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立法快递

管好出租房 "群龙"不能"无首"
    
    法制网记者 周崇华 实习生 张昆
    
    新闻快读
    五六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出租房,结果是谁都管了,谁都没管好,致使出租房成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区"。宁夏银川市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制定了相关法规,明确房屋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权威人士称,要实现对出租房的有效管理,还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各种配套措施及时跟进。
    
    部门之间如何配合
    
    □房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规范交易秩序
    □分门别类普查房产税源形成协税护税网络
    □工商机关将个人出租房纳入管理进行登记
    
    "同志,你这房子出租吗?"
    "现在不行,等5月1日后我办完手续你再来吧。"
    这是4月12日,记者在宁夏银川市唐徕小区听到的一位租户与房主之间的对话。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按照5月1日将要施行的《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而这,正是这位房主所指的"手续"。
    
    "群龙无首"管房漏洞大
    
    据了解,目前,银川市可提供出租的房屋面积高达120万平方米,每年能够满足数十万流动人口租房居住。可是,平均每年只有五六千户在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其中90%还是营业房信息登记。
    2007年前3个月,在银川市房管部门登记的出租房500多户,个人登记只有70多户;在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登记的出租房1.4万户,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00多户。
    银川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银川市房屋租赁处在多部门管理但却没有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的状态。
    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权限,房管部门上门登记出租房,常吃"闭门羹"。
    公安机关虽然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有权对出租房登记、办理暂住证、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但政府取消了征收治安联防费后,300多名治安协管员没了工资,管控范围内的出租房及其流动人口又面临失控。
    出租房地域分散,租金收入悬殊,税务部门无法监控,征缴依据难以确定,致使大部分税源流失。
    工商部门依据企业性质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和《无照经营管理办法》,对国有、集体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出租房进行管理,而对大多数居民自行出租的房屋,因经营行为和性质界定难以明确,目前尚未介入。
    
    违法犯罪活动高发
    
    流动人口来源广泛、成分复杂、流动性大、且落脚点大多都集中在出租房,出租房成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区"。银川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2006年,银川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对出租房进行日常管理和治安巡逻中,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5人,协同公安部门查获各类治安案件705起、各类刑事案件198起。
    据介绍,有的出租房甚至成了盗窃、绑架、非法拘禁、赌博、追讨赌债的"集散地"。
    
    有效管理需配套措施
    
    正是在这种现状下,3月29日,宁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条例虽然明确了各级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构是房屋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但对目前较为混乱的出租房实施有效管理,还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种配套措施及时跟进。
    银川市房管部门负责人为此建议,由房管部门牵头,协调公安、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商、税收等部门相互配合,规范房屋市场交易管理秩序。建立以房屋租赁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房屋租赁业税收登记管理制度,按出租房的地段、用途、楼层分门别类地进行房产税税源普查,形成公安、房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协税护税网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需尽快将居民个人出租房屋纳入日常管理,对各类出租房尤其是居民个人出租房进行注册登记。
    法制网银川4月12日电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