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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7.24)


导读:
公安部:不得拒绝公民使用新版身份证证明身份
国家工商总局废止三百余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



公安部:不得拒绝公民使用新版身份证证明身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23日强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国家依法发给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新版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这位负责人表示,公民在遇有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管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以及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时,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含第一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在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积极配合并接受查验。

  他着重强调:“除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居民身份证。”

来源:新华社



国家工商总局废止三百余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

  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废止所发布的三百一十二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次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九大部分:一、企业登记管理部分;二、外资登记管理部分;三、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部分;四、市场规范管理部分;五、公平交易管理部分;六、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七、广告监督管理部分;八、商标注册管理部分;九、综合部分。

  其中,外资登记管理部分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广告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批准权限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费收缴管理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等十三件。

来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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