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聚焦:民工讨薪的制度构建

作者:张培元
11月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某工地,25名讨薪的工人被锁在工地院子里,遭到30多人毒打。行凶者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造成多名民工受伤。这起事件和其他地方发生的多起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被综合进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信息择要》,温家宝总理为此批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随后将此批示转给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明年春节前务必把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看了这条新闻,笔者感到眼眶湿湿的,一是为“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的总理心系农民工的情怀而感动,二是为农民工的生存状态感到忧虑。
    
    忘不了2003年10月24日温总理亲自为普通农妇熊德明讨要欠薪的举动,由此在中国大地上引发了前所未有、声势浩大的追讨欠薪风暴。雷霆万钧的风暴之后,按理说基层政府职责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到位,全社会已形成了工资兑付的良好环境,农民工按时拿到工钱应不算难事。可惜近期各地欺辱讨薪农民工的现象仍愈演愈烈,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上个月7名在沈阳打工的农民工因得不到工钱吞食安眠药集体自杀,他们被救起后那无助的眼神,再次烙痛了我们的心。
    
    为什么建立了最灵敏的欠薪预警机制、最严厉的追责机制,组织了最有效的政府追讨行动,拟订了最具体的清欠时间表,我们还无法阻止恶意欠薪持续蔓延的势头,不能够抹掉挂在农民兄弟脸上的伤心泪水?
    
    一系列恶性事件,无情划破了一个现实:依法完整地得到劳动报酬,仍然是农民兄弟不敢奢望的梦!一个由业主、承包方、层层分包方、施工方等组成的复杂“欠薪链”没从根本上解开,仅靠终端的兑付极不现实。而且在社会诚信机制缺失、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风暴式”集中追讨并非长效机制,很可能造成一阵风、前清后欠的滚动拖欠。尤其让人不安的是,在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欠薪预警机制实际上处于失灵状态,劳动部门和执法机关普遍失语,严重不作为,农民工不仅受到恶意拖欠者的折磨,还被各个部门当成皮球一样推来推去,弄得身心交瘁。前些日子全国总工会建议将恶意欠薪者纳入刑事追责范围,马上有人出面反对,理由是担心有些欠薪者会产生“以刑抵债”情绪,在履行清欠义务中更加消极抵触。也许他们还没有从强摁不下的欠薪增长势头中看出,正是由于这种恶劣的违法行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才导致了大面积违法现象根治不绝。这才真正是法律的悲哀。
    
    法律的修补完善非一朝一夕之事,但政府作为和制度救济却是随时可以“出手”的。欠薪现象“去年刘郎今又来”醒警我们,从去年开始推行的各种预警、追讨机制,在一些地方至今仍然没有激活,还躺在文件里睡大觉,沦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不把这些切实可行、能够立竿见影的制度好好用起来,去年的欠薪风暴靠总理亲自帮农民工追讨掀起,今年靠总理批示推动,难道明年还得让总理一遍遍过问?某些地方基层政府的“惰政”已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
    
    前年,温总理站在熊德明家的院子里,曾语重心长地说:“现在老百姓的好多事情,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可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大事。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不到农民家里看一看,坐一坐,怎么能知道农民的困难呢?”这话至今仍清晰地回响在我们的耳边。
    
    来源:《燕赵都市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