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立法简报(7.27)


导读:
建议将经济处罚引入官员问责制
山西政协委员呼吁“破烂王”现象亟待治理
应支持公民“以权利制衡权力”
渎职犯罪立案标准正在修订 新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建议将经济处罚引入官员问责制

  笔者之所以有此建议,是因为7月22日《中国青年报》上的一则新闻让笔者感到现有制度在追究有错官员责任时的无奈。据报道,近日,河北省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通报了对辛集市“7•28”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蔚县隆泰煤矿“12•7”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武安市祥和北岭煤矿“12•26”特大火灾事故的查处情况。其中,辛集市市长被行政记过,石家庄市政府向河北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蔚县县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蔚县县长向张家口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武安市市委书记向邯郸市委写出书面检查,武安市市长向邯郸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一场事故死了几十人,而上级部门对相关责任领导的处理竟然是写一个书面检查,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失望。笔者不知道这些领导会不会自己亲手动笔来写检查,但笔者敢断言,这种处理结果一定会让包括这些被处理在内的许许多多的官员感觉到“问责风暴”也不过如此。

  让官员感到制度惩罚的无力,这才是问责制度的悲哀。同样,在对官员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行问责的时候,比如某些地方领导不顾人民死活大搞“形象工程”,或者是官员大吃大喝,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也不过是“就地免职”罢了。虽然这些官员暂时失去了位子,但事实上他们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太大的损失,或许有朝一日还能东山再起。如果政治问责再配以严厉的经济处罚,笔者相信它不仅能够让人民群众对问责制度感到满意,而且对官员也有一定的警示和提醒作用,让他们在“不作为”或者“胡作非为”的时候考虑一下自己的经济利益。

  当然,对犯错官员的经济处罚还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既不能让他们随便拿出几个铜板应付了事,也不能出现用国家的钱来交国家的罚款这种情况,否则,“罚俸”措施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效力。只有让犯错官员在拿钱的时候真真正正地感到“肉疼”,新措施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来源:人民网



山西政协委员呼吁“破烂王”现象亟待治理

  近日,山西省政协委员王振国向省政协提案委递交提案,呼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治理省城“倒腾破烂”现象。

  近年来,拥进太原的“破烂王”越来越多,使省城本来就不太干净的“脸面”又增加了龌龊的脏道子、脏印子。这些“破烂王”大街小巷到处串,全天候作业,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影响着省城人民的生活;特别是一些行为不轨的人,假借捡“破烂”四处窥探,给社会治安造成了隐患;有些捡“破烂”的开着报废的汽车,排放着浓浓的黑烟污染环境,有些捡“破烂”的拉着平车满街乱串,给交通安全也带来隐患。

  王振国委员呼吁,政府要从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出发,从树立优美的城市形象出发,坚决果断地进行综合治理。建议太原市政府尽快制定治理措施,住宅小区和宿舍大院也要尽快设置箱式垃圾转运站,保安人员要看好大门,有效避免捡破烂者翻拣“垃圾”。建设资金可以由开发商、单位筹集,政府予以补助。对挨门串户收破烂的人员应该严格控制数量,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合法手续。

来源:人民网



应支持公民“以权利制衡权力”

于平

  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北京市出租车司机邵长良、王学永、车殿光向有关方面联名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这件事引起了舆论极大关注。北京市是否应该允许个体跑出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不想作出评述,倒是几位出租车司机的执著和敢于较真的精神打动了我们。

  邵长良等人一直对于北京不允许个体跑出租存有疑问,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让他们敏锐地感到,这是消除他们心中疑问、向行政机关要“说法”的一个机会,他们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研究,然后正式向出租车管理部门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在申请没有被批准后,他们没有放弃,而是对有关方面不批准的理由表示质疑,提出应该就此问题举办一个听证会,这样的要求再次被拒绝,他们仍然没有灰心,准备继续在法律范围内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的权利……

  社会在发展,政府定位也在发生转变,行政权力进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更得到越来越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如何监督好日益扩张的行政权力,在现有体制下有许多解决方案,如立法机构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这样的监督实质上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这样的监督优势众所周知,不过它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立法监督具有滞后性,它往往在许多事件发生过后才会起作用;司法的监督具有局限性,它不可能把所有的行政行为(特别是细节)纳入审查范畴。那么如何弥补这些缺陷,给行政权力以有效的制约呢?

  邵长良等司机申请个体跑出租的事件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以权利制衡权力”常常能达到“权力制约权力”所达不到的效果。要看到,不管行政权力如何复杂,它大都与具体的公民发生具体的联系,行政权力运作得规范,公民就会成为受益人;行政权力一旦失范,公民就会成为直接的受害者。所以,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作为往往有着敏锐的感知,行政机关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自己权利或利益的得失。公民一旦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主动监督,权力的自我膨胀将会得到遏制,行政行为中的一些疏忽、漏洞及违法行为就会被及时发现。比如,邵长良等出租车司机在伸张权利的过程中,就依据《行政许可法》,准确地指出有关方面在行政程序上的漏洞。

  以权利制衡权力,已经成为保障现代民主政治的一块盾牌。一个或多个公民一旦自觉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那就意味着一些行政权力将受到制约,而当全体公民都有了自觉监督行政权力的意识,都有了为自己权利而奋斗的执著,那就意味着,整个国家权力都会处于“无微不至”的制衡之下。

  北京市政府目前正在起草《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4-2008年)》。在出台《草案》之前,市政府希望市民就“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发表意见。我们认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培育一个强大而成熟的公民社会,创造各种机会和平台,鼓励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对那些敢于和行政机关进行合法地“较真”的公民,政府应好好呵护,给予保护和嘉奖。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让《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之中“限制政府权力”的精髓从纸面走向现实,让权力的公共性有根本的保障,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来源:《新京报》



渎职犯罪立案标准正在修订 新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我国现行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过于宽泛,不利于打击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始启动修改有关司 法解释的工作。最高检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寒松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厅已经起草完相关修改稿的草案,目前正在讨论。时机成熟后将提交最高检检委 会讨论。

  宋寒松说,现在最高检适用的查办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1999年出台的。该司法解释存在原则性规定过多,操作性不强,有些标准不太明确和具体的问题。具体到渎职侵权的42个罪名,立案标准比较宽泛,不严密。宋寒松介 绍,这次修改,改动比较大。 此前专门请北大、人大、社科院的专家参与论证。“我们这次修订严格遵循立法原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将尊重和保护人权要体现进解释中,使宪法原则体现和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宋寒松透露,修改稿的草案该厅已经起草好,正在讨论阶段,他们近期还将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按照规定,草案最后要经最高检检委会讨论通过。“如果一切顺利,新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年内将出台。其实我们迫切需要有个具体的标准来指导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

来源:《新京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