what is at the issue? .

    ⑨ 参见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最后文本The Final Act 。 笔者注。

    ⑩ See the purpose of the WTO's agreement." Being desirous of contributing to these objectives by entering into reciprocal and mutually advantageous arrangements directed to the substantial reduction of tariffs and other barriers to trade and to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ory treatment in international trade relations".see the WTO's website at Http:// www.wto.ogr.

    11"法学高等教育首先应当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社会职能就是培养人才,培养人才是现代高等教育的根本使命,其次是发展科技和服务社会。因此,现代高校三大职能就是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 谢安帮,《高等教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二版, 20-23。

    12 历史上,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形式最直接反映世界贸易发展的历史。最先的贸易是有形贸易,之后的服务贸易和贸易额度逐渐增加。笔者注。

    13 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教育理论认为:入学率低于适龄人口的15%时,高等教育模式是为社会和政府培养精英人才,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是高等教育的第一阶段。笔者注。

    14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高等教育总体上属于英才教育,只有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适龄人口的入学率在25%以上,接近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从业人员中仍以具有初中和小学受教育水平的人员为主体,占75%左右,其中仅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占33%。而接受过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者占12.7%,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占4.7%。这种受教育比例远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对劳动者知识、技能的需要。现实中也表现为高层次专业人员和劳动熟练工人严重缺乏。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这种现实产生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

    15 参见李平,《大学本科法学职业教育职能探讨》,《高等教育》,1999年专刊。参见曾宪义《法学家》论文《中国法学20年》,1999年,1,2期。

    16 中国入世的挑战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机遇,随着国际惯例的融合,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性和世界化的发展趋势将凸现。笔者注。又参见高培勇主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经济科技出版社,2002年。539-540。

    17 See the China protocol on accession to the WTO: Preamble and the part I- general provision.

    18In the wto's legal annexes 4, the condition of the annex is the adopted freee for the state member. See the WTO's website at the http:// www.wto.org.

    19 李双元,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专题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42。

    20 参加曹培忠论文《中国入世的立场和谈判研究》,《长白学刊》,2003年第5期。

    21李双元,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专题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43。

    22李双元,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专题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43-44。参见李挚萍的"经济法的观念更新"《经济法的生态化》,法律出版社,2002年,23-24。

    23 中国立法上的缺陷实际是中国的行政权利和市场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具体说就是中国行业权利和地方权利和市场的冲突,为了保护部门的利益和地方利益,出现一系列的地方保护和行政代替执法等问题,这种以行政为主的社会管理模式是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贸易机制矛盾的。尤其是和透明规则相违背。参见曹培忠《论入世条件下中国政府行政职能》,《政法论丛》,2000年第四期。

    24 生态化的立法观念是今几年的法律界热门话题,所谓立法生态就是立法的可学一致和有效,在规范社会行为和经济行为的过程中,讲求法律的有序和和谐, 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上,注意立法的一致和连续和确定。克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又参加李挚萍的"经济法的观念更新"《经济法的生态化》,法律出版社,2002年,38。

    25" 这次法制革命是一场全方位的和系统的法制变革,这次变革和前四次十分不同:第一次是(1949-1965)的破旧立新的变革;第二次是(1966-1976)的以政代法的变革;第三次(1977-1991)的法制复苏的变革;第四次是(1992-1999)法制转轨的变革。", 参见曾令良《WTO 协议在我国的适应和我国法制建设的革命》,《中国法学》,2000年,第六期。

    26 参加苏立《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49。

    27在这种大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学教育也由英才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由注重理论教育向注重实践教育转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330所高校在教育部注册办理了法学专业,培养法律人才。27 参见李平,《大学本科法学职业教育职能探讨》,《高等教育》,1999年专刊。参见曾宪义《法学家》论文《中国法学20年》,1999年,1,2期。

    28这里的法的概念,不仅是中国的内国法,而且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法和国际管理在内的国际法, 甚至是外国法和国外的判例。 参见曾令良《WTO 协议在我国的适应和我国法制建设的革命》,《中国法学》,2000年,第六期。

    29参见高培勇主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经济科技出版社,2002年。539-540。

    30 See Martin Lyon Levine: Legal Education, Dartmouth, 1993,p xiii.

    31 参见张晋藩《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38。

    32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就强调教育的个体社会进化,学习的目的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孔子的学说在汉代成为正统以后,这种思想一直成为历代统治阶级的社会控制工具。从社会实践和法学教育的特点上看,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更加强调实现个人的整体社会效果,即实现强调个人的社会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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