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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10.9)

导读
    十届人大二次会议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原因探析
    陕西省3部地方性法规本月起施行
    重庆:12月1日后办理房产证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深圳酝酿新急救条例 医疗机构拒收病人罚3万

    
    
    
    
    
    
十届人大二次会议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原因探析
    王德高

    农村税费改革完成之后,国家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主要是以征收农业税(部分产品征收特产税)的形式体现,通过法律形式规范了农村财政制度,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这是税费改革的重大成果。但是,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并不是理想的税收制度,必须深化改革,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国人民郑重宣告:5年内取消农业税。那么,当前情况下,为什么要取消农业税呢?
    
    农业税负担全面提升
    
    税费改革后,农业税较之税费改革前的农业税负担普遍增加。改革前的农业税负担是1958年核定的,全国为15.5%,但这是名义税率,经过近50年的变化,随着土地面积的扩大,单位产量的增加,实际税率只有3%左右,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一直维持在这个负担水平。那时,除农业税外,基本没有税外收费,也不征特产税。现在提高到8.4%(含农业税附加),还要征特产税,实际负担率明显高于20年前。这本身就是"黄宗羲定律"的体现。
    
    农民负担有违公平公正
    
    城市和农村、工商业和农业、市民和农民两大领域、产业和职业,只是分工的不同。但我国在城乡分割制度下,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对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不同的财税制度:(1)对农民个人所得征税不存在免征额,而对其他公民个人所得则有800元的免征额;(2)在农村征收产业税(如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而在城市则不对产业征税(如没有工业税和商业税等);(3)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比城市工商税收中的流转税税负要重。首先,从税率来看,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为4.6%,营业税税率一般为3.5%,普遍比农业税税率低3.4个百分点,平均低一倍。其次,还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从税负归属来看,城市工商税是可以转嫁的,由消费者负担;农业税是不可转嫁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第二,从经营成本来看,农民种粮除去种子、农药、化肥、用工等成本后,基本无盈利,时有亏损。而城市工商业者决不会保本经营,更不会亏损经营。由此说明我国农民对政府的要求并不高,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是不公平的,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也是不公正的。(4)我国大部分年份将80%以上财政支出用在只占总人口不到40%的城市,而占总人口的60%以上的农村只能获得不到20%的财政支出。这种城乡不统一的财税制度,拉大了城乡差距。因此,要想统筹城乡发展,就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财税制度,如统一城乡税制,统一城乡居民的非税负担,使城乡的财政支出与其人口比例大致相适应等。
    
    农业税征收成本有违效率
    
    征收成本过高。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单位税额又少,农民的主动纳税意识差,税务人员不得不走村串户上门征收。农业税季节性强,一到农产品收获季节,要面对成千上万家农户,农业税的征税人员就显得严重不足。但是从效率上讲,我国农税干部人均征收额太低。例如,安徽省现有3万多个行政村,以每个村1名农税人员计,就有3万多名,而全省的农业税不到40亿元,每名农税人员仅10万余元,远远低于全国70多万元的平均总水平,我国的税收成本总水平又远远高于世界水平,是美国的10倍。再如,有的农户欠几十元税款,乡财政所开车几十公里来回跑几趟还找不着户主,收来的钱若用来补偿汽油费还不够。有的乡财政所平均每人每年仅收2-3万元农业税,除去自身工资、住房、办公经费外,所剩无几。目前农业税是我国征收成本最高的一种税。
    
    农民以债抵税,农业税征收难。以前乡村集体向农民借款、集资,垫付税费,现在这些农民要求以债抵税,在他们看来合情合理,村干部和税务干部虽然知道不规范,许多时候也没有办法。
    
    征收手段落后。农产品的收购,交易都是现款现货,不通过银行转账,除了在收购时可以代扣代缴外,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办法上门征收。
    
    征管无法可依。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明确说明农业税的征管不在此法规范之列,至今仍无农业税的征收管理条例,对偷税、漏税、抗税也无处罚措施,即使按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对违章者进行处罚,最快也要72天才能开始有效执行。
    
    农业税无益国际竞争
    
    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日本、欧盟等)为了提高本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不仅不征税,还按世贸组织的《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或"蓝箱"政策和规则,对农民实行各种各样的直接补贴。我国由于受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和水源及土地资源少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农产品本来就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劣势,如果再征农业税,就等于自己抬高农产品价格,必然削弱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正好为国际市场上低价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在加入WTO的谈判桌上,我们曾千方百计争取政府对农业更多的保护空间,可是我们自己又在向农民收取大量税费。
    
    免征农业税的可行性
    
    目前,我国农业税收每年仅300多亿元至400多亿元。就算税费改革完成后,最多也只可能收到500多亿元至600亿元,2003年全国财政收入已达到20000多亿元,几百亿和两万多亿比较,实在是微不足道,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转移支付补上这几百亿元。我国江苏、浙江、上海、厦门、甘肃、北京等地部分农村已相继做出免征或缓征农业税的决定,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取消农业税,是指免去按常产向每个农民在生产环节征收的农业税。取消农业税的基本思路是,在农业生产环节一律免征,只对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农产品征税,也就是说农产品不上市不征税。对上市的农产品征什么税,是征农产品税,征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这是另一个大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取消农业税,是完成农村税收制度改革的一大飞跃,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可以说是一场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真正意义上的伟大革命,它标志着我国结束了几千年按田亩、产量、人丁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历史。必将极大地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农业劳动生产力,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税免征,也标志着我国农业在发展阶段上完成了一大转折。(作者系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
    
    
    
    
陕西省3部地方性法规本月起施行

    
    节假日加班须支付本人工资的300%,这是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所做的规定。同日起施行的有3部地方性法规,另外两部法规分别为《陕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陕西省实施<渔业法>办法》。这是记者近日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获得的消息。
    
    国庆节加班得3倍工资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无招标条件而招标者
    
    最高罚5万
    
    《陕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今年10月1日起,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属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的可以不招标。禁止投标人之间相互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禁止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禁止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预先内定中标人。不具备招标条件而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行为,招标无效,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水库中不足500克的鲤鱼
    
    不得捕捞
    
    《陕西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对捕捞野生鱼类的行为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大鲵、秦岭细鳞鲑、水獭、金钱龟、小鲵等水生野生动物;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天然水域主要鱼类的起捕标准每尾质量为:鲤鱼500克,鲢鱼、鳙鱼和草鱼750克,鲂鱼和鳊鱼400克,鲫鱼100克。
    
    来源: 三秦都市报
    
    
    
重庆:12月1日后办理房产证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中规定,办理房产证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这项条例规定,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市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时限是:设定登记、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集中办理需要延长的,经上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条例明确规定,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属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若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登记,将由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新华网
    
    
    
深圳酝酿新急救条例 医疗机构拒收病人罚3万

    
    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急救医疗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如果拒绝收治急、危、重伤病员,最高可处以单位3万元、个人1万元的罚款。据悉,这是首次对医院急救病人出台具体的处罚措施,在广州医疗界引起强烈反响。
    
    在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栏,条例给出了相关处罚,如果拒绝收治急、危、重伤病员或因不可抗力延误急、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要限期整改外,要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日前,记者就此咨询广州市部分医院有关人士时,他们纷纷表示,小医院转诊病人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不但在推诿责任,而且还耽误了抢救治疗时间,目前,广州在这方面一直没有相关的处罚机制来监督执行。(蔡民 游曼妮)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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