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国将有首部民法典 法工委工作重点放制定上中国的药品召回需要政府强制北京自行车将不用上牌 交通协管员法律地位确立上海将有规定:公布考试成绩名次可能违法
我国将有首部民法典 法工委工作重点放制定上
引人注目的中国首部民法典有望在本届人大任期内通过。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巡视员孙礼海透露,法工委目前的工作重点将放在民法典的制定上。
民法规范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解决合同纠纷和侵权民事纠纷的法律准绳。公民的衣食住行、 工作娱乐、婚姻家庭等一切日常活动都离不开民法;企业的买卖、租赁、运输、仓储、融资、结算、产品开发等一切经营活动也都离不开民法。2002年12月2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民法典草案共分九编,累计共有1200多条,是新中国法制史上条目最多、内容最多的一部法律草案。去年底,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中又安排对民法典分编审议,审议其中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三编。
孙礼海透露,民法典必须在本届人大通过。因为前两届人大已非常重视民法典的制定,但由于这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有比较多的棘手问题,所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完成。民法典的制定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本届人大一定要通过。所以法工委目前的工作重点将放在民法典的制定上。法工委将争取在这个月提交物权法(草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希望明年3月份通过。国务院今年也会提交公证法,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提交强制执行法。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国的药品召回需要政府强制
李丹阳
10月12日北京电视台报道,最近,由于关节炎药物“万络”被证明会增加病人患心脏病和中风的几率,美国默沙东制药公司9月30日做出全球自愿回收的决定。
报道说,目前“万络”已经被回收了90%.美国的药品召回制度,主要分为自愿召回(volun taryrecall)和强制召回(compulsoryrecall)两种。其中,自愿召回由药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实施;强制召回则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实行,是企业自愿召回的补充,其实施主要通过司法和行政两种方式。2002年全年,美国共发生了437次药品召回行动。
根据美国药品召回制度运行的经验,通常认为,由生产商或经销商实施的自愿召回比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实行的强制召回要更为快捷、有效,能够以最快的时间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消费者健康的损害。对默沙东公司而言,采取全球自愿召回虽然会让公司损失不少销售收入,但至少能避免直面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指控。更重要的是,可以向广大的消费者展示本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形象,以便在今后药品市场的竞争中居于优势。可见,默沙东公司要做的不是一时的买卖,而是志图长远。
有比较才有鉴别。默沙东公司的自愿召回行动及其背后所蕴涵的企业经营理念和政府监管理念,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深远的。从这次召回行动可以看出,第一,美国优秀的药品企业不但善于通过技术创新来赢得市场、获取丰厚的利润,更长于在企业经营中树立社会责任理念,并付诸行动,以征服广大消费者;第二,美国政府的药品监管制度及公共政策具有极高的主动性和效能。必须特别注意的是,即便在放松政府管制已成为各国行政改革的主导理念,并且美国的药品召回制度具有鼓励企业自愿行为的倾向的前提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在这次事件中仍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想像,如果没有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针对“万络”的一丝不苟的研究态度和监管行为,默沙东公司或许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采取损失巨大的策略。
反观我国,药品领域的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少有如欧美大企业般的社会责任意识。面对由药品缺陷所引发的公关危机,他们多采用回避或“踢皮球”的方式来回应舆论的指责。最近的“龙胆泄肝丸”事件就是一例。
在短期内无法培养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情况下,政府的监管就显得异常重要。然而,最近两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龙胆泄肝丸”和“万络”)都不是我国的药品监管部门首先发现的。这就说明,我国的药品监管力量还远不够强大,我们的药品安全网还有漏洞,消费者的健康还在受到威胁。今年早些时候,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阜阳奶粉”等一系列食品不良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了责任政府的风采。那么,在药品领域,政府管理者是否也可以勇于承担责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完善有效的药品召回制度呢?笔者热切地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来源:《新京报》
北京自行车将不用上牌 交通协管员法律地位确立
昨天,记者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建议修改内容采访了有关负责人。据其介绍,“新交规”中建议采取社会性非盈利保险作为真正的“强制保险”。“新交规”还建议取消自行车登记制度,而有关公交车单排进站的条款也将被删除。
该负责人介绍,“新交规”中建议采取一种真正的“强制保险”,这种保险应该是社会性非盈利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强制保险”将提高受害人待遇,使其能更及时得到赔偿。因为目前机动车第三者险,转嫁的只是机动车赔偿责任风险,机动车无责任不进行赔偿,从保险理念上不能更好地保护受害人。
此外,“新交规”还建议本市取消自行车登记制度,本市430万辆自行将有望不再上牌照。公交车进站条款也进行了完善,其中单排进站被删除。同时,对于交通协管员“新交规”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协管员将协助交警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告之。按照市人大有关议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在本月22日进行表决。
来源:《京华时报》
上海将有规定:公布考试成绩名次可能违法
“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昨天,这一新规定正式出现在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进行二审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上,与这一规定共同出现的条款是: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实施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新规定的出现,意味着未成年人就保护自己权益提出的法规修改意见,已经在立法中得到了采纳。
据悉,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的过程中,许多学生表示非常反感学校将学生的成绩排名后张榜公布,认为这样做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华东师大二附中高三的居颖雯同学说,“学校可以排名,因为学生其实自己也很在乎学习成绩,以便调整学习手段,但公布就不必了,因为公布出去,那些成绩总是处于下游水平的同学会抬不起头来,增加心理伤害。”新中中学的单飞同学说,“成绩也是隐私,学校可以排名,以了解学生整体的波动情况,但每个孩子只知道自己的名次就行了。”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昨天表达了法制委员会的研究结果:考试成绩名次是客观存在的,通过排名可激励学生,如运用得当不失为一种教育手段,但目前普遍情况是教师将这种方式简单化处理,客观上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
据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早在1998年就明确规定,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学校不排队、不公布”,从减轻学生压力、保护其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法制委员会认为该内容可以上升为法规规定。
丁伟同时强调,不公布考试成绩排名的规定,并不妨碍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考试成绩和排名状况。事实上,目前一些学校的做法就是:用小纸条告诉每个同学自己的学习成绩和排名状况,而整体的排名表,则是老师的秘密。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