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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8.13)


导读:
国家版权局:MTV是否应收版权费尚无法律依据
安全事故约谈制值得期待
完善民工工资权益保障制度




国家版权局:MTV是否应收版权费尚无法律依据


  8月10日刊登《深圳80家歌厅老板联名上书人大拒绝向唱片公司支付版权费》的报道后,本报记者就此向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进行了解。

  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称,如果MTV能够构成电影作品,唱片公司作为著作权人,有放映权,有主张收取版权费的权利。但是,MTV是否能构成电影作品,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界定。目前各地卡拉OK厅里使用和播放的卡拉OK,种类十分复杂:其中有些是MTV,有些却是制作公司制作或翻制的,有些是从电视台播放的节目中直接拿来当伴唱带使用的,还有相当数量的歌厅使用的是歌词与画面毫无关联的伴唱带,这些粗制滥造的音像制品不能被称为MTV。“作为个人观点,唱片公司不应该对后面这种情况收取版权费”,该局一位人士表示。

  据悉,在卡拉OK发明地日本,歌厅里并不直接使用原版MTV当伴奏带,使用的都是制作公司重新制作的卡拉OK伴唱带。

  国家版权局相关人士说:“从今年3月份开始,唱片公司要求卡拉OK厅支付版权费的纠纷开始增多。这说明著作权法越来越被权利人和公众所认识,著作权意识越来越高了。但是MTV是否构成电影作品,还需要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解释。”这位官员强调,目前在司法实践上,已有法院判定的案例,北京就有两起均为唱片公司胜诉的个案。
来源:《中国青年报》




安全事故约谈制值得期待

单士兵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建设部拟建立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约谈制度。对于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地区,建设部领导将约见事故发生省(区、市)建设主管负责人谈话,分析原因并研究措施。

  要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就必须不断汲取过去发生的各种事故的教训。在一些地方,建筑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并非偶然性、一次性事件,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频发。显然,这类事故的发生,与具体的施工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及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不到位有关。

  根据建设部拟建立的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约谈制度,对于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地区,建设部领导将约见事故发生省(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谈话。这种约谈本身,能够强化被约谈者对当地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其工作的紧迫感。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实现建筑安全生产预警效应。在约谈过程中,建设部的领导可与地方建设主管负责人形成互动,从源头实现对建筑安全工作的分类指导,有效遏制同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事故对事故中伤亡者的家庭来说是一种难以承载之痛,它更是社会之痛。我们的经济、社会要想健康发展,必须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而要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必须要有相关的制度保障。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对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工作空前重视,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建设部拟建立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约谈制度,则是对过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制度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有利于建设部门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合力,达到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效果。笔者以为,这种安全事故分析和约谈制度的效果值得期待,而且这种制度还可以向其他生产领域延伸。

来源:《京华时报》



完善民工工资权益保障制度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 卞耀武

  内容:当前,民工工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情屡有发生,民工工资不能按时支付,拖欠严重,甚至遭到恶意克扣。民工通过合法劳动得到合法报酬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国家应当给予有效保护,社会应当给予尊重,相关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这对维护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和谐,避免和化解一些社会矛盾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对此问题,必须予以重视,并建立必要的保护制度。

  建议:

  1.重申民工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要有一种法律上的、舆论上的压力,指向那些侵害民工工资合法权益的侵权者。

  2.确立民工有权按时、足额取得工资的制度,保护民工的基本权利。现有法律已作原则规定的,应当具体化,比如应按月发放工资,经民工同意可以按季发放,但不得跨年,或者拖欠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3.对拖欠民工工资者予以处罚,特别是拖欠超过一定期限或者一定数额的,应当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因拖欠工资而受损的民工,应予以补偿;对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应从严惩处。

  4.应进一步规定,违背法定条件颁发施工许可证而拖欠工程款的,应当追究发证机关的责任。

  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办理。

  回复:进一步加快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的立法进程,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检查网络,为加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提供组织保证;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认真受理举报投诉的损害农民工工资权益案件,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1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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