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务院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我国酝酿起草自然保护区法 后年向人大提交草案跨国巨头渐显垄断态势《反垄断法》出台进程提速明年私人可买岛 申用无居民海岛需具五条件
国务院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23号国务院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华社14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五章三十六条,分别为总则、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明确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条例明确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履行的职责,有权采取的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的处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此外,条例还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来源:新华社
我国酝酿起草自然保护区法 后年向人大提交草案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今天在此间说,目前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应有的法律地位尚未完全明确,现行的以《自然保护区条例》为核心的法规体系已不能适应自然保护区发展的需要。他透露,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酝酿起草《自然保护区法》,初步打算在二00六年向全国人大提交草案。
毛如柏是在今天举行的“中国自然保护区合作管理研究国际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截至二00三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一千九百九十九个,总面积达到一百四十四万平方公里,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百分之十四以上,基本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类型众多的自然保护区体系。长白山、九寨沟等二十四个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武夷山、张家界等保护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毛如柏说,近年来,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迅速,无论是保护区的数量、面积,还是管理机构的设置、技术支持、人员配备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自然保护区应有的法律地位不完全明确,保护区的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多类型保护区的管理需要。资金投入不足、渠道不畅等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必将给中国自然区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此外,中国已经加入了一些与自然保护区相关的国际公约,履行公约义务也要求中国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法制建设。
他认为,如何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协调保护区周边居民和村镇的发展,是实际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也是立法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一矛盾应坚持一条最重要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来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社
跨国巨头渐显垄断态势《反垄断法》出台进程提速
据《新闻晨报》报道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商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推动下,《反垄断法》的出台进程正在提速。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透露,工商总局历时近一年,调查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限制竞争行为,完成了一份《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这是国家工商总局首次调查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
报告显示,一些进入我国市场的跨国公司逐渐显现垄断态势,许多国内企业遭到蚕食。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通过企业横向并购、品牌控制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和实力,在我国取得市场优势甚至是独占的地位。
国家工商总局人士分析说,之所以会对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主要是这个问题比较突出在法律监管上有很多空白点。报告指出,规制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的对策之一,是完善市场竞争立法,加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定《反垄断法》。目前,相关草案已经提交人大专业部门。
来源: 每日新报
明年私人可买岛 申用无居民海岛需具五条件
从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于日前审议批准了《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条例,申请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具备五个条件:利用项目符合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利用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有海岛保护与利用方案;有与利用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利用无居民海岛从事 旅游、娱乐经营性项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利用无居民海岛从事其他项目的,由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转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分别提出审查意见,然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旅游、娱乐项目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最高期限为40年,其他项目为50年。根据条例,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或县(市)区民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无居民海岛命名、更名的建议。
名词解释:所谓无居民海岛,是指“宁波市管辖海域内不作为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岛屿、岩礁和附属的低潮高地”。数据显示,宁波海域内有400多个岛屿等待开发,都属无居民海岛。
来源: 东方网-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