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聚焦: 教育部限制大学生租房受关注
一、新闻背景
针对近期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所引发的多起安全事件,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广东省对此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在校外租住屡教不改者开除。一时间,关于“大学生应不应该在校外租房”、“教育部门制定这项规定到底合理不合理”的讨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对此,公众是怎么看的呢?
25%的公众明确支持教育部门的这项新规定,他们认为,“学生就应该住在学校,这样也确实会安全一些”。与之相反,39%的公众表示了反对,在他们看来,大学生早就是成年人了,各方面都应该自立了。当然,还有36%的公众没有明确表态,他们觉得,具体情况应该具体对待,不能“一刀切”。
这项由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中青在线合作进行的在线调查开始于8月10日21时25分,截至13日14时40分,共有2190人参与,其中在校大学生1506人。
在这些回答者中,有94%的人确认身边有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大学生,还有一半的人知道有学生因为在校外居住发生了安全问题。教育部门新出台的这项规定出发点也的确是学生安全第一。但是一律住校的规定能否真正落实,也是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
44%的公众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校外租房的现象不可能被有效遏制。相反,两成公众对此表示乐观,他们认为,只要管理严格,就一定能落实。还有26%的公众提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因为“有的学校住宿条件不足,肯定很难落实”。
“从社会系统的角度讲,大学生应该住在学校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但是,由于学校的扩招,势必造成学校宿舍的不足。部分学校并不完全具备学生住宿的客观物质条件。”
学校住宿条件不足,这是学生在校外租房的主要原因吗?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学校不提供宿舍,需要学生自己解决”的比例只有1%。
既然绝大多数学生在学校都有宿舍,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再花一份钱在校外租房呢?调查显示,四成的人表示,出来租房是为了“和男(女)朋友住在一起”,三分之一的人认为,在校外居住“生活更加便利”,还有22%的人“希望能清静一点不受打扰”。
可以说,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了,学校附近的居民住宅也早已成为房屋租赁市场上的“抢手货”。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除了“严格禁止”之外,还应该做些什么呢?
周教授表示,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地规定学生不许在外租房,而是应该加以引导。他还特别提到了许多家长最担心的同居问题。“对于大学生婚前同居,我的态度是反对、不赞成,但不禁止。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让他们安全度过这个同居的过程。要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性教育,不要让他们因为不知而犯错误”。
二、教育部要高校加强学生住宿管理 校外租房需备案
从教育部获知,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和公寓管理的问题最近被提上议事日程,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学生公寓以班集体为单位安排住宿,同时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不能按家庭经济状况分配住房,而且强调,学生校外租房要报学校备案。
据悉,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在内的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为高校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而且应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已由几所学校合用的学生公寓,各高校要分别派人组成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负起安全责任。
同时,高校要将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在一起,按班集体建立党团支部。坚决反对按学生经济状况分配住房的做法。高校要以学生宿舍和公寓为基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班主任则必须每周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
针对日渐突出的学生校外租房问题,教育部表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
三、观点碰撞:
(一)教育管理部门有权向大学生发“禁租令”吗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明令禁止高校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有关负责人还明确表示,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高校甚至可以开除其学籍。
此消息一出,讨论空前激烈,有人反对,有人赞成。
在外租房作为当前大学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教育管理部门可不可以颁布“禁租令”呢?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总是要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组织中才能生存。如果离开这些关系和组织,一个人的生存肯定会成为无源之水。既然如此,个人行为就一定会受到约束,因为谁都不能拥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自由。而无论是在一个社会中,还是在一个组织中,都肯定要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你愿意在哪一个组织中生存,你就得遵守这个组织的游戏规则。
否则,就要选择退出。
因此,广东省教育厅可不可以颁布禁租令,是他们份内的事。他们不仅可以发布相关文件,也可以制定相关惩罚条例。大学作为社会的一种组织,同样有自己运作的规则。如果有人不愿接受这些规则,他可以选择进入其他大学,或选择不上大学。在今天的生活中,选择这些规则是一种自由,拒绝这些规则也是一种自由。但是,选择是在校大学生的自由,而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制定这些规则,则是大学的自由。二者在有些情况下虽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们的共同利益却应该是一致的。
大学之所以要设立在校大学生不能在外租房子的规则,在我看来,在于更好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更多地节省学校管理的费用,更好地达到培养目标。
有学生认为,我都成年了,有能力选择自己的生活空间。的确,在现代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自由。但当你进入组织时,这种自由就得受到约束了。道理已如上述。还有,现在不少学生是独生子女,过一过集体生活,或许是培养其人际交往能力的最好、最经济的方式。
笔者许多好的性格就是通过与同学的交往慢慢培养出来的。我总觉得,现代人上大学的动力,并不仅仅是要从那里获得多少知识,而是要培养一种性格、一种品质。如果一个人在这方面更关注些,他就已经踏上一半的成功路了。
当然,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对大学居住的条件与环境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是很正常的。因此,在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学校也有义务与责任改善学生的居住环境。
当然,大学要禁止学生到外租房,不能仅靠下一纸文件,应该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该文件的精神与具体内容,同时发动学生一起讨论,看看文件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落实。这种自下而上的方式,最可能让学生接受。可在这些方面,教育管理部门又想过多少呢?
易宪容(北京学者)
(二)由着孩子在校外租房?
日前,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校外租房的高校学生搬回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极少数确需租房者要经本人和家长签字报学校备案。记者近日了解发现,西安大学生校外租房已成“气候”,短时间内要彻底改变可能性并不大。
在外租房学生并不情愿搬回学校,尤其目前校外租房者以情侣为主,这些人觉得始终需要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学校不可能管得太严,就算现在一定要回宿舍,过段时间肯定还是要出来住。”个人租房者也不愿搬回去,有人表示过惯了相对独立清静的生活,在宿舍跟几个同学一起住会很不舒服。评说链接:京华时报:严禁校外租房并无不妥 (作者:李克杰)
学校是一个公共机构,是公务法人,既不同于民法上的私法人,也不同于公法上的机关法人和公法社团。作为公务法人的学校与它的利用者学生之间存在的公法关系被称为“特殊权力关系”,这是学生与学校之间因特殊的义务而形成的权力服从关系。
大学生校外租房问题属于学校特别权力关系范畴。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则,包括为了便于管理和加强安全而禁止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京华时报:校外租房宜疏不宜堵 (作者:徐继响)
一些出租房在安全、治安、卫生等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但这并不能成为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充分理由。一些学生宿舍也并非完美无缺,学生宿舍里发生的偷盗甚至刑事案件也是时有耳闻,但我们并没有因此禁止大学生住宿舍。
对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样的事,宜疏不宜堵———学校可以要求有租房意向的同学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班主任或辅导员则应详细告知租房的利弊及应注意的问题。至于住学生宿舍还是去校外租房,还是让学生们自己决定的好。大河报:大学生校外租房该不该禁止?
大学生在外租房是会产生一些弊端,一是校方在管理上面临很大的困难,二是学生要面临来自社会的种种不确定因素。
学校要敢于同校外出租屋主展开竞争,从提高学生宿舍软硬件设施、丰富宿舍文化生活入手,提高学校集体生活对大学生的吸引力,让学生觉得在学校宿舍里既能安静学习又能充分休息,既能享受集体快乐又不失自由,从而“乐不思‘租’”。编辑留言:
几年前,大学生校外租房同居就引起了关注,近日,教育部又下发通知禁止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有的地方还规定屡教不改者要开除。这种规定妥当吗?疏导会更有效吗?如果您的孩子在校外租房,您将是什么态度?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或将评论稿件寄至观点频道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