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就业促进法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今起执行 能否抑价业内信心不足 称治本仍须制度 就业促进法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 法制网北京2月28日讯 记者吴坤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批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
本次常委会会议重要任务之一是为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准备。为此,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补充任命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个别委员的名单,补充任命刘廼强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吴邦国向刘廼强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本届全国人大的最后一次例会,是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除一些法定的常规议程外,很重要的两项议程,是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立法工作的大事。大会期间,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一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两部法律草案审议好、修改好、完善好。
吴邦国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初次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制定就业促进法,将行之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审议中,大家对修改完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以保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力度。二是法律规定能具体化的尽量具体化,以便于操作。三是对一些只能在法律中作出原则规定的,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办法,争取与就业促进法同时出台。
吴邦国表示,考虑到就业促进法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后,将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今起执行 能否抑价业内信心不足 称治本仍须制度 法制网记者 郭晓宇
新闻快读
从3月1日起,有5道"闸"控制药价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今起执行,再次向公众传达了国家控制药价的决心。
多年来,有关部门不遗余力推动药价管制,却产生了药价越降越高的悖论,出现了"药品价格高---百姓怨声起---国家降低药价---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更高"的问题。
权威人士表示,仅仅依靠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办法,难以达到平抑老百姓药品费用的作用,治本之策终须靠制度。
□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家药品政策核心
□政府应加强对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监管
提起医药价格问题,太多的人有太多的牢骚可发。国家降低药品价格的次数和幅度逐渐加大,然而,老百姓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以下简称守则)开始执行。守则明确提出,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5个程序。
守则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控制药价的决心不减。
降价21次涉及金额400亿
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调整了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此次降价的平均幅度为20%,最大降幅为85%,降价总金额约70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考虑到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及市场流通现状,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
这是国家发改委第21次降低药价。
自1997年10月开始,国家实施降低药价的政策,2000年起降价的频率和幅度逐渐加大,仅去年一年内降价次数就达3次。
从国家实施的这21次降价来看,降价总金额高达426亿元。'
大量降价药品高价"重生"
降价!降价!国家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大刀阔斧,老百姓从中得到了什么?
杭州市某大药房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这家大药房根据店里登记的"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其中70%的药品已无人生产。而这些消失的药品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如阿莫西林、酵母片等。
这绝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
记者了解到,10片装的阿司匹林原价仅0.3元,更名为"巴米尔"后,售价高达6.3元,价格翻了20倍。阿齐霉素片原是胶囊,按照降价令规定要降到每盒18元,但改成片剂之后,价格变成了36.5元。
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推动药价管制,却产生了药价越降越高的悖论。从21次降价中,人们看到了国家想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决心,但却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每次药品降价后,都会有一些药品从患者的视野里"消失",用不了多长时间,一种新名称的药品便会"面世",成分与此前"消失"的药品大同小异,有的甚至换汤不换药,但药价却可以冠冕堂皇地步入"新贵"行列。
于是出现这样一个问题:药品价格高---百姓怨声起---国家降低药价---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更高……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剂良药
据记者了解,对于守则的推行,业内人士都一致表示赞许,但其是否能真正降低价格,大多数人表示信心不足。
在春节前最后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仅仅依靠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办法,难以达到平抑老百姓药品费用的作用。
毛群安介绍,卫生部力主尽快建立国家药物制度,制定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列入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样就能够避免目前出现的一降价药品就在市场上消失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对基本药物的定义是,"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世界卫生组织于1975年开始推行基本药物政策,设立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制定基本药物示范目录。这一做法能够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卫生部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2007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会上说:"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产品和重要手段。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高强表示,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这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措施。
根据世界上九十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毛群安说,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有关专家的调研情况看,我国确定三百到四百种基本药物,就能够满足临床上将近80%左右的使用。"如果解决了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问题,就能够较大幅度地减轻群众为药品所支付的费用。"毛群安说,目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这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工作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题目。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公布了第一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名单,10家大型制药企业榜上有名。在此之前,2006年7月,国家药监局就公布了《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指定企业生产指定药物,成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安排。随着第一批指定企业的确定,目录上的基本药物将确保能够生产、销售,过去那种只见目录、不见药物的局面将有根本的改观。
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各种各样的政策出台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可能带来良好效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