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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聚焦:南漳建立“说事”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江万丰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大事。湖北省南漳县探索建立了村级“说事”制度,经过不断深化和发展,成为发展基层民主的新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群众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村级“说事”制度是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的重大创造

  村级“说事”制度起源于南漳县武安镇界碑头村,这个村针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人难找、事难办、矛盾纠纷难解决”的问题,把每月的5日、15日、25日作为“说事”日,让有困难、有想法、有矛盾的村民到村委会“说事”,由村干部负责接待,做好答复和处理。通过“说事”,“说”消了怨气,“说”少了矛盾,“说”拢了干群关系。县委及时总结推广这一作法,在全县274个村全部建立了“说事”制度,并把“说事”制度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了“说事”、理事、议事、干事、评事、查事的配套工作机制。

  ——“说事”畅通民意。根据农村实际,采取多种“说事”方式,让群众把想说的话说出来。定时定点“说”。把每月5日、15日、25日作为固定的“说事”日,组织县、镇干部分别到各自所联系村和村干部在村委会面对面听取群众“说事”。登门入户“说”,干部主动到不方便前来“说事”的老弱病残户和不愿前来“说事”的意见户家上门“问事”。急事及时“说”,对于突发事、急难事、特殊事,及时向村委会反映。“确定专题说”,对重大村务,确定一定的主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信函书面说”,以来信或建议意见书的形式,向村委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理事”明确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分清哪些问题比较简单可以立即就办,哪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步实施;哪些是村里能办的事,哪些是需要上级办的事。对能办的事明确责任人,立即着手办理;对比较复杂的问题提交村“两委”联系会议;对基层不能办到的,以建议书的形式上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解决。

  ——“议事”集中民智。采取民主协商、集体决策的办法,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召开村“两委”联系会议,议定初步方案后,提交全村党员会征求意见,进一步修定完善后,最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进行听证票决。凡是关系全村发展规划、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土地发包、财务收支、村规民约修改、需要由群众出钱出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召开全村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体听证议定,重大问题实行村民公决。

  ——“干事”整合民力。建立“分类办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办事机制。“分类办理”是对群众反映的能够办的事及时办;对于能够办但一时难以办到的,制定分步实施方案抓紧办。“分级负责”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能解决的不推诿,不上交或转交矛盾。“上下联动”就是对基层不能解决的问题,以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由上级部门以转办通知书的形式批转到相关部门解决,实行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相互配合”就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由县委、县政府或镇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各方面力量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大事、难事。

  ——“评事”加强监督。实行定期回访制,把每月的最后一天作为“说事”回访日,集中时间到农户家回访,听取群众意见,看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实行结果公示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措施、办理结果,利用办理结果公示栏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评事”制,对干部“干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对满意率较低、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不力的不作为村“两委”干部予以组织处理,必要时启动罢免程序,依法罢免。

  ———“查事”促进落实。成立县、镇“说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县、镇、村三级建立畅通的“说事”信息反馈通道,组织县、镇人大对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察视察。实行重大问题跟踪督办制度,确保制度的坚持和落实。


  二、村级“说事”制度是发展基层民主的新途径

  1、畅通了民意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说事”制度把干部联系群众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把干部和群众置于一个平等的地位。通过干部与群众经常“说事”这种形式,拉近了距离,沟通了感情,密切了干群之间的关系。群众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说事”,干部与群众说心里话的多了,和群众争争吵吵的少了;实实在在干事的多了,漂漂浮浮、指手画脚的少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多了,推去推来绕道走的少了。

  2、实现了民主决策,解决了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小事及时议,难事重点议,大事必须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从而调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马家咀村针对群众反映的致富缺门路的问题,村“两委”组织全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通过反复说、反复议,确定了大力发展樱桃的思路,全村群众齐上阵,一次性开发樱桃基地1000亩,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是多年来唯一没有搞强制性措施而老百性积极性却是最高的开发。”

  3、推进了民主管理,摆正了群众众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说事”广纳民谏、议事集中民智、干事集中民力、评事维护民权。群众是问题的提出者、是解决问题的参考者、是办理结果的监督者,主体地位得到充分摆正,实现了群众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

  4、加强了民主监督,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说事”制度充分尊重和维护了群众的监督权,采取定期回访征求意见、公示办理结果、对干部办理的质效进行民主评议的办法,使群众的监督权得到尊重和落实。板桥镇新集村组织半年“评事”时,32名村民代表认为村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而投了不满意票。村委会虚心接受批评,请镇经管站、财政所对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复印成册,送到代表手中,逐户征求代表对村级财务的意见,认真抓好整改。

  5、服务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说事”制度建立了一种高效快捷的办事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只说不办、办而不力的问题。建立“说事”制度以来,全县参加“说事”干部达3.8万人次,接待群众7.5万人次,听取群众意见3.1万多条,解决各类问题2.6万多件。群众反映的行路难、吃水难、排灌难等影响生产生活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群众有了说理和反映问题的地方,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本做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信访不越级。“说事”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得到发挥,凝聚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调动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经济的思路进一步理清,农民增收的渠道进一步拓展。


  三、有益启示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抓住提高基层干部素质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行“说事”制度的实践证明,一个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村班子,必然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也就能够领导好村民自治;反之,一个软弱涣散的村班子,由于在群众中没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说话无人听,办事无人跟,领导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不断巩固村级组织的核心地位。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着力夯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物质基础。经济不发展,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必然造成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降低,甚至激化干群矛盾,在这种意义上谈民主只能是“空中楼阁”。“说事”制度把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坚持运用民主手段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了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体现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因此,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进行,坚持用经济发展的实效来检验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实现经济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的互促共进、同频共振。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始终摆正群众的主体地位,善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的实践主体,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参与者。“说事”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终摆正了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因此,发展基层民主,必须始终坚持摆正群众的主体地位,诚心诚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好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努力建立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说事”制度之所以能够取得实效,关键是它把“说事”这种干群互动的民主形式用制度固定下来,并不断创新,形成了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因此,必须着手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进行认真地总结和提炼,着眼于根本建设和长远建设,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而又具有规律性的东西用制度规范下来、固定下来,才能真正长久地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作者是中共南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来源:2004年7月12日中国人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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