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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消费者的价格监督权

作者:姚小林
据中新社北京2004年8月26日电,已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需另行支付十万元人民币以换取录取通知书之事被一新生家长举报后,我国高校招生丑闻频频浮出水面且见诸全国各大媒体。另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所公布的上半年中国价格六大举报热点,即教育乱收费,交通运输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电力、成品油、电信等垄断行业价格和行政执法乱收费,显示教育乱收费在价格六大举报热点中高居首位。当然,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教育乱收费所带来的服务价格违法问题,更主要的是商品和服务价格违法事件的不断发生及其打击力度,以及日益增强的消费者价格知情与监督意识。的确,如何有力地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进而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价格监督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是摆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一件大事。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为我国的价格法治建设和落实消费者的价格监督权提供了又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消费者的价格监督权即作为消费者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其所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的价格的合法性的监督权利,是消费者实现其他合法权益如知情权、使用权等权利与自由的前提和保障,历来受到我国法律的特别保护。如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等或者服务的费用等相关信息;并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利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而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并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也就是因为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和国家机关而言是弱势方,其合法权益容易遭受经营方的侵害和因主管部门的失职而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权利救济;它同时也是实现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等真实信息的知晓权利(即知情权)的需要,如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进一步贯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且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基本法——《价格法》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补充和说明,其操作性更强。
    
    作为部门规章,《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从保护消费者的价格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出发,坚持《价格法》的基本立法原则和精神,强调经营者应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正确处理好市场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之间的关系以及生产经营成本与合法利润之间的关系;强调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恪守监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职责。该规章将《价格法》中关于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政府(主要是行政执法机关)的违法价格行为做了扩充解释和具体的制度设计,如该规章将《价格法》八类不正当价格行为规定进一步规认为十三类价格违法行为,即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在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行政机关乱收费行为;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对上述十三类价格违法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而举报人举报以上价格违法行为,只要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及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即可,可以不署名举报。并且,价格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及通讯地址和办公地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举报者应当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我们可以深信,随着《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生效日期的到来,消费者的价格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健全的法制保障,它将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系列法律一起,共同构筑价格法治和保障消费者消费权利实现的强有力法律屏障。实践证明,只要法律得以真正落实,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督,公民权利的保障就会更实在和健全。国家发改委上半年的统计就表明:中国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上半年共收到价格举报、咨询二十五万七千多件;其中,依据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二万六千六百一十九件,价格举报的办结率百分之九十八点一五;退还消费者超过一亿元,没收违法所得二千一百三十四点二五万元,罚款七百七十点七八万元。其成效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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