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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废除十项电信"霸王条款" 启用新入网协议

    
    从3月15日开始,黑龙江省五大电信运营商启用新版的入网协议。在新协议中,取消了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十项"霸王条款"。
    黑龙江省工商局市场与合同处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省工商部门开展了清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在对电信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电信经营中存在十大"霸王条款",涉及强制服务、强买强卖、转嫁经营风险、限制消费者变更和解除合同、妨碍知情权、单方享有合同的解释权、滥用不可抗力免责、剥夺消费者的索赔权、免除法律责任、限制消费者的诉权等方面。
    黑龙江省工商部门责令电信部门取消这些格式条款,纠正电信运营商经常使用的诸如"欠费停机照收月租费"、"服务中断不承担赔偿责任"、"话费低不提供详单查询"等霸王条款内容,于3月15日正式启用新版入网协议,同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新协议中还增加了约定的内容,"收费误差双倍返还"、"短信差错先行赔付"、"提供市话详单查询服务"等电信运营商最近推出的服务承诺,也写入部分电信公司的协议中。(记者:曹红涛)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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