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最高法规定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最高可获20万“村情发言人”制度值得仿效
最高法规定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最高可获20万
最高人民法院经商财政部同意,近日发出《关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最高将可获得特别补助金20万元。
为解决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的生活困难,中央财政设立了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的生活补助。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份通知规定,对2003年1月1日(含)以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发放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因公牺牲的在编、在职授衔司法警察(包括已经批准入警正在见习期的人员)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加强对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档案,保证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及时发放。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村情发言人”制度值得仿效
报载,江苏姜堰市姜堰镇日前在全镇所有行政村推行“村情发言人”制度,凡是与村民利益密切的事项,都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负责人作为“村情发言人”作情况介绍,并当场解答村民的提问和质询。这一做法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无疑是实行村务公开的一个务实举措,因此深受当地村民的欢迎和赞许。
村务公开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好事。但一些地方实行村务公开后,村民的意见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村务公开要么避重就轻,只公布一些基本情况,而对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秘而不宣;要么公开的村务名不副实,用虚假的数字蒙骗、愚弄村民;要么只注重华而不实的公开形式,而对村民的质询闪烁其辞,王顾左右而言他,敷衍了事。相反,实行“村情发言人”制度,把村里的建设规划、经济项目、征用土地补偿分配等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公之于众,并经80%以上的与会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着实方便了村民了解和监督,并藉此最大程度地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实行村务公开,目的是让广大村民知情参政,增强其主人翁责任感,行使其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进而推动村级集体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作为村级干部,首先要建立起与村民交流的互动平台,实事求是地针对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疑点公开情况,让村民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现在,姜堰镇“村情发言人”的做法已为我们开了个好头,很是值得各地学习和仿效。(浙江省温岭市第二自来水厂 杜志才)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