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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尽快制定并颁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讯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今天发布《2006年中国"吸烟与健康"报告》。
报告指出,根据调查显示,2002年我国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35.8%,其中男性和女性吸烟率分别为66.0%和3.1%。由此估计,吸烟者约为3.5亿,占世界烟民的三分之一。此外,我国吸烟人群有年轻化的趋势,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开始吸烟的平均年龄由22.4岁降为19.7岁。我国既是烟草生产大国,也是烟草消费大国。我国的烟草产量相当于其他7个最大烟草生产国的总和。我国每年销售的香烟高达1.6万亿支,国人消费的香烟约占世界三分之一。如果将与吸烟有关的各种疾病所致的死亡均统计在内,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人因此死亡。预计,2020年将达到200万人。
报告认为,中国的控烟与肺癌防治工作面临十分复杂艰巨的情况,涉及社会经济增长与就业,涉及某些地区的生计,涉及烟民的行为习惯,涉及青少年的教育,涉及研究和开发有效的戒烟措施,以及有效的基于人群的控烟模式和经验。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的社团组织,只有持之以恒,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使这一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报告建议:首先,应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机制,使控烟与肺癌防治工作形成合力。在开始阶段,这种机制可能是一个多方参与的交流平台,使相关的专业机构及社团组织能够充分理解政策制定者的依据,也使政策制定者能够更多地倾听前者的声音,使政策更符合科学,更符合实际,使各方在控烟与肺癌防治方面的努力得到有效整合。目前,发展改革委、卫生、外交、财政、工商及税务等国家12个部委建立了履行公约的政府间协调机制,应尽快制定并实施国家控制烟草行动计划,以使控烟的各项措施能落到实处,尤其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及控烟宣传。其次,应尽快制定并颁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规。三是加强癌症等疾病发生及死亡的信息收集与相关危险因素(如吸烟)的监测,为科学决策及评价提供依据。四是加强肺癌早诊早治的研究,制定并推行肿瘤临床专业设置准入标准及肺癌临床诊治指南,以使患者得到更好的临床服务。相信在此基础上,中国的肺癌防治与控烟工作会渐显实效。
来源:法制网
四川出台规定政府"红头文件"人大备案审查
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制定或参与制定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通过或者发布后30日内,必须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26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作出上述要求。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指出,接到报送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将由专门工作机构审查其是否超越权限,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上级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与其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是否不适当,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专门工作机构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认为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其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改或者撤销。
该规定还提出,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公民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建议的,由省人大常委会转交省政府处理,并要求报告结果;对市、州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和县、乡一级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建议的,由省人大常委会转交市、州人大常委会处理,并要求报告结果。
此外,26日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界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内涵和程序,并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交付、提出、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初步审查,提出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认定。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重大事项的议案或者报告时,有关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