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聚焦:新法解读:财产查封设禁区,技术秘密有新解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这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法律法规,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货物“出生地”认定有标准
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国务院公布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该条例统一了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规则,把“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作为判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共同标准。与现行立法相比,新条例适用的目的和范围更加宽泛;引入了反规避条款,为限制国外出口商逃避我国反倾销、反贴补和保障措施等有关规定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技术秘密”有新解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界定了技术秘密的含义: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司法解释规定对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补充了适用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不足。
拍卖、变卖财产司法解释
处理查封财产首选拍卖
针对执行程序中因拍卖环节而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强调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司法解释
8种财产不得查封
由于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较为原则,导致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和失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必需的生活费用、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等8种财产规定不得查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农民工讨薪可诉工程发包人
由于建设工程的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许多农民工往往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
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司法解释
“法院专递”破解送达难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在坚持直接送达的基础上,以“法院专递”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现行的邮寄送达制度,以减轻某些当事人的对抗心理,解决送达难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04日 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