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应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作用的认识政府“跨届”决策应交人大通过湖南出台我国首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地方性法规
应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作用的认识
李刚
人民代表大会50年的经验表明,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首先必须提高全党、全国人民对其作用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它把人民的意志变成法律,国家通过依法办事,从而在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人民代表大会又是监督机关,它产生其他国家管理机关,同时又监督这些机关按自己制定的法律和所作的决定行事,从而保证人民的意志在国家管理中得以实现。国家大事按人民意志决定,国家权力按反映民意的法律行使,并受到民意机关的监督,这就是权力属于人民,这就叫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大民主。在我国,任何其他民主渠道都不能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那样从根本上保证和实现公民管理国家的权利,而只能实现某某方面的权利。因此,离开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去谈民主,就会舍本逐末,陷于空谈。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产生的根据,它使政府权力具有合法性,并保证政府依法管理。合法的政府就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得到民意承认的政府。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政府又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这就使得政府具有合法性和人民性。人民政府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它的权力来自人民,来自法律,遵从民意,并维护人民的利益。人民通过代表大会支持政府,同时也监督政府,使政府依法办事。这一切都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实现。
人民代表大会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有效形式。我国是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各少数民族除依法实行区域自治外,还要参与国家大事的管理。这种参与不可能靠选派各民族人士直接到国家各领导机关行使管理权来实现,而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实现。因为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都应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在全国人大,各少数民族,不论人口多少至少应有一名代表。这样,就使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反映各民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保证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这种能包容各民族代表的国家组织形式,使它具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功能。
人民代表大会是联系群众,反映、体现民意的重要渠道。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机关广泛联系群众的一条最重要、最有效的法律渠道。由于人大是由各政党、各阶层、各民族、各行业的人员组成,并且他们当中相当多的人来自基层,与人民群众有直接的联系,因而具有最广泛的人民代表性。而人大有许多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渠道,在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上,代表和委员通过发言和提议案,反映大量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还有常委会联系制度、视察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等多条渠道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这就保证了人大这条渠道能广泛、经常、准确地反映民意,并使民意体现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活动中去。
人民代表大会是保证国家稳定的重要机制。国家稳定要靠民主和法制这两根重要的支柱。实践证明,在我国只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有效运转,实现决策民主化,失误就会减少,政治、经济就会稳定发展,只要人民代表大会这条最大的民意渠道能畅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得到反映和表达,群众的不满情绪在这里能得到及时排解,就不会造成政治振荡。
来源:2004年7月14日中国人大新闻
政府“跨届”决策应交人大通过
盛大林
为了引进外资,福州市政府于7年前与香港一家公司达成了合资协议。外商投资8.4亿元(占70%股份)修建了一座大桥,得到了大桥收费站的收费权,合作经营期限28年。福州市政府在协议中承诺:市政府保证在9年之内,从南面进出福州市的车辆全部通过收费站。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保证收费时,政府出资偿还外商的投资,同时保证给外商每年18%的补偿。今年5月,由于一条市区环线的开通,大部分车辆绕过了收费站,外商血本无归。近日,外商控股的桥梁公司将福州市政府告上了仲裁庭,要求福州市政府赔偿损失9亿元。港商说:“我们遇上了不讲诚信的政府!”(据7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一诺千金”。一个人应该讲诚信,一个政府更应该讲诚信。既然已经做出了承诺,那就应该不折不扣地履行。所以,福州市政府应该赔偿港商的损失,尽管9亿元不是一个小数目。
福州市政府为什么要爽约呢?
造成那座大桥车流锐减的直接原因是二环路三期的通车,而这也确实是福州市城市建设的需要,关于这一点,连外商也觉得“可以理解”。福州市政府一位官员对记者说,当初把专营期限定为28年,“是因为对福州城市发展的前景判断不准确,而当时又急需基础建设资金”,既然对“发展的前景判断不准确”,为何还要签订这么长时间的协议?7年前签订协议的市政府领导,有没有想到自己的任期只有5年?
政府组织具有延续性。上一届政府所签下的协议,下一届政府也有履行的义务。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协议内容的决策是谁作出的?如果上届政府所签的协议是人大的决策,那么下届政府当然应该执行。但如果决策是上届政府作出的,并没有经过人大的批准,甚至人大是反对的,那么下届政府是听人大的还是听上届政府的?如果上届政府的决策是错误的,招来了巨大的损失,下届政府凭什么为上届政府的失误埋单?
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在任何一个地区,人大的权威不仅是至高无上的,而且是“稳定”的。相对而言,政府则是“流动”的。人大代表着人民的意志,而政府则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个组织甚至个人的意志。作为被人大赋予了行政权力的政府,当然应该具有日常的决策权,但为了保证政府的决策最大程度地接近人民的意志,政府应该将一些重大事项交由人大来决策。这一点,可以说是民主国家的通例。比如,三峡工程的上马,国务院是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在美国,政府与别国政府签署的协议,一般都要交国会审议后方能生效。在日前刚刚结束的日本国会选举中,小泉所在的自民党的支持率大幅下滑,而民众对小泉不满的原因之一,是政府“擅自”作出了向海外派兵的决定,“藐视议会”。
从那位官员的解释看,福州市政府当初作出决策时对“发展的前景”本来就没有把握,之所以要签为期28年的协议,只是解自己的燃眉之急———先把钱弄到手再说,以后的事儿,我才不管呢———这实际上是拿政府的信誉赌博,对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所以,我觉得,凡是“跨届”的立项都应由人大决策,或者政府决策后交人大审议通过。上届政府没有权力要求下届政府怎么做,如果上届政府想让下届政府继续执行以前的决策,那就必须得到人大的认可。像上届福州市政府那样,自己的任期不过5年,却签下了长达28年的协议,其实是政府决策权的“透支”。
领导一换,决策就变。近年来,因政府换届导致地方发展方向摇摆不定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的办法就是要求政府把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跨届”项目的决策权交给人大。这不仅可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决策失误,杜绝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同时还有利于维护政府的信用,减少“孙子不认爷爷账”之类事情的发生。
来源:2004年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湖南出台我国首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地方性法规
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在湖南省全面施行。与此同时,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12日正式挂牌。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其他 非税收入等。长期以来,大量政府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之外,谁收谁用、收支挂钩或明脱暗挂现象比较普遍,人为地肢解了财政职能,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成为“三乱”和腐败滋生的重要根源。湖南省常务副省长于幼军指出,对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是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更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
此次湖南省颁布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一次以法规形式,界定了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明确了非税收入的管理职责。同时也对非收入的征收方式进行了改进,省级非税收入将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而对于非税收入的资金管理、统筹安排与监督检查,《条例》中均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于幼军表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是湖南省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规范、透明、廉洁行政的一个重要举措。
来源:2004年7月12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