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律文化
改革开放的大潮向我们展现出现代社会生活的日益纷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和挑战。如何适应形势,强化大局意识和法律文化建设的理念,如何与时俱进,在变革和创新中寻求新的发展,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的现实性课题。
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和逻辑起点,它要求我们尽可能详尽地分析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各个方面、各个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从而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总趋势,在不断寻求事物前进性质的变化中实现发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立法、司法、执法一样,是我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法治不仅表现为实体结构,同时更是一种文化形态,普法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是一项基础性、前导性的工作,在法律制度建设中正是承担着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而法律文化建设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在普法过程中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从法律文化对人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全民的法律文化素质,形成一种依法治理、循法而动的社会定势,从而丰富中国传统文化中现代法律文化的内涵,既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未来发展大计,同时也是迅速适应国际竞争环境迎接挑战的当务之急。我们应当将普法工作纳入社会文化建设的范畴和总体背景下来考察,突出普法作为文化形态的社会功能与作用,充分认识普法与其他相关领域工作相互联系制约、互为存在和发展条件的整体互动关系,树立“大普法”的理念,将普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系统工程和产业的重要构成,寓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中,融入公民学习、娱乐、休闲、旅游等生活环节,赢得公民和全社会对法律文化建设的主动参与,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和法律文化氛围,形成一种为大家普遍遵守的文明法治的社会生活方式,从而把法治的种子深播在民众心里和社会的土壤中。
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永远是发展的源泉活水。汤之盘铭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歌德云“生活之树常青”,皆倡时运移而理迁,事因革而更新。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实现更快发展,也必须随时而动,因势而变。面对社会发展的纷繁变化,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伴随当代生活的脉动,经常分析和把握社会矛盾运动的新动向和规律,及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运行机制和宣传方式,在创新中求发展,这是展现我们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活力、实现更好社会效益的基本要求。普法工作的创新应当在为经济建设、法治实践和公民生活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当前,调整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运用法律手段对公民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艰难过程,影响到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利益分配等诸多方面。普法无疑应当围绕普通公民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依法维权的客观需求来进行,使法律真正成为公民保障自己权利和建设小康生活的“护身法宝”。在调整社会公权与私权关系的过程中,我们应更多着眼于限制和制约公权的过度扩张,将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促使其严格依法自律作为普法的重点。在宣传方式上,要树立起法律文化传播的理念。要以参与的、互动的、立体的、全民的宣传教育方式来取代过去指令式、灌输式、居高临下式、群众运动式的普法办法,注重趣味性和人性化,力图通过自然交流和感染来影响受众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使法治精神在不经意中逐渐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和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近些年来,我省“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有效运作、城镇社区法律服务的延伸、媒体普法专栏和节目的多样化、网络互动式法制宣传教育的尝试等,都是普法方式卓有成效的创新。我们还应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办普法的理念,尝试科学调动和优化配置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有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惟有开阔视野,坚持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思考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致力于法律文化的长远建设,我们才能不断开拓新局面,推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快发展,建构起现代化法治国家的伟厦。
(安徽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敬元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