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报纸出版单位不得办手机报
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已拟出 2007年有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非报纸出版单位不得办手机报 法制网记者 王晓雁
日前,贵州省出台了我国首个针对"手机报"这种新媒体的地方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手机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颁布的还有《贵州省手机报质量审读评估标准(试行)》。国内权威调研机构--易观国际随之发布研究报告,认为这是手机报的政策监管正逐步走上政府行政日程的明显信号。
将传统报纸内容"搬"到手机中,主要以短信、彩信、WAP方式(利用手机可直接上网的无线网络服务)呈现给用户,这就是手机报的主要业务形式。随着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积极推动,它如今已在我国大范围地区推出。但作为一种新兴媒体业务,目前手机报的发展仍处于市场启动期,它该如何进行资质申请?内容方面又由哪个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监督?……手机报的政策监管方面尚基本处于缺失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贵州省出台的首个《办法》,引起了业界普遍的关注。易观国际认为,从内容来看,该《办法》主要积极地涉及了以下几个环节:
明确了申办的业务主体。即须为经过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报纸出版许可证》的报纸出版单位。
明确了申办流程。申报手机报的单位要向省级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出具批准手机报设立文件,并颁发《手机报出版业务许可证》;经批准设立手机报业务,在三个月内不开展活动的,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如需继续开展业务,须重新申请批准。
明确管理部门。由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来负责手机报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手机报业务实行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
"《办法》将手机报业务的申请者限定为报纸出版单位,这对其他投资者进入该领域竞争,形成了屏蔽作用。"易观国际分析师李佳艳认为,《办法》是向业界提供的一个明显信号:有关手机报的政策监管正逐步走上政府行政日程,有关产业各环节的政策监管将日益健全。
李佳艳分析师同时指出,由于手机报业务涉及的产业链构成者包括了报纸媒体单位、彩信增值服务商、基础电信运营商等诸多角色,而贵州省的《办法》只涉及了手机报的资质申请和内容管理环节,其他业务环节的政策监管并未涉及,"那么对彩信增值服务商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如何进行监管?传统的报纸媒体与彩信增值服务商、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权责、义务又该如何划分?对这些方面的规范仍然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浙江在线新闻网站联合举办的国内首张省级手机报--浙江手机报2005年5月17日正式开通。它是将浙江日报下属全部报纸刊物的新闻资源,以及浙江在线网站的内容精要进行"精编",加上部分原创新闻,经专业的彩信编辑仔细处理编排后,发送给手机用户。三家企业的领导表示,要把这新兴的"第五媒体"打造成深受读者和用户欢迎的、能在政治上把关的互动新传媒。
来源:法制网
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已拟出 2007年有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法制网讯 记者吴坤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的起草组,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目前已拟定出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这一草案争取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了解到的。
我国现行的节约能源法是1997年11月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法律共六章五十条,对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能源、鼓励节能技术进步和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徐谦、黄细花等69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要求修订节约能源法。另外,徐景龙等34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制定建筑节能法。
对于上述议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低和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剧等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亟待修订节约能源法。
据介绍,节约能源法修订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确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起草。
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人介绍,在该委员会拟定的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中,分别规定了工业、建筑、交通节能等内容。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